《高教領導參考》全面介紹我校大學生課外科技創新行動計劃有關情況
發布時間:2006-02-20 | | 瀏覽量:
《高教領導參考》2006年第1期(總第308期)在“學校規章”欄目里刊發了《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大學生課外科技創新行動計劃》,全面介紹了我校大學生課外科技創新行動計劃的有關情況。全文如下: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大學生課外科技創新行動計劃
一、工作目標
1. 培養大學生開展學術研究與探索的學習習慣,加強創新意識、創新思維和創新能力的培養,促進課內學習與課外學習的有機融合,使得大學生成為教學活動的另一個主動體,全面推進素質教育。
2. 增強師生間的交流,促進教師的教學與科研工作的有機結合,在師生間營造一個更為濃郁的學術研究氛圍,達到“教學相長”的目的。
3. 培養大學生嚴謹的科學態度、團結合作的“團隊”精神,促進優秀人才和優秀成果的出現,為我校在北京市、國家級和國際各類大學生科技創新競賽中取得優異成績奠定良好的基礎。
4. 進一步提高我校國家級、省部級和校級重點實驗室及各院(系)科研與教學實驗室、機房、圖書館等教育資源的使用效率,促進更多的實驗室成為開放性實驗室,從而為增強大學生運用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提供一個更好的教學環境。
5. 大學生科技創新活動面向社會團體和企業界開放,促進產、學、研相結合,使得大學既有教育獨立性一面又有為國民經濟服務的一面。
二、組織機構
創新行動計劃的管理采取“委員會”組織和項目掛靠單位負責實施相結合的模式進行管理。
1. 大學生課外科技創新行動計劃管理委員會:主管學生工作的校黨委副書記任主任,主管教學和主管科研工作的副校長任副主任,學工處、團委、教務處、研究生院、科研與設備處、財務處等部門的負責人,以及開展大學生科技創新活動卓有成效的單位領導或教師任委員。委員會負責指導全校大學生的科技創新行動計劃以及經費的籌集管理等。
2. 大學生課外科技創新行動計劃管理委員會下設大學生課外科技創新行動計劃管理辦公室,掛靠校團委,由學工處、團委、教務處、研究生院、科研與設備處等單位工作人員構成。負責制訂科技創新行動計劃年度工作計劃和項目申請指南與立項審批等工作,負責科技創新項目的立項申請與初審,組織有關專家進行立項評審、中期檢查與抽查、結題評審以及總結、歸檔;校內外學生科技競賽和學科競賽和科技學術節的組織等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全面落實科技創新行動計劃管理委員會的各項工作部署以及科技創新活動計劃經費的使用和管理,并定期向創新行動計劃管理委員會匯報工作。
3. 大學生科技創新管理委員會聘請有一定學術聲望、治學嚴謹、教學和科研工作經驗豐富的教師、實驗室主任以及校外熱心大學生創新活動的知名人士組成“科技創新行動計劃”指導專家組,以下簡稱“校指導專家組”。其具體職責是:確定項目申請指南,審核申報項目的可行性,確定項目立項,對項目的執行情況進行抽查、評價,對創新活動的有關政策提出意見和建議。
4. 委員會各成員單位的分工:
(1) 院(系):各院(系)成立大學生課外科技創新行動計劃領導小組,負責組織申報項目、選派指導老師、指導大學生開展科技創新活動與協調工作等。領導小組由院(系)主管大學生工作的黨總支(直屬支部)副書記任組長,主管教學和科研的領導任副組長,院(系)學術委員會和本科生導師等有關人員組成。同時成立院(系)大學生課外科技創新行動計劃指導專家組,以下簡稱“院(系)指導專家組”,指導本院(系)的大學生進行科技創新活動。
(2) 學工處、團委:做好大學生課外科技創新行動計劃的宣傳、組織與發動工作,舉辦科技學術競賽、科技學術節、科技成果展覽、科技報告會等,創造濃厚的校園科技創新氛圍,并將活動中出現的好的項目納入到“挑戰杯”等部分競賽工作中。組織引導大學生積極參加各項科技活動,將大學生科技創新活動作為學生評獎、評優的一個重要指標。
(3)教務處:做好教師的組織動員工作,鼓勵廣大教師積極參與科技創新行動計劃,為大學生提供課外科技創新行動計劃立項項目,協助科技創新行動計劃管理辦公室,組織專家進行項目立項評審、中期檢查、結題評審與評獎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