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屬黨支部:
2012年畢業生離校工作已經啟動,為做好2012年畢業生黨員組織材料整理歸檔和組織關系轉接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組織材料整理歸檔和交接轉遞工作
1、對于離校前預備期滿的預備黨員,所屬黨支部要及時討論其轉正問題,各基層黨組織要及時履行審查審批和備案手續。
2、對于離校前尚未到期轉正的畢業生預備黨員,所在黨支部應將預備黨員在預備期內的思想、政治情況和現實表現形成預備期考察鑒定材料,作為接收單位黨組織考察、轉正的依據,并及時歸入本人檔案。
3、對于入黨積極分子或入黨申請人,為便于接收單位黨組織能對其連續培養,所在黨支部應將入黨積極分子或入黨申請人的相關組織發展材料(如入黨申請書、思想匯報、積極分子考察登記表及其他組織培養考察材料等)裝袋建立入黨積極分子檔案,由學院黨務秘書負責收齊后統一交至學生檔案室,歸入畢業生人事檔案(密封后也可以由本人帶走)。
4、各學院黨委(黨總支)要對畢業生黨員的組織發展材料進行逐項檢查,列好材料清單,杜絕張冠李戴、缺頁少項、遺失不歸檔等現象,指定專人按畢業生檔案歸檔時間要求,及時做好畢業生黨員組織材料整理歸檔工作,并辦理登記和交接手續,確保檔案材料的完整轉移。黨員組織材料原則上存入畢業生人事檔案,隨同人事檔案一并轉遞。
二、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轉接工作
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是黨員政治身份的證明,及時轉接黨員組織關系,是加強黨員管理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各學院黨委(黨總支)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安排專人負責,每個畢業生黨員在離校前都應及時辦理黨員組織關系轉移手續,無特殊原因,不得將組織關系留存學校,具體辦理辦法如下:
1、黨費繳止日期:我校2012屆畢業生黨員黨費繳至2012年7月。
2、學習和工作單位已經落實的畢業生黨員:應將組織關系轉往所去工作單位所屬黨組織。
3、工作單位落實但單位未設黨組織(如外企或私營企業)的黨員:組織關系轉往工作單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黨組織,也可以轉往行業主管部門黨組織,或本單位所在縣以上政府人事(勞動)部門所屬的人才(勞動)服務機構黨組織。
4、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可將組織關系轉往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鄉鎮、村委會黨組織,也可隨同檔案轉往縣以上政府人事(勞動)部門所屬的人才(勞動)服務機構黨組織。
5、出國留學的畢業生黨員:由本人與教育部出國留學人員黨務工作辦公室進行聯系,可以將黨員組織關系通過出國留學人員黨務工作辦公室轉往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
6、延期畢業的畢業生黨員:由黨員本人填寫《延期畢業黨員暫緩轉移組織關系申請表》,經導師簽字確認后,可暫緩轉移黨員組織關系直到完成畢業答辯,完成學業離校時應及時將組織關系轉出。學院黨組織應將延期畢業的學生黨員編入支部,或成立正式的延期畢業黨支部,并加強對延期畢業學生黨員的管理教育工作。
7.確有特殊困難,且已簽訂暫緩就業協議書,要求申請組織關系暫時保留在學校的畢業生黨員:由本人填寫《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暫留學校申請表》,經學院黨委(黨總支)查實并同意后,可將黨組織關系暫留在原學院,并報組織部備案,保留時間不得超過一年,困難解決后必須及時辦理組織關系轉移。保留組織關系期間,畢業生黨員須嚴格履行黨員義務,自覺與原學院黨組織定期聯系,按要求參加學校的黨員組織生活,接受黨組織的教育和管理,自覺按期交納黨費,定期書面匯報個人思想和就業進展情況。所在學院黨組織要建立嚴格的暫留組織關系畢業生黨員信息采集制度,做到可以隨時聯系本人或家人,隨時掌握畢業生動向,同時按要求將其編入支部,承擔起對暫留組織關系畢業生黨員管理教育的責任。
8、留校工作或考取本校研究生的畢業生黨員:仍在原學院工作或學習的黨員只需登記個人信息,不需辦理組織關系轉接手續,由原黨組織負責調整至本學院相應的黨支部;到學校其它單位工作或學習的黨員仍須辦理校內組織關系轉接手續。
三、集中辦理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工作
(一)組織關系轉移準備工作
1、學院準確匯總畢業生黨員有關情況
填寫組織關系轉移信息前,畢業生黨員本人應事先聯系好能接收本人黨員組織關系的工作學習單位,并詢問其上級黨組織名稱。
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接收單位:接收黨員組織關系的單位名(注意與本人實際工作學習的單位進行區分,有可能不相同)要寫全稱,不要簡寫,并注明接收單位所在省市區縣(如河南省南陽油田、北京朝陽區大屯街道社區,湖北省長江大學)??既⊥庑Q芯可漠厴I生黨員,在備注欄中填寫入學時間。
接收黨員組織關系的單位的上級黨組織名稱:即組織關系轉出介紹信的抬頭,是指有轉接組織關系權限的、接收單位隸屬的上級黨組織(至少在縣級黨委以上級別)。黨組織名稱要寫全稱,不要簡寫(如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直屬機關黨委、中共無錫市委組織部、中共北京市朝陽區工委組織部)。
2、學院按要求登記畢業生黨員相關信息
各支部安排責任心強、熟悉畢業生黨員情況的人員,分校外、校內兩種情況認真填寫《2012年畢業生黨員轉移組織關系登記匯總表》,同時黨員本人要逐一核對接收單位和上級黨組織名稱;延期畢業或暫留關系的畢業生黨員填寫《2012年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暫時保留登記匯總表》。所有登記信息需經本人核實后簽字確認。
(二)集中辦理組織關系轉移時間安排
各支部于6月9日前將由畢業生黨員本人確認簽字、學院黨委(黨總支)審核蓋章后的《2012年畢業生黨員轉移組織關系登記匯總表》和2012年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暫時保留登記匯總表》及其電子文檔交至學院;組織關系保留申請表和暫緩轉移關系申請表于6月21日集中上交學院。
黨務秘書按學校時間安排到組織部集中為畢業生黨員辦理黨員轉接組織關系手續,開具組織關系轉移介紹信。
(三)組織關系介紹信發放工作
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是證明黨員身份的有效憑證,學院黨務秘書領回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后,要及時將介紹信發給畢業生黨員本人,黨員本人領取時須簽字確認,不得由他人代領,領取后本人應妥善保管。
四、離校轉單“黨團關系”蓋章
凡集體辦理黨員組織關系轉移手續的畢業生黨員,由所在學院黨委(黨總支)負責在其離校轉單“黨團關系”欄加蓋黨組織公章。不屬于集體辦理組織關系轉移手續的畢業生黨員離校轉單到組織部蓋章。
五、維護黨員信息庫
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轉移結束后,各學院黨委(黨總支)要在6月30日之前完成黨員信息庫的維護工作,為上半年黨內統計工作做好準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