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在學期間發表學術論文基本要求(修訂)
石油工程學院博士研究生在學期間發表的學術論文滿足下列條件,可申請博士學位。
一、基本要求
(一)自取得博士生入學資格起3年申請博士學位者:
1、在SPE J或JCR期刊分區表2區(含)以上或影響因子大于1.5(含)的國外本領域高水平期刊上至少發表1篇學術論文。
2、至少在國外參加一次本領域的國際學術會議并有會議論文。
(二)自取得博士生入學資格起4年申請博士學位者:
1、在核心期刊或SCI或EI收錄的本領域高水平期刊上至少發表3篇學術論文,其中至少1篇發表在SCI收錄的國外本領域高水平期刊上,并有收錄證明。
2、至少在國外參加一次本領域的國際學術會議并有會議論文。
(三)自取得博士生入學資格起5年以后申請博士學位者:
1、在核心期刊或SCI或EI收錄的本領域期刊上至少發表3篇學術論文,其中至少有1篇發表在被SCI或EI收錄的期刊上,并有收錄證明。
2、至少在國外參加一次本領域的國際學術會議并有會議論文。
二、其他說明
1、上述所指論文均是見刊,不得以論文接收函或錄用證明代替,發表的核心期刊必須是正刊或被SCI或EI收錄的增刊。
2、電子期刊、OPEN期刊的論文原則上不能作為申請博士學位的論文,如果期刊被中國科學院國家科學圖書館JCR期刊分區數據收錄,并且期刊被SCI收錄,可以在預答辯時提出申請。
3、被SCI或EI收錄的論文以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圖書館(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的檢索證明為準。
4、國外SCI或EI收錄的本領域高水平期刊的論文由學院學位分委員會負責界定,并且不得用專利和獲獎成果代替。
5、以上規定自2014級博士研究生開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