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學校2012年博士生指導教師遴選工作的通知,制定我院的博士生指導教師遴選工作:
一、遴選工作要求
1.高級技術職稱人員申報博士生指導教師和外單位人員申報兼職博士生指導教師的遴選工作按照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關于評審研究生指導教師的實施辦法》(中石大京研〔2008〕14號)的有關規定執行(見附件1)。
副高級技術職稱人員申報博士生指導教師的遴選工作按照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擴大研究生指導教師遴選范圍及其評審辦法》(中石大京?!?span lang="EN-US">2010〕22號)(見附件2-1)及學院制定的遴選標準等有關規定執行。
石油工程學院副高級技術職稱人員申報博士生指導教師遴選條件,滿足下列條件的具有副高級(限副教授、副研究員)技術職稱人員,可以申請擔任博士生指導教師。
一、遵紀守法、治學嚴謹、作風正派、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二、年齡不超過40周歲,身體健康。
三、具有博士學位,至少連續半年以上國外訪學經歷。
四、近三年擔任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第一負責人;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在國外SCI或EI收錄的期刊上至少發表2篇與學科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如近三年以第一負責人獲得省部級科技成果一等獎或作為主要負責人獲得國家級科學技術獎(一等獎排名前五,二等獎排名前三)可最多折算1篇國外收錄期刊論文。
五、獨立指導過一屆碩士研究生,培養質量較好,具備培養博士研究生的基本科研條件。
副高級技術職稱博士生導師最多招收博士生3年,如3年后未晉升正高級技術職稱,停止招收博士生。
青年拔尖人才崗位人員申報博士生指導教師的資格條件按照《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青年拔尖人才崗位制度實施辦法》(中石大京?!?span lang="EN-US">2011〕33號)(見附件2-2)的有關規定執行。評審程序按附件2-1有關條款執行。
2.凡我校有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權的,按一級學科申報和遴選,其它的按二級學科申報和遴選。首次申請博士生指導教師的人員只能在一個一級學科專業申請擔任博士生指導教師,除2011年新增的一級學科外,其它學科所屬人員不能跨學院和跨學科申請。申請材料須送交到博士學位授權學科專業所隸屬的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初審,未成立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的研究院的申請人的材料按其申報材料中所填寫的二級學科送交相應的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初審。本次遴選博士生導師的學科專業名稱、代碼及隸屬學院見附件3。
3.遴選前期的初審工作由各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組織進行。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對博士生指導教師申請人的材料逐項核實,并按擔任博士生指導教師條件中的量化標準進行資格審查。申請人獲得的贊成票達到到會委員總數的三分之二方可上報校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批。
二、材料填寫與報送
1.首次申請擔任博士生指導教師的人員及首次申請在第二學科專業兼任博士生指導教師的人員填寫“申請博士生指導教師簡況表(一)”(見附件4)和“申請博士生指導教師成果統計表”(見附件5)。外單位人員申請我校兼職博士生指導教師同時還需填寫“兼職博士生指導教師申請表”(見附件6)。
2.新增博士生指導教師遴選初審工作完成后,學院需填報“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查博士生指導教師資格意見匯總表”(見附件7)和“申請博士生指導教師成果統計審核匯總表”(見附件8,格式同附件5)。
3.請上交材料人員于10月24前上報院辦,過期不予受理。送交材料包括:
(1)申請博士生指導教師簡況表(紙質版一式五份,電子版WORD格式)
(2)兼職博士生指導教師申請表(紙質版一份)
(3)申請博士生指導教師成果統計審核匯總表有本人簽字的紙質版和電子版電子版發送至:liyan@cup.edu.cn
(4)申請人具有代表性的、滿足博士生導師遴選基本條件的獲獎證書、論文、專著、專利或教材復印件(一式四份)(用A4紙復印、裝訂成冊,并在首頁附上“申請博士生指導教師評審材料目錄”(見附件9)。
(5)每位申請者交納750元(每人聘請3名專家,每位專家200元評審費,50元郵寄及管理費)。
三、填報材料中的成果認定
申請人填寫的所有成果應是2009年10月以來取得的。“申請博士生指導教師簡況表”將在學校主頁公示,若所填數據與實際情況不符,按弄虛作假處理,取消博士生指導教師申報資格。
如果在兩個一級學科申請擔任和兼任博士生導師,獲獎證書、論文復印件及成果統計應分開單列,原則上不得重復計算。
獲獎證書復印件是指獲得省部級及以上獎勵的證書、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證書復印件。
論文復印件是指被SCI、EI、ISTP或SSCI檢索收錄的本人為第一作者或本人指導的研究生為第一作者、本人為第二作者的所有論文的復印件。論文復印件應包括期刊封面、目錄和全文以及被檢索收錄的證明等相關信息。
專著或教材提供封面和目錄復印件。
四、外單位人員申請我校兼職博導和外單位新近調入我校人員申報博導
1.外單位人員申請我校兼職博導必須是已被我校聘任為兼職教授的人員(要求見附件1)。
2.外單位新近調入我校人員和外單位人員在之前如果已經是原(外)單位博導,且本次是在同一一級學科專業申請我校博導,請按我校重新認定博導提交材料(填寫“申請博士生指導教師簡況表(二)”,見附件10),同時提供原(外)單位的博導聘任文件(文件應注明有聘任博導的學科專業)和原通訊評議材料(3份),本次申報免通訊評議。
3.外單位新近調入我校人員和外單位人員在之前雖然已經是原(外)單位博導,但本次不在同一一級學科專業申請我校博導,按我校新遴選博導提交材料,并需進行同行專家通訊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