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工程學院2013年碩士生指導教師遴選工作的通知
根據研究生院的文件通知要求制定出我院碩士生指導教師遴選工作規定:
一、我院的遴選工作組織與要求如下:
1.遴選工作按照中國石油大學《關于評審研究生指導教師的實施辦法》(中石大京研〔2008〕14號)中的有關規定執行(見附件1),由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組織進行。
2.首次申請碩士生指導教師的人員和校外兼職碩士生導師只能在一個一級學科申報遴選,已經擔任碩士生導師的人員最多在不超過二個一級學科(其中博士生導師不超過三個一級學科)申報。是否可以跨一級學科申報兼任碩士生導師由學院和申報兼任的學科根據師資隊伍及學科發展等實際情況決定。
3.遴選碩士生導師的對象既包括首次申請碩士生導師資格的人員(含校外首次申請兼職碩士生導師人員)、也包括在新的學科專業申請碩士生導師資格的現有碩士生導師或博士生導師。
4.我院根據規定來校工作一年以上具有博士學位的講師申報碩士生導師、特別是申報專業學位研究生導師。遴選標準除滿足學?,F有的標準外,制定其要求為:(1)具有博士學位;(2)在校工作一年以上; (3)滿足學校遴選碩士生導師的條件;(4)主持有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5)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① 具有國外留學經歷;② 在國外期刊論文發表SCI論文1篇或國內SCI論文2篇。
二、材料填寫與報送
1.填報材料。申請人填寫“申請碩士生指導教師審批表(一)”(一式二份)、校外人員申請我校兼職碩士生指導教師同時還需填寫“兼職碩士生指導教師申請表”(見附件2)。
2.申請材料:要求提供有關論文及其它科研成果、獎勵證書復印件等材料
3.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批。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對碩士生指導教師申請人的材料逐項核實,并按擔任碩士生指導教師條件中的量化標準進行資格審查。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現場紙質投票)決定碩士生指導教師資格,獲得到會全體委員三分之二(含)以上票數者,審批通過。
4.申報材料和審批通過名單公示。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須將所有申請人填報的材料和審批通過的碩士生導師名單在學院主頁公示一周。同時公布參加會議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委員名單。對于審批未通過人員,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秘書或有關人員應及時將結果及理由以OA和電話的形式告知當事人。
5.異議和申訴。學院成立研究生指導教師評審申訴小組。
組長:陳勉
成員:高德利 寧正福 李根生 程林松 劉慧卿
申訴小組接受相關人員的異議和申訴,向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提出建議處理意見,由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議做出最終結論并告知相關人員。
6.材料報送。請申報人員于3月8日前將以下材料交到院辦,過期不予受理。送交材料包括:
(1)申請碩士生指導教師審批表
(2)兼職碩士生指導教師申請表
(3)論文及其它科研成果、獎勵證書復印件等材料,上交材料紙質版一份和WORD格式電子版1份,電子版發至liyan@cup.edu.cn
三、其它要求及說明
1.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在遴選審批碩士生指導教師資格過程中,堅持公開透明原則,學院自定的遴選標準、申請人填報的材料、審批通過的碩士生指導教師名單等須按時在學院主頁公示,接受監督和異議。
2.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對于委員本人在今年的博士生導師或碩士生導師認定中不滿足學校評審碩士生指導教師基本條件,或者本人在新的學科專業申報研究生指導教師,應回避學院的博士生導師或碩士生導師遴選會議。
二Ο一三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