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研究生學位論文重復率檢測的規定
發布日期:2014-04-14 作者: 編輯: 訪問量:
為了進一步加強研究生學位論文質量管理,提升研究生培養的培養質量,所有擬評審的學位論文(包括博士、碩士、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同等學力及在職攻讀碩士學位論文)均必須進行文字重復率檢測,博士學位論文單章重復率不得高于10%,全文不得高于5%,碩士(學術碩士、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同等學力及在職攻讀碩士學位論文)單章不得高于25%,全文不得高于15%。
沒有達到通過文字重復率檢測要求的學位論文不允許上學位委員會評審。
教育部、學校每年抽查10-15%的研究生學位論文進行文字重復率檢測,如果沒有通過檢測,撤銷已授予的學位,減少指導教師第二年招生對應的研究生招生指標1人。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石油工程學院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