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評選對象
“北京市優秀畢業生”的評選對象為2011屆本科畢業生;“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優秀畢業生”的評選對象為2011屆全體畢業生。
二、評選原則
評選工作要堅持實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按照評選條件進行,推薦的人選要具有先進性、代表性、典型性和時代性。
三、評選條件及比例
(一)“北京市優秀畢業生”評選條件(限本科生)
1.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努力學習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
2.關心時事,遵紀守法,熱愛祖國,品德優良,在校期間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帶頭作用;
3.在校期間兩次以上獲得校級三好學生、優秀團員或優秀學生干部等榮譽稱號;
4.熱愛所學專業,學習認真刻苦,成績優良;
5.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和文娛活動,有良好的衛生習慣和健康的身心素質,身體健康,達到《國家體育鍛煉標準》;
6.在讀期間未受過紀律處分;
7.就業期間無違約等不誠信行為;
8.立志到基層、西部就業,積極參加國家和北京市基層就業項目的畢業生優先考慮。
(二)“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優秀畢業生”評選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黨的領導,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