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的文件要求和我?!堆芯可剬W金管理與實施辦法》,以及學校領導的指示,學校召開專題會議,研討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辦法,明確了2012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細則。
我校2012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分兩步進行。學校將國家獎學金指標分兩部分分別進行評選,一部分指標分到院系,院系根據評選條件進行評選,另一部分指標在全校內評選,在院系的推薦基礎上,評選出在科學研究、科技創新、社會實踐、社會活動、見義勇為、勤工儉學、助人為樂和學雷鋒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績的學生,學校層面評選時綜合考慮學生在德智體三方面的表現。學院采取會議材料評審,學校采取學生答辯方式進行?,F將我院具體評選辦法公布如下:
一、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的基本條件:
1.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 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道德品質優良;
3. 誠實守信,就業期間無就業違約現象等;
4. 按時進行學籍注冊;
5. 認真完成培養方案規定的學習和科研任務;
6. 未超出培養方案規定的標準學習年限;
7. 全日制且非委托培養、檔案轉入學校;
8.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在畢業班中評選,延期畢業的研究生不參評;
9. 碩博連讀生評選資格:在注冊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過攻讀博士學位資格考試前,按照碩士研究生身份申請國家獎學金;注冊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經通過攻讀博士學位資格考試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請國家獎學金;
10.直博生評選資格:根據當年所修課程的層次階段確定身份參與國家獎學金的評定;在選修碩士課程階段按照碩士研究生身份參與評定;進入選修博士研究生課程階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參與評定;
11.全日制學術型碩士學位研究生和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均可享受,且比例相同;
12.聯合培養和在企業工作站的研究生,參加同年級同專業獎學金的評選,由各負責輔導員通知學生;
13.曾擔任過助管和兼職輔導員的研究生,不參加該獎學金的評選。
二、 評選組織
學校成立以主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為組長,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和學生資助中心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實施細則、指標分配、學校獎學金評選、協調監督、學生申訴、材料上報和獎學金發放等工作。
學院評審委員會:
組長:寧正福、梁永圖
組員:李燕、王茹、張妮、肖坤、鄧嵩
三、 評選辦法(學院層面評選部分)
要全面考慮學生綜合排名、學習成績、科研工作和其他表現,把學習成績優秀、科研成果顯著、發展潛力突出的學生評選出來。
1.(1)碩士研究生申請者除需符合本辦法第一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需符合2010-2011學年專業綜合測評前20%的要求。對于滿足以上條件的申請學生,學院根據2011年9月至2012年11月期間取得的各項科研成果和學科競賽獲獎,按照2012年頒布的研究生綜合測評辦法,申請智育加分,確認的加分折算入綜合測評結果排序。所有獲獎及成果均需見刊和證書證明。
(2)博士研究生申請者除需符合本辦法第一條規定的條件外,還需符合專業綜合測評前30%的要求。對于滿足以上條件的申請學生,學院根據2010年9月至2012年11月期間取得的各項科研成果和學科競賽獲獎,按照2012年頒布的研究生綜合測評辦法,計算智育加分,所有獲獎及成果均需見刊和證書證明。評獎過程綜合考慮學生德智體各方面表現,積極參加社會工作的給予酌情加分。
2.學生應如實填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申請表交輔導員辦公室,申請表中推薦人為研究生導師。同時提交獲獎和成果原件。
3.學院的評審委員對學生資格進行審核,審核內容包括學生的身份、成果、獲獎、處分、檔案到校、綜合排名等情況。
4.初評結果在學院網站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報學生資助中心,提交材料包括申請審批表和獲獎學生匯總表,其他材料返還給學生。
四、 評選辦法(學校層面評選部分)
本部分獎學金在學院層面評選的國家獎學金結束后進行,旨在評選出在科學研究、科技創新、社會實踐、志愿工作、勤工儉學、見義勇為和學雷鋒等方面做出突出表現的學生。評選擬采取學生答辯評委投票方式進行。依據學校名額分配方案,我院推薦4名碩士生和2名博士生參評。
1.申請學生除符合本辦法第一條規定的條件外,碩士還需要符合2010-2011學年專業綜合測評前50%,博士位于專業綜合測評前50%的要求,同時在某方面有突出表現。
2.學生填寫申請表,同時提交相關的獲獎、成果原件,所有材料用一個檔案密封,檔案袋上寫清學生姓名、院系專業、學號、聯系電話等。學院視申報情況開展院內初審答辯,申請學生同時積極準備答辯和PPT,答辯時間不超過3分鐘,其中回答評委提問1分鐘。
3.學院按初評成績上報學校推薦人選。
4.學校進行資格審核,評選采取答辯投票方式進行。
5.學校評選結果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上報。
五、 附則
1.研究生受到警告(含)以上處分的,在解除處分之前不能申請。
2.有課程有不及格現象的,不能申請。
3.檔案未到?;蛘卟煌暾?,不能申請。
4.有就業違約意向及已經違約的學生不能參評。
5.研究生在當前學歷期間,僅參評一次,且僅能獲得一項優秀研究生獎學金(包括我校評選的企業獎學金);之前獲王濤英才獎學金的學生仍然有效,不再參評國家獎,獲泰納瑞斯獎和沈平平獎的學生如果符合國家獎學金條件,可參評國家獎,如果獲國家獎,原來的這兩項獎不再有效。學院在評選完國家獎后,繼續推薦沈平平獎。泰納瑞斯獎不再補評。
6.研究生國家獎學金作為優秀研究生獎學金對待,獲該獎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獲得普通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專項獎學金。
本意見由學院評審委員會負責解釋,電話:89732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