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工程學院文件
石油工程學院推薦2015年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
根據教育部文件《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文件要求,依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推薦2015年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文件指導,為公平、公正、公開做好2015屆優秀本科畢業生推免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一、推薦的工作程序
1.學校教務系統中提取學生成績,按照學校14號文件推免排名計算辦法對各專業學生成績分別進行排序,并由學生本人簽名確認。
2.學院成立推免生推薦階段工作小組,組織協調全院推免工作,確定符合推免生條件的候選人名單、并在學院網站公示,工作小組名單見附件1。
3.學院推免生推薦階段工作小組組織召開推免工作會,對各專業推薦的候選人名單進行審核,上報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批通過,在教務處網站進行公示。
4.學院成立推免生推薦階段申訴小組,接受學生對于推薦工作的申訴,名單見附件2。
二、推薦免試研究生的基本條件
1.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思想道德素質、業務素質、文化素質、身體和心理素質等綜合素質高。
2.在校期間未受過紀律處分。
3.身體健康。
4.全國大學生英語四級成績達到培養計劃要求。
5.參加過“大學生科技創新行動計劃”,并能夠按時完成立項項目。
6.所有課程正考成績合格,前三年必修課課程成績優良率達70%(含)以上。
三、推薦的辦法
1.推免類型。在推薦階段不區分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不設置留校限額。
2.推薦的專業。所有學生(不含第二學位)按照在讀專業推薦,推薦的研究生專業由接收單位確定。
3.推薦名額分配。創新班和卓越班由于選拔和培養模式與普通班不同,推免名額比例為班級學生人數的40%,國家重點學科及重點培育學科每個學科單獨增加2個名額,普通學生根據各學院人數按比例分配。名額分配見附件3。
4.排名辦法。根據綜合排名成績,按照專業排名,綜合排名成績總分100分,其中,前三年必修課加權平均成績占70%(滿分70分),前三年綜合測評成績占30%(滿分30分)。
5.公示辦法。學院公示的人數為各專業分配的推免生數和每個專業推薦的1-2名候補人選,公示信息包括:推薦辦法、推免生名單(含姓名、院系、綜合排名成績等)、咨詢申訴渠道等信息。學校公示結束后,在教育部平臺公示的人數為分配給各學院的推免生數。
6.擬推免生遞補辦法。在校內公示期間,如有不合格的擬推免生,遞補順序為:本專業候補選人選、本院其它專業候補人選、其它學院候補選人選(推免指標計算四舍五入時,舍去小數點數值大的學院)。
四、其它
1.獲得推免資格的學生若在后續學習過程中出現不及格課程、畢業論文成績達不到良好者,取消推免資格。
2.推薦階段關于報名等工作的咨詢電話:010-89733139
五、附則
本辦法由石油工程學院推免生推薦階段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1. 石油工程學院推免生推薦階段工作小組名單
2. 石油工程學院推免生推薦階段申訴小組名單
3. 石油工程學院2015年推免名額分配表
石油工程學院推薦階段工作小組
2014年9月12日
附件1:
石油工程學院推免生推薦階段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寧正福
成 員:程林松 田守嶒 安永生 朱智瑩 袁 英 方百會
附件2:
石油工程學院推免生推薦階段申訴小組名單
組 長:梁永圖
成 員:金 衍 馬新仿 張廣清 佟 研 曹立虎
附件3:
石油工程學院2015年推免名額分配表
專業
|
學生人數
|
學生指標
|
四舍五入后
學生指標
|
優勢學科
指標
|
指標小計
|
石油工程
|
202
|
23.72
|
24
|
3
|
27
|
石油工程
(海洋工程方向)
|
62
|
7.28
|
7
|
|
7
|
石油工程創新班
|
25
|
10
|
10
|
1
|
11
|
石油工程卓越班
|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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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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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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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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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各系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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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工程學院辦公室 2014年6月 10日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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