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本科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鼓勵學生刻苦學習、奮發向上,全面提高自身綜合素質,依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本科生綜合測評辦法》,并結合我院實際,特修訂石油工程學院本科生綜合測評辦法。
一、總成績
總成績=德育成績×20%+智育成績×70%+體育成績×10%
二、德育成績
德育是指學生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質。在實際考評中,德育成績由思想品德評估成績、獎懲分與附加分組成。其中,大學生應當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祖國,擁護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凡反對四項基本原則,反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或有違法犯罪行為的學生,德育成績按0分計。
在德育成績考評前,各班應成立包括輔導員在內的測評小組,組織全體同學進行德育互評和測評小組評議;同時,對考評過程中出現的獎懲分與附加分進行審核。
(一)思想品德評估成績
成績組成:思想品德(A)分+行為及養成教育(B)分
考評方式:學生互評分(40%)+測評小組評分(60%)
思想品德評估內容參見下表:
項目
|
政治表現
A
|
集體觀念
A
|
團結正直
A
|
愛護公物
A
|
誠實守信
A
|
學風學德
B
|
組織紀律
B
|
文明禮貌
B
|
勞動衛生
B
|
勤儉節約
B
|
社會實踐
B
|
總計
|
滿分值
|
10
|
10
|
5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5
|
10
|
100
|
1.政治表現(10分)
政治態度與政治活動參與情況(包括學校、學院以及黨團支部組織各類主題教育活動),黨支書、團支部不按規定組織黨內生活或團內生活的扣10分,黨支部成員、團支部成員缺席支部活動的一次扣5分。
2.集體觀念(10分)
參加學校和學院組織的各類集體活動的態度和考勤情況,缺勤一次扣2分,扣完為止。
3.團結正直(5分)
團結友愛、正直、互幫、互助、互諒、互讓。
4.愛護公物(10分)
違反規定破壞學校內、公寓內公共財物,移動宿舍內家具扣除10分。
5.誠實守信(10)
日常學習、生活中,誠實守信,無欺騙、欺詐行為;其中,考試違紀扣除10分。
6.學風學德(10分)
熱愛祖國、學校和所學專業;學習目的明確,態度端正;在學習方面有嚴謹態度。
7.組織紀律(10分)
認真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8.文明禮貌(10分)
在教室(含會場)、食堂、公寓、校園等公共場所言行文明。辱罵他人1次扣5分,打架斗毆1次扣10分。
9.勞動衛生(10分)
宿舍衛生檢查基本分數為6分,被表揚加1分,加滿為止,被批評扣1分,扣完為止。發現違章電器扣完10分。
10.勤儉節約(5分)
勤勞、儉樸、不鋪張浪費。
11.社會實踐(10分)
社會實踐報告未上交或抄襲扣10分。
(二)德育獎懲分
1.在舍已救人、保衛國家集體財產安全、樹立良好校風方面有突出貢獻者,經所在院(系、部)批準可加5-20分;
2.曠課一節扣10分,遲到、早退每次扣1分(包括各種考勤活動及會議);晚歸一次扣10分,夜不歸宿一次扣25分;在學校、學院組織的宿舍檢查中,發現存放違章電器或其他問題扣10分,使用違章電器扣35分;
3.校級、院級通報批評扣10分;
4.警告處分扣15分;
5.嚴重警告處分扣25分;
6.記過處分扣35分;
7.受留校察看處分期間扣55分;
8.因違反有關規定受有關部門批評教育者(有通知備案的),每次扣3-5分;
9.受黨團紀律處分,按上述第3-8款規定扣分。
(三)附加成績
1.被評為先進集體的,校級每人加2分,省部級每人加8分,國家級每人加15分;被評為先進黨團支部的黨團員也按上述標準加分;學院“兩早一晚”活動中表現突出的班集體,每人加2分;學院年度“五星宿舍”,每人加2分。
注:當學年出現成績不及格或獲得處分者,不參與集體加分。
2.被評為先進個人的,校級加2分(不包括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科技創新先進個人、社會實踐先進個人、優秀志愿者等),省部級加8分,國家級加15分。
3.擔任學生干部或其它職務,任期滿一學年(含,下同)以上,根據其工作表現,按下述標準酌情加分(兼職學生干部按主職崗位計分,每人兼職崗位最多可累加一項,視其工作業績在附加分中按兼職崗位得分乘上0.2的系數后累加)。
(1)校學生會主席、副主席,院學生會主席、副主席,校級、院級各學生社團(興趣類社團除外),石油工程設計協會、SPE學生分會的正副職加0-10分;
注:學生委員會委員、興趣類社團所有成員不加分。
(2)校學生會和校級社團正副部長、院學生會和院級社團正副部長、班長、黨支部書記、團支部書記、學生助管干部加0-6分;石油工程設計協會、SPE學生分會正副部長加0-8分;
(3)校學生會和校級社團部委、院學生會和院級社團部委、班委、黨支部和團支部委員加0-4分;
(4)黨小組組長、團小組組長、寢室長、課代表加0-3分;
(5)雖未擔任社會工作,但積極維護集體榮譽,熱心為同學服務,為班級和學校建設獻加獻策,作出貢獻者酌情加0-2分;
(6)寫出有一定水平的社會實踐報告,加2-4分;
(7)凡在學院以外的部門擔任社會工作的干部,加分需向班級測評小組出示主管部門的證明。
3.參加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征文等比賽,國家級獎勵加10分,省部級獎勵加8分,校級獎勵加2分。
4.積極參加各類志愿服務活動或文藝晚會演出,并表現優異,被評為優秀志愿者,可酌情加2-6分。
三、智育成績
智育是指大學生在校期間展現出的學習狀況和個人在學科競賽和科技創新活動中的基本情況。智育成績由課程學習成績和智育加分成績兩部分組成。
(一)課程學習成績
成績組成:必修課成績(80%)+選修課成績(20%)
計算方法:智育成績=0.8∑(Ii×Xi)/∑Ii+0.2∑(Si×Xs)/∑Si
其中:Ii-必修課學分數、Si-選修課學分數,Xi-必修課所得成績、Xs-選修課所得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按五級制計算時:優秀=95分;良好=85分;中等=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50分;通過=75分;不通過=50分)。
注:為了不影響優良率,部分成績顯示為“通過”的課程可統一調整至80分。
1.緩考課程如開學三周內不能提供成績的,納入下學年度考核。
2.根據教務處的相關文件,英語課程成績需根據班級類型乘以相應系數,代入總成績計算中。具體系數關系為:A班-1.1,B班-1.05,C班-1.0。
(二)智育加分成績
1.凡參加學科類競賽及大學生科技活動取得各級獎勵者按下表加分,并可累加。
分值
級別
|
一等獎
|
二等獎
|
三等獎
|
鼓勵獎
|
國家級
|
12
|
8
|
6
|
5
|
省部級
|
8
|
6
|
4
|
3
|
校級
|
5
|
4
|
2
|
1
|
在N個成員參加的團隊比賽中,如有隊長,則其獲得“2/(N+1)×所獲獎項”的加分,其他隊員獲得“1/(N+1)×所獲獎項”的加分;如無隊長,則所有成員獲得“1/N×所獲獎項”的加分。
2.本科期間發表論文或獲得國家發明專利、實用新新專利、軟件著作權等不予以加分。
四、體育成績
體育是指大學生的體能素質和日常鍛煉情況。體育成績由體育課成績、平時鍛煉成績與體育加分組成。
(一)一、二年級學生每學年按體育課成績占60%,平時鍛煉成績即早操、課外活動成績占40%,三年級學生每學年體育課成績按體育教學部提供的《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計分,其他同一、二年級學生。殘障學生的體育成績按體育保健課成績計算。
(二)體育加分:各類比賽單人或集體項目按下表加分,非主力隊員按2/3折算(最多可以累加二項)。
分值
級別
|
|
三、四名
|
五、六名
|
七、八名
|
國家級
|
30
|
20
|
15
|
10
|
省部級
|
20
|
15
|
10
|
5
|
校級
|
8
|
6
|
4
|
2
|
(三)凡參加校級(含)以上大學生運動會者均加2分。
(四)積極參與校級運動會或市級運動會的組織籌備工作者加2分。
五、綜合測評工作程序
(一)由輔導員向全體學生宣講《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本科生綜合測評辦法》和《石油工程學院本科生綜合測評辦法》;
(二)學生綜合測評每學年進行一次,以同年級同專業為測評單位,年級學生輔導員為此項工作的直接責任人;
(三)以班為單位成立綜合測評小組,由輔導員、班長、團支部書記及學生代表組成,成員數占學生數的1/3以上;
(四)所有附加分的材料均需輔導員審核并簽名后附在上交的綜合測評材料中。
六、體育特長生和高水平運動員的綜合測評辦法另行制定。
七、免修課程成績、英語分級成績的認定依據教務處制訂的辦法執行。
八、本辦法經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石油工程學院綜合測評工作小組討論通過,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原辦法自動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