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關于做好推薦2015級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石大京教〔2018〕10號),結合石油工程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細則。
一、推薦的工作程序
1.學院成立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落實集體議事和集體決策制度,確定符合推免生條件的候選人名單,并在學院網站公示。
2.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組織召開推免工作會,對擬推薦的候選人名單進行審核。在審核無誤后,報送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審核。
3.學院成立推免生推薦階段申訴小組,接受學生對于推薦工作的申訴。
二、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的基本條件
1.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思想道德素質、業務素質、文化素質、身體和心理素質等綜合素質高。
2.在校期間未受過紀律處分。
3.身體健康,符合研究生入學體格檢查標準。
4.外語四級成績或專業四級成績達到培養計劃要求。
5.所有課程正考成績合格,前三年必修課課程成績優良率達到70%。
三、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的申請資格
凡符合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的基本條件的學生均具備申請推免生資格。學生須填寫推免申請表,自主申請參加推薦獲得推免生資格,并獲得2名我校具有本學科專業研究生指導教師資格的專家推薦。未申請的學生不能獲得推免生資格。申請表及專家推薦表見附件2、3。
四、推免綜合成績計算及排名辦法
根據考生推免綜合成績進行專業排名。綜合成績總分100分,其中,前三年必修課加權平均成績占70%(滿分70分),前三年綜合測評成績占20%(滿分20分),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考核成績占10%(滿分10分)。
學院先按照前兩項加和成績排序和分配名額的1.2倍確定參加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考核的學生名單,然后綜合三項成績確定具有推免資格的排名。進行前兩項加和成績排序時,結合教務處的規定,對必修課加權平均成績和前三年綜合測評平均成績分別進行歸一化處理,具體公式為:

五、推薦的辦法
1.推薦類型。在推薦階段不區分推薦類型。
2.推薦專業。所有學生按照在讀專業推薦,推薦的研究生錄取專業由接收學校確定。
3.名額分配。將教育部下達給我校2019屆推免生指標分為兩部分分配:一是按2018屆推免生指標數和名額分配辦法進行分配,即國家重點學科及重點培育學科每個學科單獨增加2個名額,指標根據各學院人數按比例分配,二是與2018屆推免生指標數相比的新增指標主要用于雙一流建設學科探索直博生培養模式。
4.信息核對。公示前,學院將組織考生本人核對個人信息并簽名確認。個人信息包括:姓名、學院、前三年必修課加權平均成績、前三年綜合測評成績、學生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考核成績、專業綜合成績及排名等。
5.公示辦法。2018年9月3日前,學院組織學生申請推免生資格,結合石油工程學院的分配指標,對所有擬推薦人選進行公示,并在每個專業中推薦1-2名候補人選。公示信息包括:推薦辦法、考生核對后的個人信息、咨詢申訴渠道等信息。在學院公示期間,如發現公示信息有誤,學生可以申請修改。
6.擬推免生遞補辦法。在校內公示期間,如有不合格的擬推免生,遞補順序為:本專業候補人選、本院其他專業候補人選、其他學院候補人選。
7.兼職輔導員選拔按照《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兼職輔導員選拔與管理辦法(試行)》執行。
六、其它
1.定向培養的本科畢業生,需經其定向單位人事部門書面正式同意,方可申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
2.獲得推免資格的學生若在后續學習過程中出現不及格課程、畢業論文成績達不到良好者,取消保研資格。
3.推薦階段咨詢電話:010-89733211,010-89732195。
4.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執行,由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石油工程學院負責解釋。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石油工程學院
二○一八年七月十日
附件1: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石油工程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名單
組 長:張廣清
副組長:韓國慶 閆亮亮 劉 偉
成 員:王明輝 袁 英 劉東東 付 強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石油工程學院推免生推薦階段申訴小組名單
組 長:寧正福
副組長:閆亮亮
成 員:劉東東 付 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