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工程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調劑工作細則
根據教育部、北京市教育考試院關于調劑工作的文件精神,以及《中國石油大學(北京)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及錄取工作方案》的具體要求,為做好我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接收調劑專業、擬接收調劑人數、調劑分數線
1.碩士擬接收調劑專業接收條件人數及調劑分數線
學習方式 |
類型 |
接收調劑專業 |
接收調劑指標 |
調劑分數線 |
單科(科目滿分=100分) |
單科(科目滿分>100分) |
總分 |
全日制 |
學術型 |
080100力學 |
16 |
35 |
53 |
260 |
全日制 |
專業型 |
085706石油與天然氣工程 |
8 |
37 |
56 |
273 |
非全日制 |
專業型 |
085706石油與天然氣工程 |
2 |
37 |
56 |
273 |
二、調劑基本條件
(一)調劑基本要求
1. 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 符合國家2024年A類地區研究生復試基本要求和國家調劑政策。
3. 調劑考生第一志愿與調入專業相同或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
4. 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不得調劑。
5. 不接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和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調劑生。
6. 如調劑考生為同等學力考生,應通過全國大學生英語六級(大于等于425分)。
7. 對于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調劑考生,須于4月8日14:00前,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件(正反面)、書面說明(手寫簽名)以及證明材料,掃描或拍照后,以考生的準考證號+姓名+加分政策名稱作為郵件主題,同時發送至學院郵箱(cupb_sgxy@qq.com)和研招辦郵箱(sdyzb@cup.edu.cn),收到考生提交的材料后,我校將根據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單進行核實。
(二)調劑其他要求
類型 |
接收調劑專業 |
調劑生第一志愿報考專業 |
調劑生本科所學或畢業專業(優先專業) |
調劑生本科所學或畢業專業(一般專業) |
全日制 |
080100力學 |
080100力學、080200機械工程、080500材料科學與工程、080700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081200計算機科學與技術、081400土木工程、081800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081900礦業工程、082000石油與天然氣工程 |
本科畢業專業: 0801力學類、0802機械類、0810土木類、0815礦業類 |
0804材料類、0805能源動力類、0809計算機類、0814地質類、0829安全科學與工程類 |
全日制 |
085706石油與天然氣工程 |
085706石油與天然氣工程、082000石油與天然氣工程 |
石油工程、海洋油氣工程 |
油氣儲運工程 |
非全日制 |
085706石油與天然氣工程 |
085706石油與天然氣工程、082000石油與天然氣工程 |
石油工程、海洋油氣工程 |
油氣儲運工程 |
3.調劑接收原則:
依據篩選原則按照調劑缺額指標150%的比例從報名調劑生中選擇考生參加復試。
三、調劑工作程序
1.報名
調劑工作必須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yztj/)進行。石油工程學院接收調劑考生申請的時間為:2024年4月8日00:00至2024年4月8日14:00。
2.篩選原則:
首先在第一梯隊內按照初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進行篩選,直至達到招生專業的復試人數要求為止。如第一梯隊內滿足要求的考生數不足,再在第二梯隊內按照初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進行補充篩選,直至達到招生專業的復試人數要求為止。
第一梯隊:申請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專業滿足上表“調劑生第一志愿報考專業”要求且本科所學或畢業專業為優先專業。
第二梯隊:申請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專業滿足上表“調劑生第一志愿報考專業”要求且本科所學或畢業專業為一般專業。
3.復試
學院向考生發送復試通知后,待調劑考生數據導入校內系統后,考生登錄http://gmss.cup.edu.cn/logon選擇導師參加復試。符合調劑條件且同意調劑到本院的考生信息與復試安排將及時公布,復試工作程序與第一志愿考生一致,具體參考《石油工程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細則》。
注:調劑考生資格審核、復試具體時間與安排另行通知,請考生關注本學院主頁的通知,按時參加復試。
四、復試考核方式
復試方式:本次復試采用線下面試對考生素質與能力進行考核
? 080100力學、085706石油與天然氣工程:主要包括外語水平測試、綜合素質測試。
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素質、能力考核和外語水平,包括:
①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②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專業學位研究生更加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③外語聽說能力;
④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五、總成績計算辦法與錄取原則
1.總成績計算辦法:
■ 石油與天然氣工程、力學、085706石油與天然氣工程: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70%+復試成績×30%
復試成績=(專業綜合面試成績+外語面試成績)÷2
復試面試成績包括:專業綜合面試100分和外語面試100分。
注:面試成績為同一專業各復試小組平均分拉平后的成績。
2.錄取原則:
(1)復試成績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錄??;
(2)思想政治素質不合格者,不予錄??;
(3)無導師接收者,不予錄??;
(4)全日制專業型碩士不服從工作站安排者,不予錄??;
(5)同批次的調劑考生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六、公布考生接待電話和紀檢監察部門受理考生投訴的監督舉報電話
學院研究生招生接待電話:010-89733098(石油工程學院)
聯系郵箱:cupb_sgxy@qq.com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監督舉報電話:010-89733105
七、石油工程學院碩士研究生導師名單及教師簡歷
石油工程學院碩博導師簡介
http://www.hztuling.com/oil/zsjy/sbdsjj/index.htm
八、其他
1. 本細則由石油工程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2. 其它未盡事宜由石油工程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