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大力實施人才強校戰略,逐步探索新進青年教師引進培養機制,穩步推進學校人事制度改革,創新用人機制和管理模式,根據國家事業單位聘用制度改革有關精神,結合學校發展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一、指導思想
堅持“公開公正、平等自愿、競爭擇優”原則,優化用人機制,積極探索聘用制,強化崗位意識和競爭意識,促進師資隊伍的科學配置、高效使用和有序流動,激發和調動青年教師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培育一支有利于我??沙掷m發展的高水平高素質的教師后備隊伍。
二、引進標準和程序
按照《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教職工招聘工作管理辦法(試行)》(中石大京人〔2012〕38號)相關規定執行。
三、聘用管理
(一)合同管理
1.新進青年教師實行聘用合同管理。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文件規定,學校與新進青年教師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基礎上,簽訂聘用合同。
2.新進青年教師首聘期為兩年。兩年期滿,聘期考核合格,經雙方自愿、平等、協商一致,可續簽聘用合同,續簽聘期為四年。四年期滿,聘期考核合格,經雙方自愿、平等、協商一致,可續簽長期聘用合同。
3.兩個固定期限合同期內,青年教師入選學校青年拔尖人才或取得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經雙方自愿、平等、協商一致,可直接改簽長期聘用合同。
4.青年教師連續兩個年度考核結果不合格,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合同立即解除(終止)。聘用合同的解除、終止按照合同的約定及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5.聘用合同到期且未續聘的青年教師,在聘期結束后一個月內必須辦理離校手續,否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二)考核程序
1.年度考核
青年教師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參加所在單位年度考核。新入職當年,青年教師可免年度考核。
2.聘期考核
(1)兩個固定期限合同期滿前,青年教師(體育、藝術類教師除外)應滿足以下條件:
①遵守學術道德規范,師德學風優良,具有較高的科研能力和學術水平,能夠圓滿完成教學科研工作任務;
②入選學校青年拔尖人才或取得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2)首聘期考核標準由各單位研究制定,報學校審核備案;第二個聘期考核標準各單位可根據本單位事業發展需要制定不低于學校最低標準的聘期考核標準。
(3)體育、藝術類教師的兩個聘期考核標準另行制定。
3.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均由青年教師所在單位組織,考核結果將作為學校是否續簽聘用合同的依據。
三、相關待遇
1.新進青年教師享受與2014年以前入校的同崗位級別教師相同的工資、保險、福利等各項待遇。
2.研究院新進青年教師除享受以上待遇外,兩個固定期限合同內,可享受研究院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直屬研究院管理辦法》(中石大京?!?span lang="EN-US">2012〕5號)額外發放的績效津貼,津貼具體數額和發放形式(按月、按季度或按年度發放)報學校審批后由學校統一發放。
3.新進青年教師(體育、藝術類教師除外)入職后可直接申報碩士生導師,具體辦法按照學校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4.聘期內青年教師如提前提出終止合同,學校在此期間為其提供的各項待遇自動終止,并根據合同約定和學校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四、附則
本暫行辦法自公布之日起開始施行,由人事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