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學校合各類經費的管理,規范各類經費的使用范圍,結合國家相關政策和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學校所有經費均按部門管理,每個部門經費相應配備IC卡。IC卡分兩種顏色作為識別標志。紅色卡包括的資金項目為各二級單位辦公經費、校內各類教改經費、教育部各類專項經費、基本科研業務費、校內科研啟動基金等。藍色卡包括的資金項目為各二級單位基金、科研經費、合同辦班經費、各類會議經費及其他代管經費等。
第二條 學校所有經費性質分為三種類型:事業經費、專項經費、科研經費。各種經費卡與經費性質對照情況詳見附件一。
第三條 各類經費卡初始建卡須提供以下材料:
1.科研經費:科技處開具的《科研經費認證單》(重大專項項目、自然基金項目、特設賬戶項目及其它縱向項目須附預算表);
2.教改類事業經費、教育部專項經費:財務處審核的經費認證單或批復證明;
3.合同辦班經費、會議類經費及其他代管款項:各單位經費使用說明(須財務處審核批復)。
第四條 各類經費卡丟失須先辦理掛失,補辦時須提供詳細說明,并經項目負責人或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
第五條 各類經費卡年初須在財務處進行年審后方可使用(當年新建卡不需要年審)。
第六條 各類經費卡如果出現賬卡余額不符時,須持卡到財務核準予以調整。
第七條 各類經費在校內消費站點轉賬時,必須遵守《財務處關于校內消費站點的管理辦法》(詳見附件二),規范使用。ZD、TS等字母開頭的國庫資金項目經費不能在校內站點轉賬。
第八條 各部門(包括科研項目)必須嚴格按照學校各類經費管理辦法規范使用經費,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各部門負責人、科研項目負責人必須明確責任,加強各類經費的財務管理。
第九條 該辦法由財務處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