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北京市“首都勞動獎章”評選工作的通知
[ 發布日期:2018-03-13  ]

各部門工會: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中國工會十六大和市委十二屆二次全會、市總工會第十三屆委員會第八次全會精神,進一步激勵我校教職工為做好首都各項工作、深入推進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建設建功立業,根據北京市總工會文件《北京市總工會、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開展2018年首都勞動獎狀、獎章和北京市工人先鋒號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京工發〔20183號)有關規定,為做好先進申報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評選內容:

個人獎項:首都勞動獎章先進個人

二、評選范圍、名額分配及評審辦法:

“首都勞動獎章”先進個人的評選范圍是學校全體教職工。

每個部門工會推薦一名候選人參加學校評審。

學校評審時間為3月16日上午9:00點,地點,辦公樓A1323會議室,請準備5分鐘的ppt。各部門工會需于3月15日前把推薦評審表報送到校工會,并于3月15日上午10點到校工會辦公室抽簽。

三、推薦評選條件:

勞動獎章和北京市工人先鋒號的推薦應符合《首都勞動獎狀、首都勞動獎章、北京市工人先鋒號評選工作暫行辦法》(京工發〔2013〕15號)規定的基本條件,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開展中國夢、依法治國等主題教育活動中作出突出貢獻的;

2.在擴大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治、發展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3.在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推進城市副中心建設和促進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中,對交通、生態、產業等重點領域建設作出突出貢獻的;

4.在深化首都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首都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保持經濟平穩增長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5.在推進首都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戰略中,對首都科技創新、文化創新、高端產業構筑作出突出貢獻的;

6.在提升城市規劃管理水平、推動首都綠色發展、治理“大城市病”、清潔空氣行動計劃、促進節能減排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7.在統籌城鄉發展,優化空間布局,推動新農村建設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8.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和創新社會服務管理,推動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9.在全國和市級各種技術技能競賽活動中成績突出,技術技能水平領先,為企業發展和行業進步作出突出貢獻的;

10.在重大活動服務保障任務中作出突出貢獻的。

中國石油大學工會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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