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獨生子女醫藥費補助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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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08-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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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獨生子女醫藥費補助即將發放,現將享受補助的條件和補助發放辦法公布如下: 一、享受補助的條件:
1.獨生子女家長為本校在編教職工;
2.獨生子女關系在本校,即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書或獨生子女關系轉移介紹信在學校計生辦保管的教職工; 3.獨生子女在18周歲以下(含18周歲),即1990年1月1日后出生的獨生子女。 二、補助發放辦法: 1.補助金額:獨生子女每人240元; 2.夫妻雙方都為本校職工的教職工把醫藥補助計入女方工資。根據《北京市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生育雙胞胎的教職工只發放一個子女的醫藥補助。 3.2008年獨生子女醫藥補助費計入2009年1月工資。
現將2008年獨生子女醫藥費報銷名單予以公布,公示期為2008年12月12日
附件1:2008122311234810125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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