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根據北京市建設學習型城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第七批首都市民學習之星評選工作的通知》(京學習辦〔2016〕1號)要求,學校決定開展第七批“首都市民學習之星”評選推薦工作,現將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全校師生員工均可參評。
二、基本條件
申報評選的個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自覺踐行科學發展觀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紀守法。
(二)愛崗敬業、勤于學習、努力鉆研業務,把學習、工作、創新三者有機地結合起來。
(三)學以致用,成效明顯,特別是在促進就業、創業、創新和創造等方面成效顯著。
(四)充分發揚工匠精神,學有一技之長,并在相關領域有較大的影響力。
(五)踐行終身學習理念,自覺制定和執行個人學習計劃,堅持持續學習,具有較強的個人學習能力,善于處理工作、學習和生活之間的矛盾。
(六)積極參加各項公益性學習活動,示范帶頭作用明顯,群眾公認度較高。
三、工作要求
(一)已被評為首都市民學習之星的個人不再推薦申報。
(二)各單位按照評選條件做好組織推薦工作,將本單位參評人的材料匯總后于4月22日前報送至黨委宣傳部。報送材料包括:
1.《“首都市民學習之星”申報表》(附件一)。
2.《“首都市民學習之星”登記表》(附件二)。
3.個人先進事跡材料,要突出以學習為主要內容,2000字以內。
4.一寸白底彩色個人照片1張(電子版)。
5.參評人須準備5分鐘以內視頻資料,手機或專用設備拍攝視頻均可,聲音、畫面等要清晰,能夠完整反映申報個人的基本情況。
以上1-4電子版請發至liuzhiqing@cup.edu.cn;視頻資料和紙質材料一式1份報送至主樓A1417。
聯系人:劉志慶 電話:89733259。
黨委宣傳部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