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22年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和新生國家助學金的評選工作,現將相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學業獎學金
1.評選對象:在標準學制范圍內具備參評資格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評選依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辦法》(中石大京學〔2019〕125號)
兼職輔導員和行政助理學業獎學金評定按照《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關于“2+X”一專多能人才培養計劃研究生獎助學金評定的暫行規定》(中石大京學〔2016〕64號)。
3.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的比例和標準:

4.申請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的基本條件: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誠實守信,品學兼優;
按時進行學籍注冊,認真完成培養方案規定的學習和科研任務,積極參加科學研究和社會實踐;
未超出基本學制年限。
5.碩士研究生受到通報批評或有課程不及格者,學業獎學金降低一個檔次。研究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參評:
未按時進行學籍注冊;
違反校紀校規,受到警告(含)以上處分且處分未被解除;
中期考核未通過;
當年檔案未到?;虿煌暾ㄖ笇W生在入學報到時,依據其學習、生活和工作經歷,應有相關記錄其經歷的檔案材料,但其檔案缺失或部分缺失)。
研究生獲得學業獎學金的年限不得超過基本學制年限規定時間,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的研究生按照博士生身份參評,碩博連讀生在注冊為博士生之前,按照碩士生身份參評,注冊為博士生后,按照博士生身份參評。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超出基本學制年限規定時間即視為延期,延期畢業碩士生不再享受學業獎學金,延期畢業博士生的獎助方案參照2013年第18次(總第376次)校長辦公會通過的《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獎助實施方案》中的相關條款執行。
在校學習期間,因公派出國(境)攻讀學位或自費留學的研究生,出國前應辦理退學手續,不再享受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選資格。評選前,因聯合培養出國(境)、疾病、婚育等原因辦理保留學籍或休學等手續的研究生,不參加當學年學業獎學金的評選。
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的兼職輔導員和助管的學業獎學金方案按照學校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二、新生國家助學金
1.評選對象:具備參評資格的2022級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評選依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管理辦法(修訂)》(中石大京學〔2019〕124號)
3.資助標準和評選條件
博士研究生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5000元,碩士研究生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
申請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的基本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無固定工資收入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完整人事檔案到校,按時進行學籍注冊;
未超出學制年限。
直博生和招生簡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間學位的本碩博、碩博連讀學生,根據當年所修課程的層次階段確定身份參與國家助學金的發放。在選修碩士課程階段按照碩士研究生身份發放國家助學金;進入選修博士研究生課程階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發放國家助學金。
研究生在學制期限內,由于出國(境)、疾病等原因辦理保留學籍或休學等手續的,暫停對其發放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待其恢復學籍后重啟發放,但不再補發保留學籍或休學期間的研究生國家助學金。超過規定學制年限的延期畢業生,不再享受研究生國家助學金。提前畢業的研究生從辦理完畢業離校手續次月起停發其研究生國家助學金。
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的兼職輔導員和助管的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發放按照《關于“2+X”一專多能人才培養計劃研究生獎助學金評定的暫行規定》(中石大京學〔2016〕64號)文件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