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我院徐斌副教授應邀參加由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世界經濟與政治》編輯部、北京大學國際關系學院國際政治經濟系、北京大學東北亞區域一體化研究中心舉辦的主題為“國際政治經濟學與中國”的學術大會。這是迄今國內學術界召開的第一屆國際政治經濟學論壇大會,來自中國社會科學院、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人民大學、復旦大學、南京大學、中國石油大學等高校與科研機構的專家學者參與了這次盛會。徐斌副教授在中國社會科學院學術報告廳發表并演講了題為《國際氣候制度為何難以實施――以京都議定書為例》的學術論文。
徐斌的論文試圖運用博弈論分析工具建立一個理論分析框架,以《京都協定書》為例剖析國際氣候協定難以自我實施的原因。在國際社會缺乏強制第三方機制的條件下,國際氣候變化協定的自我實施機制是維持協議存在的關鍵。以聲譽為主的自我實施要求信息有效傳播、共同的規范以及對不合作的懲罰機制存在作為有效條件。以碳排放目標總量管制和排放交易為特征的 “ 京都模式 ” 難以自我實施的原因在于碳排放價格、成本收益及減排技術信息的不確定性、對碳排放責任及公正缺乏共識、減排合作中搭便車行為的懲罰乏力以及資金和技術等質押機制的缺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