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評選2011屆北京市及校級優秀畢業生的通知
為進一步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入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教育部《關于做好2011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教學〔2010〕11號)精神,引導新時期青年學生奮發學習,全面提高綜合素質,健康成長成才,鼓勵畢業生根據國家需要就業,到基層一線建功立業,根據北京市相關文件要求,學校決定開展評選“北京市優秀畢業生”及“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優秀畢業生”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北京市優秀畢業生”的評選對象為2011屆本科畢業生;“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優秀畢業生”的評選對象為2011屆全體畢業生。
二、評選原則
評選工作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按照評選條件進行,推薦的人選要具有先進性、代表性、典型性和時代性。
三、評選條件
(一)“北京市優秀畢業生”評選條件(限本科生)
(二)“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優秀畢業生”評選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黨的領導,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努力學習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
2.遵紀守法,品德優良,為人誠實守信,有良好的文明習慣和品行修養,在校期間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帶頭作用;
3.熱愛所學專業,學習認真刻苦,成績優良;
4.在校期間積極參加各項體育和文娛活動,各方面表現優良者;
5.在校期間一次以上獲得校級先進個人榮譽稱號;
6.立志到基層、西部就業,積極參加國家和北京市基層就業項目的畢業生優先考慮。
四、評選比例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優秀畢業生評選比例:本科生不超過總數的15%(含北京市優秀畢業生5%),研究生不超過總數的10%。由院級評審分委員會初評,報校級評審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