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er id="hh1nh"></meter>
<th id="hh1nh"><em id="hh1nh"><delect id="hh1nh"></delect></em></th>

        <form id="hh1nh"></form>

          <listing id="hh1nh"><nobr id="hh1nh"></nobr></listing>
          <nobr id="hh1nh"></nobr>

            <th id="hh1nh"><form id="hh1nh"><font id="hh1nh"></font></form></th>
            <rp id="hh1nh"><progress id="hh1nh"></progress></rp>
            您所在的位置:首頁 - 黨群工作 - 先鋒榜樣

            先鋒榜樣

            【規章制度】2019京黨師2(中共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委員會關于印發《教師師德失范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中石大京〔20192

            中共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委員會關于印發

            教師師德失范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拉瑪依校區黨委,

            分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

            校屬各部門,單位

            經學校2019年第16次黨委常委會研究通過,現將《教師師德失范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中共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委員會

            201975

            教師師德失范行為處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進一步規范教師履職履責行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弘揚新時代高校教師道德風尚,努力建設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實學識、有仁愛之心的教師隊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申訴規定》、《關于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北京市關于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新時代北京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等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辦法適用于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全體教師和以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名義從事教育教學和科學研究工作的兼職教師、訪問學者及進修教師等人員(以下統稱教師)。學校其他在崗人員參照執行。

            第三條 全體教師要自覺加強師德修養,嚴格遵守師德規范,嚴以律己,為人師表,把教書育人和自我修養結合起來,堅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學、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發生師德失范行為,本人要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章 師德失范行為負面清單

            第四條 應予處理的師德失范行為負面清單如下:

            (一)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及其他場合有損害黨中央權威、違背黨的路線方針的言行;

            (二)損害國家利益、民族利益、人民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教師的形象和學校的聲譽,或危害國家安全、違反法律法規及違背社會公序良俗、過失或故意泄露國家秘密或工作秘密;

            (三)通過課堂、論壇、講座、信息網絡及其他渠道發表、轉發錯誤觀點,或編造散布虛假信息、不良信息,在學校進行宗教活動、傳播邪教和宣傳封建迷信等活動;

            (四)違反教學紀律,敷衍教學,未經學校同意從事影響教育教學本職工作的兼職兼薪行為;

            (五)要求學生從事與教學、科研、社會服務無關的事宜,侮辱、歧視、威脅、打擊報復學生,在教育教學及科研活動中遇突發事件、學生安全面臨危險時,不顧學生安危擅離職守,自行逃離;

            (六)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公共管理和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校和他人利益,在工作時間從事炒股、經營微商、網上購物、玩游戲等與工作無關事務,與學生發生任何不正當關系,存在任何形式的猥褻、性騷擾等侵害行為;

            (七)抄襲剽竊、篡改侵吞他人學術成果,唆使縱容學生篡改實驗數據、學術造假;偽造學術經歷、不當署名、一稿多投、買賣論文等,或濫用學術期刊、學術資源和學術影響;

            (八)在招生、考試、推優、保研、就業及績效考核、崗位聘用、職稱評聘、評優評獎、助學助困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在工作期間未經學校允許脫離工作崗位;未經學校審批同意擅自出國(境);

            (九)索要、收受學生、家長及其他利益相關人員贈送的禮品、禮金等財物,參加由學生、家長或其他利益相關人付費的宴請、娛樂休閑等活動,或利用家長資源謀取私利,以營利為目的推銷、代購未經學校審定的教材或教輔資料,違規使用科研經費,借開會、調研、培訓等名義用公款旅游;

            (十)假公濟私,擅自利用學校名義或校名、校徽、專利、場所等資源謀取個人利益;

            (十一)其他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

            第三章 審查程序

            師德失范行為的審查、認定和處理應堅持公平公正、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適當、程序合法、手續完備。

            第六 黨委教師工作部負責師德失范問題的組織、協調具體實施。

            (一)各學院(研究院)黨委和基層黨支部發現教師師德失范行為或收到相關舉報線索、材料的,應第一時間著手開展調查工作,收集匯總書面材料,進行事實認定,由各單位黨委提出初步處理意見,上報黨委教師工作部審核。

            (二)黨委教師工作部接到書面材料后,會同相關部門對被調查人師德失范行為的情況進行核查。其中涉及違紀違法的由學校紀委監察處核查;涉及黨員領導干部方面的由組織部核查;涉及意識形態的由黨委宣傳部核查;涉及教學工作的由教務處或研究生院核查;涉及學術道德的由科技處以及學校學術委員會核查;涉及其他方面的由黨委教師工作部、人事處核查;各相關部門根據核查結果提交核查報告,并提出初步處理建議。

            (三)黨委教師工作部根據相關部門的核查報告和處理建議,提出擬處理意見,告知教師擬作出的處理決定及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經教師本人確認無異議或個人書面提出異議簽字后,上報黨委常委會審定。

            (四)黨委教師工作部將認定結果和處理決定書面形式送達教師所在單位和教師本人,并在一定范圍內公布。

            有師德失范行為教師及其他有關人員應當如實回答詢問,配合調查,提供相關證據材料,不得隱瞞或者提供虛假信息。

            教師有進行陳述和申辯的權利,學校不因教師申辯而加重處理。

            在教師師德失范行為調查和核查過程中,應當充分聽取教師及相關人員的意見,同時當事各方均不應公開調查的有關內容;教師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復核;教師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應當予以采納。

            師德失范行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不得給予處理。

            被處理教師對學校的處理決定有異議的,可在收到處理決定后3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學校教師申訴委員會提出申訴。學校教師申訴委員會收到申訴后,應當于15日內作出是否復查決定。決定復查的,應另行組成專家組進行調查;決定不予復查的,書面通知申訴人。對申訴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申訴。

            因師德失范行為受到學校處理的教師要積極整改,所在基層黨委、黨政領導要對其談話教育,督促其整改。

            第四章 結果運用

            第十 對教師師德失范行為,根據情節輕重,實行一票否決,給予相應處理或處分。

            (一)情節較輕的,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根據情況可調離教學崗位、停止教學活動,以及取消其在評獎評優、職務晉升、職稱評定、崗位聘用、工資晉級、干部選任、申報人才計劃、申報科研項目等方面的資格;擔任研究生導師的,還應采取限制招生名額、停止招生資格直至取消導師資格的處理。以上限制或取消相關資格處理的執行期限不得少于24個月。

            (二)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應當給予處分的,還應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給予行政處分,包括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開除,需要解除聘用合同的,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應撤銷教師資格的,依據《教師資格條例》報請市教委進行處理。

            (四)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中共黨員教師,同時給予黨紀處分。

            (五)涉嫌違法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二條 經學校認定構成師德失范行為,并被處理的教師,師德考核不能為合格及以上檔次。

            第十師德失范行為處理決定的執行期限從收到決定之日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教師在受處理期間有悔改表現,并且沒有再出現違反師德情形的,處理期滿后,處理決定自動解除;教師在受處理期間沒有明顯悔改的,予以延期處理。

            處理決定和處理解除決定存入個人人事檔案。

            第十對于出現師德失范行為的以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名義從事教學、科研工作的兼職教師、訪問學者及進修教師等人員,學校與其解除聘任關系或取消校內相應資格,并將認定結果書面通知其人事關系所在單位,由其所在單位進行處理。

            第五章 強化責任

            第十 學校師德師風建設堅持權責對等、分級負責、層層落實、失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原則。對于相關學院(研究院)和責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據職責權限和責任劃分進行問責:

            (一)師德師風制度建設、日常教育監督、輿論宣傳、預防工作不到位;

            (二)師德失范問題排查發現不及時;

            (三)對已發現的師德失范行為處置不力、方式不當;

            (四)已作出的師德失范行為處理決定落實不到位,師德失范行為整改不徹底;

            (五)多次出現師德失范問題或因師德失范行為引起不良社會影響;

            (六)其他應當問責的失職失責情形。

            第十 教師出現師德失范行為,所在學院(研究院)行政主要負責人和黨組織主要負責人需向學校作出書面說明;負有管理責任的需分別作出檢討,由學校依據有關規定視情節輕重采取約談、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紀律處分和組織處理等方式進行問責。

            第十八條 學校對師德失范處理的全過程接受學校紀委監察處的監督。

            第六章 附則

            第十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師德一票否決制實施細則(試行)》(中石大京黨師〔2018〕3號)不再執行,其他相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處,以本辦法為準,由黨委教師工作部負責解釋。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黨政辦公室 201975日印

            99亚洲综合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