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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安全與海洋工程學院2025屆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研究生實施辦法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安全與海洋工程學院2025屆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研究生實施辦法

            根據《關于做好推薦2025屆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為確保安全與海洋工程學院2025屆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研究生遴選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推免工作小組

            學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組,組長為安全與海洋工程學院黨委書記,副組長為本科生教學副院長、黨委副書記,成員為各專業負責人、負責研究生的系主任和畢業班級的輔導員。

            組長:孫為

            副組長:張玉 趙凱

            成員:胡瑾秋 張逸群 武勝男 王懿 于曉鵬

            二、推免申訴小組

            學院成立推免申訴小組,組長為學院紀委書記,成員為負責本科教學工作的系主任及團委書記。

            組長:趙凱

            成員:高富民 蘇莉 徐云飛

            三、安全與海洋工程學院推薦免試辦法

            1.推薦基本條件

            (1)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思想道德素質、業務素質、文化素質、身體和心理素質等綜合素質高,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薦。

            (2)在校期間未受過紀律處分。

            (3)身體健康,符合研究生入學體格檢查標準。

            (4)所有課程考核成績合格;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前三學年必修課的學習且必修課程成績總優良率達到50%及以上;前三年專業年級綜合測評排名均在前50%。

            2.推薦辦法

            (1)學生申請

            學生填寫推免申請表,自主申請推免生資格,未申請的學生不能獲得推免資格。申請認定學術專長的學生,還需獲得我校2名本學科專業研究生指導教師的推薦。申請表及專家推薦書見附件1、2。

            (2)推薦專業

            所有學生按照在讀專業推薦,推薦的研究生錄取專業由接收學校確定。

            (3)推免類別

            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類別包括:普通推免生、國家工程碩博士培養改革專項、“專業+管理”復合型人才專項、研究生支教團和創新創業人才專項。

            學院統籌、學生自愿選擇,上報教務處公示時每名學生只能選擇一種推免類別。

            3.推薦免試研究生排名辦法

            (1)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關于做好推薦2025屆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注重并加強對學生本科階段學習情況的過程性評價以及學生全面發展的綜合評價,根據綜合成績確定具有推免資格學生的專業排名。綜合成績總分100分,其中,前三年必修課加權平均成績占70%(滿分70分),在進行必修課成績計算時使用課程的初次成績進行計算,前三年綜合測評成績占10%(滿分10分),綜合評價和學術專長成績占20%(滿分20分)。學院根據綜合成績確定具有推免資格學生的專業排名。

            (2)前三年課程截止到2024年夏季短學期?!扒叭瓯匦拚n”具體依據各專業培養方案確定;必修課包括必修實踐環節,轉專業學生在轉入專業之前的課程,按照原專業課程屬性認定。

            (3)“前三年綜合測評成績”計算細則:①前三年綜合測評成績按照專業及培養類別分別計算;②首先將前三年綜合測評成績加和,轉專業學生原學習專業的綜合測評成績有效;③如果某專業類別前三年綜合測評成績總分最高分超過300分,則該專業類別所有學生前三年綜合測評成績計算公式為:(前三年綜合測評成績總分/該專業類別前三年綜合測評成績總分最高分)×100;④如果某專業類別前三年綜合測評成績總分最高分不超過300分,則該專業類別所有學生前三年綜合測評成績計算公式為:前三年綜合測評成績總分/3。

            (4)綜合評價與學術專長成績認定與考核

            ①考核內容及分數

            考核內容

            考核辦法

            滿分

            權重

            參軍服兵役

            服役及退伍相關證明

            100

            15%

            國際組織實習

            錄用通知、實習證明等

            100

            10%

            志愿服務

            志愿服務累計時長及重點任務表現等

            100

            5%

            科研論文

            核心期刊第一作者或唯一作者,見刊發表

            100

            35%

            學科競賽

            競賽級別及獲獎等級

            100

            35%

            考核成績= 參軍服兵役分值*15%+ 志愿服務分值*5%+ 國際組織任職分值*10%+ 科研論文分值*35%+學科競賽*35%。

            ②考核成績計算方式

            考核成績折合成20分制,作為研究生綜合評價和學術專長考核成績分值,計入推免綜合成績核算。

            ③志愿服務考核說明

            根據“志愿北京”系統認定記載的志愿服務記錄,三年累計志愿服務時長達36小時(含)以上者,計為100分。未達36小時者,按照比例進行核算賦分。

            參加國家或北京市重大活動及重大賽會任務順利完成者,計為100分。

            ④科研論文和學科競賽考核說明

            學生提交相關材料,學術專長審核小組組織考核,審核小組現場評定。學術專長小組人員由學院推免工作小組審核確定。

            在專業領域核心期刊及以上發表的第一作者或唯一作者身份發表的科研論文,且已見刊發表,方可以申請參加考核,對學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實行代表作評價,具體得分由學術專長審核小組認定。

            在全國性學科競賽獲得三等獎以上的獎勵方可以申請參加考核。學科競賽原則上只取一項,具體得分由學術專長審核小組認定。

            (5)依據上述規則,計算出各專業類別學生的綜合成績,成績高者排名靠前。如果綜合成績相同,則必修課加權平均成績高的排名靠前;如果必修課加權平均成績也相同,則必修課優良率高的排名靠前;如果必修課優良率也相同,則綜合評價和學術專長考核成績高的排名靠前;如果綜合評價和學術專長考核成績也相同,則前三年綜合測評分值高的排名靠前。

            4.時間安排

            (1)9月5日—9月10日,符合推免條件的學生向所在學院和相關職能部門提交推免申請表和證明材料。學院和相關職能部門完成所有符合推免條件并申請推免學生的綜合評價和學術專長審核以及專業排名。

            (2)9月15日,學院和相關部門審議、確定擬推免名單并公示,同時將擬推免名單、公示情況說明和學生電子成績單(以“身份證號_姓名”命名,pdf格式)報教務處。

            (3)9月16日,學校審議、確定推免名單。

            5.其它

            (1)本細則如有與上級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上級文件為準。

            (2)其它未盡事項由推免工作小組集體討論決定。

            (3)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執行,由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安全與海洋工程學院負責解釋。


            安全與海洋工程學院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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