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大力推進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國家自2012年起設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根據財政部、教育部《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21〕310號),財政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調整高等教育階段和高中階段國家獎助學金政策的通知》(財教〔2024〕181號),《關于做好2024年秋季學期普通高校國家獎助學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號),《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修訂)》(中石大京學〔2019〕123號)等文件要求,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現將石油工程學院2024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追加名額評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評對象
1.本次評選原則上面向標準學制內畢業班碩士和博士三年級研究生。(包括出國聯合培養學生,不含延期、委培以及助管輔導員),且正常參加本年度綜合測評。
2.全日制學術型碩士學位研究生和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均可參評,分類評選。
3.碩博連讀生在注冊為博士生之前,按照碩士生身份參與評定,注冊為博士生后,按照博士生身份參與評定?!爸辈┥卑凑詹┦可矸輩⑴c評定。
4.對于因國際化教育需要出國聯合培養的畢業班學生,如果已經完成研究生階段的學習科研任務,并且在畢業當年正常參加同年級綜合測評的學生可以參評。
5.研究生在碩士研究生期間僅能獲得一項優秀研究生獎學金,在博士研究生期間僅能獲得一項優秀研究生獎學金,獲得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學生,不能參評學習優秀獎學金。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申請當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1)違反校紀校規,受到警告(含)以上處分且未被解除;
(2)有學術不端行為;
(3)所學課程有不及格科目;
(4)學籍狀態處于休學或保留學籍;
(5)超出學校規定基本學制年限;
(6)研究生中期考核未通過;
(7)因公派出國(境)攻讀學位或自費留學的研究生,出國前應辦理退學手續,不再享受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資格。
二、獎勵額度
碩士:20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
三、申請條件
申請學生除符合《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安全與海洋工程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細則》等文件所述的基本申請條件和評選資格外,碩士還需要符合兩年本專業綜合測評成績相加后排名在前15%(專業參評基數×15%<1時,僅可推薦該專業排名第一的學生參與評選),且智育成績在兩年智育成績相加后專業年級排名前30%的要求;博士兩年本專業綜合測評成績相加后排名在前30%,且智育成績在兩年智育成績相加后專業年級排名前50%的要求。
智育成績算法:兩年內所有課程成績基礎分+兩年內所有智育附加分
四、名額分配
依據學校追加的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名額及比例,學院共計追加評選博士生3名,碩士5名。
五、評審程序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采取學生個人自主申報、學院評審委員會初評推薦、校評審領導小組審核的方式進行評審,具體流程如下:
1.學生申請階段:
符合申請資格的學生應如實填寫附件1:《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申請表中推薦人為研究生導師),同時提交成績單和當前學歷期間所有獲獎、成果(未正式出版的不予考慮)及證明材料的紙質版復印件,原件由評審委員會負責核實。
提供個人事跡材料電子版(見附件3),個人事跡將用于資助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宣傳。
2.學院評審階段:
各單位評審委員會依據本單位評審細則審核研究生成績、排名、科研成果、所獲獎勵、參加的社會活動等,研究生導師簽署推薦意見,學院評審委員會原則上采取公開答辯方式進行初步評審,擇優選出擬獲獎研究生。
3.學院公示階段:
初審結果在學院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上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六、提交材料
各申請人需在11月4日上午10:00前將以下材料提交至主樓A503輔導員處,電子版材料發送至郵箱1005210174@qq.com。
(1)紙質版附件1: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A4紙正反雙面打印,需手寫,申請表中推薦人為研究生導師),同時需提交電子版;
(2)電子版附件2:2024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匯總表;
(3)電子版附件3: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事跡要求及模板
(4)電子版附件4:安全與海洋工程學院2024年申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學生信息匯總;
(5)電子版附件5:紙質版PPT個人介紹(1張A4紙上附6頁PPT)
同時提交成績單和當前學歷期間所有獲獎、成果(未正式出版的不予考慮)及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七、工作要求
研究生國獎評選將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開展,在國獎評選過程中如發現有學生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附件1: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附件2:2024年度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匯總表
附件3: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事跡要求及模板
附件4:安全與海洋工程學院2024年申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學生信息匯總
附件5:紙質版ppt個人介紹模版
附件6:安全與海洋工程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實施細則
安全與海洋工程學院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