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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安全與海洋工程學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細則

            本復試細則依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2025年博士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方案》,并結合安全與海洋工程學院具體情況而制定。

            一、研究生復試組織、管理與監督

            1.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楊進

            副組長:鄭文培

            成員:孫為、趙凱、張玉、張逸群、李云濤、朱霄霄、陳緒躍、周濤濤、王金江

            2. 資格審查工作小組

            組長:鄭文培

            副組長:佟歆

            成員:任藝璇、復試小組秘書

            3. 材料審查小組

            由具有博士生指導資格的教師組成,成員不少于3人。

            4. 招生工作監督小組

            組長:趙凱

            成員:葉迎春、朱益、陳緒躍、袁玉

            二、各學科專業的招生計劃、復試分數線、復試比例及復試名單

            1. 招生計劃:

            全日制學術型指標38(含2個海南研究院指標),全日制工程博士指標7(含5個中巴研究院指標、1個海南研究院指標),非全日制工程博士指標19(含1個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工程人才專項指標、1個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克拉瑪依專項指標、2個中巴研究院指標)。

            學術型博士研究生

            學習方式

            招生專業代碼

            招生專業名稱

            招生指標

            全日制

            080100

            力學

            2

            全日制

            080200

            機械工程

            2

            全日制

            082000

            石油與天然氣工程

            11(含2個海南研究院指標)

            全日制

            083700

            安全科學與工程

            23

            工程博士研究生

            招生專業代碼

            招生專業名稱

            全日制招生指標

            非全日制招生指標

            085702

            安全工程

            2(含1個海南研究院指標)

            11(含1個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工程人才專項指標、1個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克拉瑪依專項指標、1個中巴研究院指標)

            085706

            石油與天然氣工程

            4(含4個中巴研究院指標)

            5

            085500

            機械

            1(含1個中巴研究院指標)

            3(含1個中巴研究院指標)

            2.復試名單確定原則:

            (1)凡不符合學院英語要求者需參加學校組織的英語考試,英語考試成績低于40分者不能參加復試;

            (2)依據學校、學院相關文件及要求選拔考生進行復試,各專業按照招生指標的150%根據材料審查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復試名單,進行差額復試。復試名單另行發布。

            3.中巴研究院指標的復試錄取工作由中巴卓越工程師學院另行通知。

            三、復試程序、復試時間、復試分組、地點安排、紀律要求

            1. 復試程序

            復試程序包括:公布復試細則、申請材料審查、確定復試名單、考生進行資格審查、繳費、選擇意向導師、參加現場復試。

            2. 申請材料審查

            材料審查小組根據申請人的報名材料(包括:報考登記表、專家推薦書、成績單、近年來在科研領域中的科學研究論述、公開發表的論文、著作、獲獎等相應的證明材料等)對申請人從培養潛質、創新能力等方面進行審查,并在復試名單公布前公示審查結果,對未通過材料審查的考生備注原因。

            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材料評分結果,順序確定進入復試的申請人名單并于復試開始前3天公示至學院主頁。

            3. 資格審查

            所有進入復試名單的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具體時間將與復試名單一同發布),通過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http://gmss.cup.edu.cn/logon),選擇“博士研究生報考”欄目完成“復試確認”,上傳資格審查材料,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才可以參加本院的復試。

            資格審查材料的電子版(掃描件或照片)要求如下:

            ①有效居民身份證件(正反面),在報名階段已提交過身份證掃描件的考生無需重復提交;

            ②研究生復試考生誠信承諾書(放置身份證人像面,簽字版,點擊下載)。

            備注:請妥善保管上述資格審查原始材料,需要在現場資格審查時提供。

            4. 復試時間、復試分組、地點安排

            (1)各專業復試時間安排

            專業

            同等學力加試(筆試)時間、地點

            筆試時間、地點

            面試時間、地點

            083700安全科學與工程

            5月26日

            18:00-19:00

            東校園五教101

            5月26日

            19:10-20:10

            東校園五教101

            5月27日 8:00開始

            面試教室:東校園東教204、205、207

            考生等候教室:東教401

            085702安全工程

            080100力學

            5月24日

            14:00-15:00

            東校園五教101

            5月24日

            15:10-16:10

            東校園五教101

            5月25日 8:30開始

            面試教室:東校園東教612、613

            考生等候教室:東教601


            080200機械工程

            082000石油與天然氣工程

            085706石油與天然氣工程

            085500機械

            (2)一志愿考生復試分組名單后續發布。

            5. 紀律要求

            (1)考生應自覺服從學院復試工作人員管理。

            (2)考生必須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復試。

            (3)復試期間考生不得錄屏錄像錄音,報考專業考試(復試)未全部結束前不得將考試(復試)內容向其他考生泄漏或在網絡傳播。

            (4)其他未盡事項,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判定,確有影響考試正常秩序的按違規處理。

            四、復試考核方式及復試內容

            1. 復試考核方式

            復試考核方式:專業筆試和綜合能力面試。復試時必須攜帶身份證和準考證。

            2. 復試內容

            專業筆試:根據學科特點采用綜合性能力型試題?,F場閉卷考試,考試時長1小時,滿分100分。

            綜合能力面試:包括考生以PPT形式匯報10分鐘(包括但不限于:個人簡介、科研成果、博士階段擬研究計劃、筆試考核回答內容簡述)、復試小組針對考生的專業基礎知識、業務素質、實踐能力、外語應用能力、對學科前沿的了解等開展提問20分鐘?,F場面試,滿分100分。

            加試(僅同等學力考生參加):加試(筆試)思想政治理論和兩門本專業碩士學位主干課程。

            085702安全工程加試課程:科目一《油氣安全工程前沿》、科目二《完整性管理技術與理論》

            085706石油與天然氣工程加試課程:科目一《海洋油氣裝備》、科目二《海洋油氣鉆完井工程》

            3.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

            面試小組參照考生所在單位出具的《現實情況表現表》以及面試過程中考生表現出的思想政治情況,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評價。

            4. 面試程序

            (1)考生按時到達面試等候教室,復試小組秘書會隨機確認面試順序;

            (2)面試開始前1分鐘,考生進入考場后須展示本人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完成考生身份核驗及考生本人現場宣讀承諾;

            (3)面試(30分鐘);

            (4)面試完畢,復試小組成員打分,邀請下一位面試考生進入。

            五、復試成績權重分配,總成績計算方式

            1. 申請-考核制

            歸一化的材料審核成績(百分制)=在學期間學業表現*15%+近年來在科研領域中的科學研究論述*20%+獎勵及榮譽*15%+外語成績*10%+學術成果*40%

            面試成績(百分制)=復試小組平均分*40%+報考導師打分*60%

            復試成績(百分制)=([筆試成績]*20%+[面試成績]*60%)*10/8

            總成績=[歸一化的材料審核成績]*20%+[筆試成績]*20%+[面試成績]*60%

            2. 碩博連讀

            歸一化的材料審核成績(百分制)=學業表現*50%+外語成績*20%+培養潛質*20%+學術成果*10%

            面試成績(百分制)=復試小組平均分*40%+報考導師打分*60%

            復試成績(百分制)=([筆試成績]*20%+[面試成績]*60%)*10/8

            總成績=[歸一化的材料審核成績]*20%+[筆試成績]*20%+[面試成績]*60%

            六、錄取原則

            1. 錄取原則

            (1)博士生的錄取基于“志愿優先”“雙向選擇”的原則。

            (2)不同指標類型由高分到低分,分別錄取。

            2.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p>

            (1)總成績不及格(60分以下)的考生不予錄取。

            (2)無導師接收的考生不予錄取。

            (3)申請材料弄虛作假者不予錄取。

            (4)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5)沒有參加復試或者復試成績不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6)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7)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加試課程成績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

            七、考生查詢復試、擬錄取名單時間、網址或公示的具體地點

            1. 學院將在復試結束7日內內公布復試成績,查詢網址:http://www.hztuling.com/safety/

            2. 擬錄取名單上報研究生院,經審核通過后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統一網上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八、考生接待電話和紀檢監察部門受理考生投訴的監督舉報電話

            1.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安全與海洋工程學院招生接待電話:010-89731689,郵 箱:aqzs@cup.edu.cn

            2.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電話:010-89733075,郵箱:sdyzb@cup.edu.cn

            3.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監督舉報電話:010-89733099

            4. 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招生專用監督電話:010-82837456

            九、其他

            1. 擬錄取的應屆碩士畢業生,最遲應于入學之前獲得碩士學歷或碩士學位,否則取消入學資格。

            2. 定向就業的博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3. 體檢在入學前進行, 體檢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以及《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1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4. 我校將在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5. 學院將于復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通知未錄取考生。

            6. 其它未盡事宜由安全與海洋工程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7. 本細則與上級有關規定矛盾時,以上級文件為準。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安全與海洋工程學院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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