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與海洋工程學院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選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推進學校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激勵我院研究生勤奮學習、潛心科研、勇于創新、積極進取,更好地支持其順利完成學業,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辦法》(中石大京學〔2019〕125號)、《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財科教〔2019〕19號)、《關于做好研究生獎助工作的通知》(財教〔2013〕221號)和《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學籍管理辦法(修訂)》(中石大京研〔2017〕1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研究生是指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全日制研究生。申請此獎學金的研究生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定向培養研究生(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生源除外)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在本辦法資助范圍內。
第三條 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由學校統籌利用財政撥款、學費收入、社會捐助等資金,用于獎勵表現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學業。
第四條 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的評審工作堅持公正、公平、公開、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杜絕弄虛作假。
第二章 獎勵比例、標準與基本條件
第五條 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的比例和標準見附件。其中,博士研究生獎勵按照附件執行,碩士研究生的獎勵比例按以下細則分配比例:
1.學院碩士研究生分為學術型碩士和專業型碩士,每個專業的學生依據上一學年的綜合測評排名,按照附件中的比例單獨實行獎勵制度。
2.碩士研究生新生原則上依據研究生招生辦下發的錄取總成績評定,推免生原則上參評一等學業獎學金。
3.除推免生外,新生學業獎學金指標分配以各專業全國統考學生數占全院新生年級全國統考生總數的比例進行分配。
4.除推免生外,新生學業獎學金評選優先順序為:第一檔,第一志愿報考所在專業學生;第二檔,校內調劑生;第三檔,校外調劑生。同一檔內,按照錄取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5.如果某一單獨專業學生人數較少沒有單獨成立班級,則參照與人數較少專業學業難度與任務相近專業學生成績,按照相應成績獎勵。(不參與相近專業綜合測評)
6.學院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第六條 申請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的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品學兼優;
4.按時進行學籍注冊,認真完成培養方案規定的學習和科研任務,積極參加科學研究和社會實踐;
5.未超出基本學制年限。
第七條 碩士研究生受到通報批評或有課程不及格者,學業獎學金降低一個檔次。研究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參評:
1.未按時進行學籍注冊;
2.違反校紀校規,受到警告(含)以上處分且處分未被解除;
3.中期考核未通過;
4.當年檔案未到?;虿煌暾ㄖ笇W生在入學報到時,依據其學習、生活和工作經歷,應有相關記錄其經歷的檔案材料,但其檔案缺失或部分缺失)。
第八條 研究生獲得學業獎學金的年限不得超過基本學制年限規定時間,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的研究生按照博士生身份參評,碩博連讀生在注冊為博士生之前,按照碩士生身份參評,注冊為博士生后,按照博士生身份參評。
第九條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超出基本學制年限規定時間即視為延期,延期畢業碩士生不再享受學業獎學金,延期畢業博士生的獎助方案參照2013年第18次(總第376次)校長辦公會通過的《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獎助實施方案》中的相關條款執行。
第十條 在校學習期間,因公派出國(境)攻讀學位或自費留學的研究生,出國前應辦理退學手續,不再享受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選資格。評選前,因聯合培養出國(境)、疾病、婚育等原因辦理保留學籍或休學等手續的研究生,不參加當學年學業獎學金的評選。
第十一條 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的兼職輔導員和助管的學業獎學金方案按照學校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三章 評審組織與程序
第十二條 各學院(研究院)成立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由學院(研究院)領導、導師代表、研究生教學秘書、研究生輔導員、研究生代表組成,負責本單位研究生資格審查、學業獎學金初評和學生申訴等工作。評審委員會根據學校相關文件,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工作實施細則。
第十三條 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每年評定一次。博士研究生原則上依據人事檔案、學籍變動等情況進行評定;碩士研究生新生原則上依據入學考試和復試成績評定,其他年級碩士研究生依據上學年綜合測評成績評定。
第十四條 博士研究生的特等學業獎學金由研究生院依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培育及評選獎勵辦法》進行評選。
第十五條 學院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委員會于每年10月份確定獲獎學生名單,并在本單位內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提交領導小組審定,審定結果在全校范圍內公示5個工作日。
第十六條 對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可在學院(研究院)公示階段向所在單位的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訴,評審委員會應及時研究并予以答復。如申訴人對本單位評審委員會作出的答復仍存在異議,可在學校公示階段向領導小組提請裁決。
第十七條 學校于每年12月31日前將當年的學業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研究生,并將獲得學業獎學金情況記入學生學籍檔案。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獲得學業獎學金的研究生可同時參評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優秀研究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專項獎學金。
安全與海洋工程學院
2024年11月7日
附件:
1.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標準及比例
類別 |
類別 |
獎學金(元/人/年) |
||
博士研究生 |
獎學金等級 |
25200(100%,含助研8400) |
||
碩士研究生 |
獎學金等級 |
一等(30%) |
二等(40%) |
三等(30%) |
獎學金金額 |
9600 |
7200 |
4800 |
2.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實施方案
第1年 |
第2年 |
第3年 |
第4年 |
第5年 |
第6年 |
第7年 |
|
普博生 |
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
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
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
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
× |
× |
× |
碩士1年后 碩博連讀生 |
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
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
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
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
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
× |
× |
碩士2年后 碩博連讀生 |
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
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
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
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
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
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
× |
碩士3年后 碩博連讀生 |
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
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
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
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
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
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
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
直博生 |
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
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
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
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
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