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層團組織:
根據共青團中央辦公廳關于印發《新時代團的組織里提升三年行動計劃(2019-2022)>的通知》和《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基層組織“三會兩制一課”實施細則(試行)》(中青發[2017]5號)等文件要求,加強從嚴治團,嚴格落實“三會兩制一課”制度,現在全院團員青年中開展2019年度團員教育評議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團員教育評議的目的
團員教育評議制度是團的組織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學習教育、自我評價和組織評議相結合的方式,對團員的表現和作用發揮情況作出綜合評價,并通過評優和處理等方式,達到激勵團員、整頓隊伍、純潔組織的目的。
二、團員教育評議的對象
全體在校青年團員,保留團籍的學生黨員可以不參加團員教育評議和年度團籍注冊,自愿參加者不限。
三、團員教育評議的方式
開展團員教育評議工作應召開團支部大會,團員人數較多的支部,可先由各團小組會議開展評議并提出初步評議意見后,提交支部大會研究確定。到會團員超過應到會團員總數的三分之二方可進行評議。
四、團員教育評議的等次及標準
團員評議等次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其中優秀等次團員數量控制在參評團員人數的30%以內。
(一)優秀團員的主要條件:理想信念堅定,擁護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社會主義;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強,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紀守法,品格高尚;自覺遵守團章,模范履行團員義務,積極參加團的組織生活和活動,有強烈的團員意識和榮譽感;學習成績優秀,善于創新創造,具有艱苦奮斗精神,能夠發揮模范帶頭作用;成為注冊志愿者,積極參加公益活動;在團員青年中有較高威信。
(二)合格團員的主要條件:理想信念堅定,擁護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社會主義;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強,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在黨中央和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能夠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團的紀律;能夠執行團的決議,完成團組織交給的任務,參加團的組織生活和活動;能夠在學習、工作及其他社會生活中發揮積極作用;關心集體,樂于助人,熱心幫助青年進步,積極參加志愿服務活動。
(三)基本合格團員的主要表現為:在評議年度內受過警告、嚴重警告或撤銷團內職務處分,但尚沒有不合格團員的各種表現的。
(四)不合格團員的主要表現為:理想信念動搖;嚴重違反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團的組織意識淡漠,不能履行團員義務、不執行團的決議,長期無故不參加團的組織生活和活動;有違法違紀行為;在評議年度內受過留團察看處分或行政處分且無明顯改進。
五、團員教育評議的內容和流程
(一)主題教育
牢牢把握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這條主線,組織團員集中學習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引導團員切實增強不忘初心跟黨走的自覺性、堅定性,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主題教育活動通知已另發。
(二)評議流程
1.團員撰寫自我評價材料:團支部組織團員開展學習教育,每名團員圍繞在評議年度內個人表現和發揮團員作用情況等撰寫《團員民主評議表》(見附件一)中的個人總結部分;
2.召開支部大會或團小組會議:
(1)會上每名團員根據學習教育情況和所準備材料進行自我評價;
(2)其他團員對其進行評議,肯定成績、指出不足;
(3)以支部為單位對所有團員進行測評投票。
3.召開團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綜合個人自評、團員互評和測評投票結果,結合團員日常表現,研究提出每名團員的建議評議等次,填寫《團員民主評議表》中的團支部意見和評議結果部分,并完成《組織生活會報告表》(見附件二),報學院團委批準;
4.做好評議結果的運用:評議結果“優秀”作為“推優入黨”、評選“優秀共青團干部”、“優秀共青團員”的重要參考指標。評議結果“基本合格”及以上方可進行當年團籍注冊,“不合格”不可進行團籍注冊,直至下次評議合格為止。
(三)組織審核處理
學院團委對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團員進行分層次處理。
1.對評議等次為優秀的團員,經學院團委審查批準后,可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在團員證“團籍注冊”欄內注明“優秀”字樣。每年各級團組織評選表彰的優秀團員,一般應從上一年度評議為優秀的團員中產生。對于表現突出并積極要求入黨的優秀團員,團支部應按照推薦優秀團員作入黨積極分子的有關規定,及時向學院團委推薦。
2.對評議等次為合格的團員,經學院團委審查批準后,在團員證“團籍注冊”欄內注明“合格”字樣。
3.對評議等次為基本合格的團員,應由支部書記進行談話,予以教育幫助。
4.對評議等次為不合格的團員,團組織要對其進行教育幫助,限期改正。三至六個月后,對能夠接受團組織批評教育,反省自身錯誤,有明顯改進的團員,再次進行團員評議;對不接受教育幫助或經教育幫助仍不改進的團員,應當勸其退團,勸而不退的由支部大會討論決定開除團籍,并報學院團委批準。處置不合格團員要嚴肅慎重、實事求是,做到事實清楚、理由充分,處理恰當、手續完備,不定比例、不下指標。支部大會在討論決定對不合格團員的處置時,除特殊情況外,應當吸收本人參加,認真聽取本人的意見,并報學院團委批準。
六、工作要求
1、全團抓支部。團組織要高度重視組織生活會和年度教育評議工作,結合基層團組織實際,團干部要深入基層一線,加強工作指導,全面了解進展,幫助解決困難,開展督導檢查。
2、落實靠支部。把召開組織生活會作為落實從嚴治團、檢驗從嚴治團成效的實踐載體。團支部要切實履職盡責,并在《團員民主評議表》填寫評議意見報學院團委審核并存檔。要真正用好評議手段,對學習敷衍了事,評議等次不合格,不接受批評教育或經批評教育仍不改進的團員,作出勸退或除名處理。
3、創新在支部。通過教育評議,廣泛聽取基層團員意見,創新支部理論學習、主題團日、實踐活動等工作的方式方法,有效激發團支部活力。
七、材料提交
團員教育評議工作應在2019年12月30日之前集中開展,活動開展情況要錄入北京共青團線上系統。
各團支部于2019年12月30日前,上交《團員民主評議表》(紙質版,每位團員一份)、《組織生活會報告表》(紙質版和電子版,每個支部一份)以及3-5張典型圖片原圖。其中《組織生活會報告表》中至少需涵蓋有團員教育評議會的基本情況、覆蓋了多少團員、有沒有特色等內容。
附件一:團員民主評議表
附件二:組織生活會報告表
共青團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安全與海洋工程學院委員會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