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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工商管理學院2015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細則
時間:2015-10-08 閱讀次數:
為大力推進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根據財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12]342號)、《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教財[2014]1號)、《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中石大京研〔2014〕13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院實際情況, 特制定工商管理學院2015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細則。
一、學院評審委員會組成
主任委員:馬春愛、羅曉燕
委員:回淑玲、曹娜
全日制學術型碩士學位研究生和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均可享受國家獎學金,學院依據學校下發的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名額及比例,按研究生類別以及專業分配指標。
博士專業:管理科學與工程
碩士專業:管理科學與工程、應用經濟學、工商管理、會計碩士(專業型)二、評審指標體系
1.參評條件
⑴符合《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中石大京研〔2014〕13號)》中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基本申請條件和評選資格。
⑵綜合測評要求:評審指標體系主要以綜合測評排名為主,同時兼顧在學習成績、科學研究、班級活動、社會工作等方面的具體表現。
原則上要求申請者碩士需符合當年專業綜合測評排名前20%,博士需符合專業綜合測評排名前60%。如在學生工作、科學研究、社會實踐、助人為樂、見義勇為等某一方面做出突出貢獻者,綜合測評排名碩士可放寬至前50%。
2.指標分配
⑴碩士研究生:
根據學校資助分配給我院的國家獎學金名額比例(見表一),我院2014級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按照專業分配名額,以綜合測評專業排名為依據進行申報,各專業名額指標見表二。
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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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型碩士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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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型碩士國獎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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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型碩士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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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型碩士國獎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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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國獎指標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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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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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國獎指標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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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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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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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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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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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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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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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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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與能源戰略研究院聯合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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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工商管理學院2014級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指標分配方案(各專業)
專業
(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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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學與工程
(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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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經濟學
(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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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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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碩士
(5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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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獎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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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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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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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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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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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博士研究生
在綜合測評排名的基礎上,考慮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間的科研能力和成果。對于公開發表的論文,首先考慮以第一作者公開發表的文章級別,如按照國外SCI收錄、國內SCI收錄、EI收錄、中文核心期刊等級別順序;級別相同的情況下,考慮文章數量;文章級別和數量相同的情況下,考慮參加國際會議的等級、學習成績等因素。
申請人提供的科研成果應為在學期間取得,且所屬單位必須為: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三、評審方式及程序
1.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采取自主申報—>資格審核—>擇優推選—>公示確定的方式產生。
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采取自主申報—>資格審核—>公開答辯—>擇優推選—>公示確定的方式產生。
2.學生應如實填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申請表中推薦人為研究生導師),同時提交成績單和當前學歷期間所有獲獎、成果(未正式出版的不予考慮)及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向所在單位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
3.學院評審委員會的主任委員負責組織全體委員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按照評審實施細則擇優選出擬獲獎研究生。
4.擬獲獎研究生名單將在院內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學院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5、對國家獎學金評審結果有異議者,可向學院評審委員會提出,評審委員會應及時研究并予以答復。如對答復仍存異議,可在學校公示階段向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提請裁決。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工商管理學院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