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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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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管理學院2015級本科生專業類分流實施原則和辦法

                根據工商管理學院“三二一”培養模式,2015級本科生在大一、大二期間將按照經濟類(含能源經濟和國際貿易專業)、財會類(含會計和財務管理專業)、管理類(含市場營銷和信息管理專業)三大專業類進行培養,為滿足學生專業學習興趣,將在第一學年第二學期執行專業類之間分流調整。為規范按大類招生的專業分流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原則

            1.志愿優先、成績排序,做到公正、公平、公開。

            2.適應社會對人才的需求,尊重學生個性發展和自主擇業。

            3.合理配置教學資源,保證人才培養質量和各專業的持續發展。

            二、基本要求

            1.根據社會需求、學生志愿、教學條件等因素確定各專業的計劃接收人數,并向學生公布。

            2.學院制定專業類分流原則和實施辦法,經院黨政聯席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報校教務處審批。分流方案和分流結果向學生公示。

            3.學院根據摸底調查結果、社會需求、教學資源等因素設計并經學校批準,2015級各專業類計劃規模如下:

             
            專業
            財會類
            經濟類
            管理類
            人數
            123
            77
            104

            三、專業類分流具體方案

            1.專業類分流對象

            本次專業分流對象為2015級本科生。

            2.專業類分流領導小組

            組長:郭海濤 殷建平

                  副組長:沈慶寧 羅曉燕

                  組員:張寶生、馮連勇、熊苡、牛琦彬、李明、張先美、王珮、文迪、郭夢雪

            秘書:徐若嵐

                    3.專業類分流方式

            學院按照分流計劃,根據志愿優先、成績排序的原則實行分流,即學生的專業類分流志愿排序作為第一決定依據,學生的成績排序作為第二決定依據。每位需要轉專業的學生可以填寫兩個專業類志愿。

            4.民族生、體育生、定向生專業分流處理辦法

            1)民族生按照學校成績算法開根號乘10參加整體的成績排名;

            2)體育生、定向生按學校招生協議分流專業類,計入分流后各類總人數。

            5.其他措施

            1學生專業分流工作實行公示制度,在公示期內,學生對專業分流結果如有異議,可書面通過秘書向專業分流領導小組提交書面材料,由領導小組核實、處理。

            2為了鼓勵各專業均衡發展,學院在15級免試推薦研究生和個人評優等方面向學生人數較少的專業傾斜,在現行研究生招生政策不變的前提下,學生在達到學校對免研的基本要求,按專業設置推薦研究生名額基數指標,直接進入免研正式名單,不再參加全院免研大排隊。

            、成績核算辦法

               按學生第一學期必修課的學分加權平均成績由高至低排列名次。課程成績以初始成績為準,不考慮補考和重修成績。

            必修課的學分加權平均成績計算公式為: 

                (其中為第I門課程成績,為第I門課程學分)。

            五、如遇特殊情況由學院專業類分流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六、所有規定,如果遇到學校政策調整,以學校政策為準。

            七、本規定解釋權在學院專業分流領導小組。

             

            工商管理學院

            20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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