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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工商管理學院本科2014級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實施辦法
時間:2017-09-04 閱讀次數:
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關于做好推薦2014級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石大京教[2017]12號)文件精神,和我院實際情況,為保證我院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工作順利進行,經學院黨政聯席會討論研究,特制定此辦法,現公布如下。
第一條 為保證學院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工作順利開展,學院特此成立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遴選工作小組和申訴小組,名單見附件1。
第二條推薦免試研究生基本條件
1.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思想道德素質、業務素質、文化素質、身體和心理素質等綜合素質高。
2.在校期間未受過紀律處分。
3.身體健康,符合研究生入學體格檢查標準。
4.英語成績達到培養計劃要求。(國際經濟與貿易和能源經濟專業為英語六級,會計學、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為英語四級)
5.所有課程正考成績合格,前三年必修課課程成績優良率達到70%。
6.修讀完成所在專業的培養計劃中前六學期全部必修課。
7.高水平運動員、民族生如申請推免本院研究生,則推免條件與上述普通推免生條件相同。
第三條 推薦免試研究生確定人選方法
1.推免類型。在推薦階段不區分推免類型。
2.推薦的專業。所有學生(不含第二學位)按照在讀專業推薦,推薦的研究生專業由接收學校確定。
3.排名辦法。
(1)推免候選資格排名。根據中石大京教[2017]12號文件中的排名辦法計算各專業推免生排名。“根據考生綜合成績進行專業排名。綜合成績總分100分,其中,前三年必修課加權平均成績占70%(滿分70分),前三年綜合測評成績占30%(滿分30分)。按照成績排序和分配名額的1.2倍確定候選學生名單。
“前三年必修課”依據學生確認畢業專業的培養方案確定;必修課包括必修實踐環節;轉專業學生在轉入現專業之前的課程屬性按照確認畢業專業培養方案的課程屬性認定。
“前三年綜合測評成績”計算細則:①轉專業學生原學習專業的綜合測評成績有效;②如果某專業類別前三年綜合測評成績總分最高超過200分,則按照“成績總分*(200/總分最高分)”計算。
(2)推免資格排名。對推免候選學生進行“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考核,并按照以下綜合成績排序確定學生推免資格:總分100分,其中,前三年必修課加權平均成績占70%(滿分70分),前三年綜合測評成績占20%(滿分20分),“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占10%(滿分10分)。
(3)“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考核方式。由學院各專業負責人、學科負責人成立專家小組進行綜合評定。評定內容包括兩部分:①學生學術潛力綜合面試;②候選學生結合專業發展和個人學術興趣提交研究生階段科研工作的規劃報告。
(4)候選資格和推免資格綜合成績排名,成績高者排名靠前。如果綜合排名成績相同,則必修課優良率高的排名靠前;如果必修課優良率也相同,則必修課加權平均成績高的排名靠前;如果必修課加權平均成績也相同,則前三年綜合測評分值高的排名靠前;如果前三年綜合測評分值也相同,則學生可以同時申請,最終由學院組織的教師面試成績決定排名。
4.推薦名額分配。根據學校分配的名額,我院共有指標數量待定,按專業分配方案如下:
(1)每個專業按照學生數量分配指標,即X=XX/全院學生數量×本專業學生數量,X取四舍五入后的整數,如果X<1,按照1計算。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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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
人數
|
保送指標
|
四舍五入后的指標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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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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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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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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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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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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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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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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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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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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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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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營銷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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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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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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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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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經濟與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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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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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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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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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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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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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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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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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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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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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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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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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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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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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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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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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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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各專業人數為大三學年結束時各專業在冊的不含體育生、借讀生、休學和出國留學的學生基數(出國學生如果還要拿取我校畢業證和學位證,需列入基數)。符合“321”跨專業畢業的學生按確定畢業的專業計入基數。會計學含2名定向生,財務管理含1名定向生,正在辦理解除手續,因此沒有從總人數排除。
(2)遞補辦法:①如本專業符合條件的候選人數小于分配的指標數,多余的指標優先分配給推免指標計算四舍五入時,舍去小數點數值大的專業。如果同時有兩專業候選人競爭同一指標,則按綜合成績排名確定。②在校內公示期間,如有不合格的推免生,遞補順序為:本專業候補人選、本院其他專業候補人選、其他學院候補人選。
第四條 推薦工作程序
各院(部)在本學院網站公示本院(部)推免工作細則,包括推免程序、學生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考核辦法、各項成績計算辦法、個人申請推免生資格辦法等內容。
1.根據學校分配的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名額,由學院向應屆本科畢業生公布名額和具體要求。
2.學生自愿申請, 公開選拔,推薦名單向全院本科應屆畢業生張榜公布。
3.公示辦法。校內公示的人數為學院分配的推免生數和每個專業推薦的1-2名候補人選。學校公示結束后,在教育部平臺公示的人數為分配給各學院的推免生數。
第五條 其它
1.定向和委托培養的本科畢業生,如報考(含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需經其定向、委培單位主管部門書面正式同意,方可辦理。
2.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3.本辦法由工商管理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1
工商管理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
組長:沈慶寧 羅曉燕
成員:馮連勇 張先美 李明 肖新萌 董秋雨 陶小娜
工商管理學院推免生推薦階段申訴小組
組長:郭海濤 殷建平
成員:佟研 回淑玲 王珮 牛琦彬 熊苡
工商管理學院
2017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