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經濟管理學院本科生跨院轉專業實施辦法
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關于本科生轉專業的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結合經濟管理學院實際情況,為了切實保證學生的切身利益,同時保證本科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一、根據學校的規定,成立由主管教學工作的副院長和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為組長的學院轉專業領導小組,成員為各個專業的負責人、班主任和學生輔導員。領導小組負責制定與學生轉專業有關的政策,并完成整個轉專業的具體工作。
二、本科生轉出
1.本辦法適用于本院2018級欲轉入其他學院專業的學生。
2.專業負責人、輔導員要為學生講解學校有關轉專業的規定,認真解答學生提出的問題,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
3.對于轉出學生,學院的專業負責人、輔導員首先要與學生進行談話,了解學生的思想,給學生介紹準備轉入專業的情況,本著自愿的原則,由學生自己決定是否轉出和轉入何種專業。
4.學生在校期間只能轉專業一次,僅可以在標準學制的第二學期申請轉專業。
三、本科生轉入
1.報名對象
2018級在校本科生。由于商學院實行“321培養模式改革”,2017級學生可以在專業類內按志愿申請畢業專業,也可以根據培養規定修讀院內任意專業畢業,因此2017級學生同學科內轉專業不再單獨實施。
2.招生專業及規模
各專業均招收轉專業學生,經濟學類(包括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和能源經濟專業)招收人數不超過20人,財會類(包括財務管理專業和會計學專業)招收人數不超過15人,管理類專業招收人數不超過10人。
3.接收其他學院學生的轉入,遵循以下的原則:
(1)對所轉入專業有一定的特長和愛好。
(2)原專業成績排名前30%且無掛科。
(3)在校期間沒有受到任何紀律處分。
(4)沒有欠繳學費情況。
4.申請轉入經濟管理學院各專業的同學需按照管理類、財會類、經濟學類填寫專業類,必須參加由經濟管理學院統一組織的綜合測試,測試不合格者一律無資格轉入經濟管理學院。如申請轉入人數超過專業類規模,則按照測試成績擇優錄取,未錄入所報專業類的學生,如服從調劑可以申請轉入其他專業類。
5.提交材料
(1)《中國石油大學(北京)轉專業申請表》(簽字、蓋章);
(2)學生本人成績單(院系蓋章或教務處蓋章);
(3)專業綜合測評表(輔導員開具情況說明,證實學生在本專業成績排名即可),加蓋院系公章。
6.材料提交時間及地點
凡符合條件,自愿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務必在5月17日16:00前將以上材料交至主樓B座1116教務辦公室,經濟管理學院教務劉老師或張老師處(聯系電話:89731556)。5月22日--31日將組織綜合測試。
四、如發現申請人材料有虛假成分,一律取消申請人轉專業資格。
五、其他未盡事宜,參照《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關于本科生轉專業的實施辦法》執行。
六、本辦法由經濟管理學院黨政聯席會負責解釋。
經濟管理學院
2019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