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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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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工商管理學院2011級研究生綜合測評辦法

            工商管理學院2011級研究生綜合測評辦法(試行)

             研究生綜合測評是對研究生的德、智、體等各方面素質的綜合評價,是評定獎學金、評選優秀研究生、直攻博士等的參考依據。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綜合測評辦法》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參加綜合測評的對象

            凡在本校正式注冊并參加正常學習活動的2011級學術型和專業型研究生。其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不能參加綜合測評:

             1、委培、定向、MBA學生;

             2、2010-2011學年學費和住宿費欠費者;

            3、無特殊原因,培養計劃未完成學位課總學分三分之二者;

               一、總成績

            總成績=德育分×20%+智育分×70%+文體活動分×10%

            二、德育測評

            德育評分包括兩部分,即德育評估成績=德育評分+附加分

            (一)德育評分=同學互評分×70%+導師評分×30%

            同學互評分和導師評分主要參考參評同學以下8個方面的表現:

            1.熱愛祖國,認真學習政治理論,能夠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具有較高的政治覺悟和堅定的政治信念。(10分)

            2.正確處理個人利益與國家集體利益的關系,熱愛集體,熱心公益事業。(10分)

            3.積極參加學校、院(系、部)和班級組織的各項活動。(15分)

            4.學習目的明確、態度端正。(15分)

            5.具有良好的生活習慣,宿舍衛生情況良好。(15)

            6.在教室、公寓、食堂、實驗室等公共場所舉止文明。(15分)

            7.具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自覺遵守社會公德。(10分)

            8.自覺遵守校紀校規,自覺維護教學秩序和公共秩序。(10分)

            互評原則:1.客觀公正;2.成績拉開差距(80-99區間,成績相似不合格);3.包括自己全部打分

            (二)獎勵分

            1.社會工作(此項必須經院(系、部)級測評小組審核并全院公示)

            凡擔任學生工作干部或其它職務,任期滿一學期以上。根據其工作表現,按下列標準酌情加分。

            1校團委副書記、團委委員,院團委書記、副書記、團委委員,校研究生會主席、副主席加0-15分。

            (2)校研究生會正副部長、院研究生會正副主席、校級研究生社團正副職加0—10分。

            (3)班長、黨支部正、副書記加0—10分。

            (4)校、院研究生會正副部長加0—6分。

            (5)校、院研究生會部委、班級班委、黨支部委員加0—4分。

            6)黨支部小組長、團支部小組長、宿舍長、課代表加0-3分。

            注:同時擔任兩項以上學生工作的,獎勵分可以累加,但最多只加兩項,取一個最高獎勵分,另一項獎勵分乘0.2系數后累加。

            2.校級、市(部)、國家級先進集體成員分別加5、10、15分。

            3.校級、市(部)、國家級先進個人分別加5、10、15分。

            4.未擔任學生干部或其他職務,但關心集體,貢獻突出,包括為學校及有關部門提出合理化的建議者,經班級綜合測評小組評議加0-5分。

            5.宿舍管理獎勵分,按《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公寓宿舍衛生檢查細則》執行。

            6.在校級以上有正式刊號的報刊、雜志上公開發表非學術性文章,每篇加1分。

            上述2至6項不同類別獎勵可以累加。同類別取1個最高獎勵分后,其他獎勵分乘以0.5的系數后累加。

            注:

            1.各項榮譽均為校級及以上單位授予的,學校各社團自行授予榮譽不計入;

            2.學校單項活動中獲得的榮譽個人和先進集體不加分;

            3.學校所有社團活動中獲獎者不加分;

            4.校級社團組織加分需出具加蓋上級主管部門公章的加分表,并相關負責人簽字確認。所有社團成員加分必須由學院認定后才能加分,其中興趣愛好類社團一律不加分。

            5.加分標準以學院規定為準。

            三、懲罰分(可累加)

            懲罰分由班級綜合測評小組核定??鄯旨殑t如下:

            1.受到通報批評、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處分者,分別扣5、10、15、30、50分。

            2.曠課或集體活動缺勤,一次扣2分,無故離???0分,不按時注冊扣10分。

            3.違反交通規則和公共道德、影響惡劣、受交通處罰者,每人次扣10分。

            4.違反公共道德或學術道德并造成不良影響者,一次扣10分。

            5.宿舍管理獎懲分,按《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公寓宿舍衛生檢查細則》執行。

            上述懲罰分不同情況可以累加。

            三、智育測評

            智育總分=學習成績分+獎懲分

            (一)學習成績分(100分)

            主要考核培養計劃中必修課和選修課完成情況,按考試成績和學分數加權計算。

            學習成績=0.7*∑(Ti×Xi)/∑Ti+0.3*∑(MYi)/Mi

            其中:Ti為培養計劃中所列的學位課學分數;Xi為各門課課程成績,Mi為選修課學分數,Yi為選修課成績,成績按百分制計算。成績記載為五級制時,按以下關系劃算:優=90;良=80;中=70;及格=60;不及格=50。

            培養計劃尚未完成者按成績單現有成績計算,未完成的科目不計入總學分,單位完成的學分不得大于(等于)學位課總學分的三分之一。

            (二)獎懲分

            獎勵分由班級綜合測評小組核定。加分細則如下:

            1.獎勵分

            (1)積極參加學術活動。讀研究生期間,在正式出版的學術刊物(有正式刊號)上發表論文(包括本科論文經修改后正式發表,不包括翻譯文章)、獲得科技成果獎、在校級及以上科技創新活動及學術活動中獲獎的按附加表加分。

            為鼓勵廣大學生積極參加“挑戰杯”等全國性競賽獲科技創新活動,對凡是被學校推薦參加北京市市級及以上比賽活動將視作校級三等獎,加2分。

            在校級課外科技創新基金項目中通過終期結題審核的,隊長加1分,其他隊員加0.5分。

            (2)同一內容的論文或成果取單項最高分,不累加。不同內容的論文或成果可累加。文章錄用但未正式發表的,不加分。所有發表的論文或成果獲獎均需附有復印件或有關證明。所有加分的材料必須有原始材料,經有關部門審核,院綜合測評小組審核合格方有效。

            3)智育獎勵分涉及多人排名的加分情況見附件:

             個人得分計算方法:

             設有N人排名,排名第一者得分50%*所獲獎項加分,其他人員分享剩余的50%*所獲獎項的加分;導師為第一作者,學生為第二作者的,學生得分按照相應第一作者加分的4/5計算,其他人員分享50%*所獲獎項的加分。

            4)論文被SCI、EI檢索;證明由圖書館查新處提供。

            5)校級某一學術活動中取得的成績,不計入智育部分,如康菲學術之星。

            6)凡設選拔賽的項目,只取最高級別最高獎項獎勵。

            7)學科競賽級別認定標準見附表1

            2.懲罰分

            懲罰分由班級綜合測評小組核定??鄯旨殑t如下:

             (1)文獻綜述,開題報告不能按時完成者(以學位與學科建設辦公室等職能部門規定的時間為準),扣10分。

            (2)經鑒定確認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者或非法轉讓技術成果者,扣30分。

            上述獎勵和懲罰分可以累加。

            四、文體活動測評

            文體活動總分=基本分+獎勵分

            (一)基本100分

                  基本分由班級同學互評評分確定,同學互評分主要參考參評同學以下2個方面的表現進行打分:

                  1.身心健康,有良好的生活習慣;

                  2.積極參加校、院和班級組織的文體活動。

               (二)獎勵分

               1.文體活動加分項僅依據校團委和學校體育教學部組織的校級及以上活動加分,各類興趣類社團活動不加分。

            2.加分項目按類進行,測評時最多選兩類計分,同類取一個最高獎勵分后,該類其它獎勵分乘以0.2的系數后累加

            3.雖未獲名次但積極參加校、院組織的活動者加2分。

            4.雖未獲名次但代表學校參加省部級各種文藝、體育比賽者加4分。

            5.代表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參加體育比賽及文藝活動獲得名次者,按照下表加分。

                  分值

            級別

            一、二名

            三、四名

            五、六名

            七、八名

            國家級

            30

            20

            15

            10

            省部級

            20

            15

            10

            5

            校級

            10

            7

            5

            3

            4.集體項目的主力隊員按所得獎勵分的2/3加分,非主力隊員按所得獎勵分的1/3加分。主力隊員和非主力隊員身份有爭議的,根據比賽組織單位出具的證明認定。

            5.凡設選拔賽的項目,只取最高級別最高獎項獎勵。

            6.除校級運動會外,其他校級興趣類活動(如校級女生節、棋類比賽)不加名次分。

            7.校級社團組織的文藝活動、各院系舉辦的文體活動,均不加分。

            五、評估程序

            (一)成立工商管理學院2011級研究生中期綜合測評領導小組:

            組  長:郭海濤

            副組長:羅曉燕

            成  員:回淑玲    郭峰

            以班級為單位成立綜合測評小組,由輔導員、班委會、黨支部委員和學生代表等組成,小組成員數要占學生數1/3以上,輔導員任組長。

            以班級為單位組織學習考核文件,進行個人總結、自我評價和同學互評。

            每年綜合測評前由校團委和體育教學部提供年度各類獎項項目。

            院(系、部)測評領導小組負責研究生綜合測評結果的統計、審核和公示。研究生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可在規定時間內向院(系、部)綜合測評領導小組申請復議。

            綜合測評結束后,院(系、部)打印一式三份匯總表,由分黨委(黨總支)副書記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后,上報研究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培養辦公室各一份,院(系、部)存檔一份。

            綜合測評結果上報學校中期考核小組復審。

            (二)準備階段(9月10日-9月13日)

            學生上網查詢成績,寫好書面總結、直博申請書,填寫中期考核表,提交需要申報的發表論文或成果及其他獎項分的相關材料。

            (三)班級測評(9月14日-9月16日)

            測評小組采取有效的方式組織班級測評(包括德育分和體育分),成立班級測算委員會計算分數。

            (四)院級評定(9月17日-9月20日)

            審核綜合測評成績,張榜公示三天。

            (五)初選階段(待定)

            院考核小組在審閱以上總結、鑒定、評價的基礎上填寫中期考核表及研究生綜合測評表,初步確定提前攻讀博士學位學生和優秀研究生。初步推薦為提前攻讀博士學位者參加本院綜合考核。

            (六)綜合測評結果上報校中期考核復審小組(9月20日)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實施,解釋權在工商管理學院學生工作組。

            注:所有加分證明的提交截止于9月13日18:00前,此后提交的材料一律不予承認。                                              工商管理學院

                                                   附論文或成果加分表

            1.以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為第一代表單位參加各類學科競賽及科技學術活動取得各級獎勵者按下表加分:

               

                   

                 

            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鼓勵獎

            國家級

            12

            8

            6

            5

            省部級

            8

            6

            5

            4

            校級

            5

            4

            2

            1

            全國大學生“挑戰杯”課外科技學術作品競賽獲市級以上獎勵項目按照上述賦分雙倍加分。

            2.在國內外正式出版的刊物上,以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為第一代表單位發表與本人所學專業有關的學術論文者:

            SCI、EI、ISTP、SSCI正式檢索

            6

            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攬、中文科技論文統計源刊物上發表

            3

            其它公開出版的刊物上發表

            2

            3.在學術會議上以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為第一代表單位宣讀并發表與本人所學專業有關的學術論文者(發表論文摘要按下表規定減半): 

            國家級

            6

            省部級

            4

            校級

            2

            4.以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為第一單位獲得本人所學專業有關的國家專利者按下表加分:

            國家發明專利

            15

            國家實用新型專利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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