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管院關于接收2025級推免生(直博生)復試細則
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2025年接收推免生(直博生)申請辦法”,結合經濟管理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此復試細則,本細則適用本院2025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的所有專業的學術型、專業型碩士生和直博生。
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王建良、朱義清
副組長:馬春愛
成員:趙曉麗、劉明明、胡銳、馮連勇、孫竹、李明、殷建平、王俊
資格審查小組
組長:馬春愛
成員:王圣嬌、王景莉、王子彤
二、申請條件
1.遵紀守法,道德品質良好;勤奮學習,刻苦鉆研,成績優秀;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在校期間沒有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2.相關要求:
(1)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經培養能達到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2)專業型碩士研究生:經培養能達到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3)直博生:
①經培養能達到掌握本學科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做出創造性成果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②英語成績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全國大學英語四級成績≥450(或良好)、或全國大學英語六級成績≥425(或合格)、或托福成績≥80、雅思成績≥5.5或PETS5≥55。
3.符合申請條件,有公開發表的科研論文或其他學術成果,且達到較高水平的,或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并寫出具有重要價值調查報告的,可以優先考慮。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
三、接收推免生(直博生)專業
類型 |
招生專業 |
備注 |
直博生 |
管理科學與工程 |
1.導師信息查詢: http://www.hztuling.com/sba/rcpy/ss/f3261937b200481789bdf9dd8dbf8cb8.htm
2.申請直博生的考生應提前與學院取得聯系,須經所報考導師同意后方可報名。 |
能源經濟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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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型碩士 (含 “1+1”雙學位項目) |
管理科學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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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系統與碳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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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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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經濟及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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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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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經濟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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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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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型碩士 (含 “1+1”雙學位項目) |
全日制MPAcc(會計專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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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MFin(金融專碩) |
備注:根據招生計劃、學生報名情況和材料審核情況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篩選、擇優確定復試名單。
四、申請人須提交的材料
1.申請人自述(另附頁,重點介紹你的學術背景、獲獎和發表文章、曾經作過的研究工作、以及攻讀研究生階段的學習和研究計劃等);
2.加蓋院校教務處公章的歷年在校學習成績單;
3.居民有效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需要掃描在同一文件內后上傳,請確保身份證邊框完整,字跡清晰可見);
4.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5.在核心刊物或會議上發表過高質量的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其他形式的學術成果的復印件或證明(如果有);
6.在學期間曾從事過課外科技活動或社會實踐活動,獲獎或表現突出,由教務部門書面證明(如果有);
7.其它獲獎或資格水平證明復印件(如果有)。
五、申請程序
(一)預報名參加提前復試
1.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即日起至9月20日9:00,有意參加我校推免復試的考生可通過我校研究生報考服務系統(http://gmss.cup.edu.cn/logon),選擇“推免生預報名”項目進行報名(招生專業以系統中的招生專業為參考,最終以學校發布的招生專業目錄為準),填寫報名信息并在系統中上傳申請材料,填報完畢后保存、提交;同時保存紙質申請材料待后續通知提交。
2.經濟管理學院對預報名考生材料進行初審后,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篩選、擇優確定復試名單。
3.學院根據考生的報考志愿與復試考核情況確定接收為學術型或專業型。
(二)正式報名
所有推免考生務必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http://yz.chsi.com.cn/tm 暫未開通)完成網上注冊,報名、復試、待錄取等所有程序,以確保復試和擬錄取工作有效。
1.自推免服務系統開放網上注冊起,申請人登錄推免服務系統進行網上注冊,填報相關信息,網上支付成功后獲得推薦資格。
其他符合免初試資格(如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員等)的考生,應在國家規定的全國統考報名時間內登錄“推免服務系統”報名。
2.推免服務系統開通報名后,已經通過提前復試的考生,務必在學院規定時間內于推免服務系統填報已復試的我院相應專業,學院后續發送復試通知和待錄取通知,考生務必在接到復試通知的規定時間內接受復試,接到待錄取通知的規定時間內接受待錄取,否則取消待錄取資格。
3.未能參加提前復試的考生可在推免服務系統里在規定時間內報名,學院根據提前復試情況確定后續批次的復試工作安排,面試時間及安排另行通知。
六、復試時間、復試形式及工作安排
復試時間:初步定于9月23日,具體復試時間另行通知。
復試形式:線下復試,具體復試地點另行通知。
復試安排:學院按學科專業或項目成立復試小組,每個復試小組成員原則上不少于5人。
備注:以上政策、時間安排如有調整,以最新通知為準。
七、復試考核方式
復試由各學科復試組長主持,分為專業知識面試和英語水平測試兩部分。
1.專業知識和能力面試(100分)
主要考查學生的專業知識和靈活應用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
2.英語水平測試(100分)
主要考查學生的發音、聽力、表達、專業詞匯和翻譯能力。
八、錄取原則、復試成績計算及使用原則
1.分學科或專業根據復試情況,按復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擬錄取名單;
2.復試總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
3.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計入復試成績,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
4.復試成績=專業知識復試成績×0.7+英語水平測試成績×0.3;
5.復試結果未正式公布前,任何人不得泄露,非正式公布的任何信息均為無效;
6.無導師接受者不予錄取。
九、公示
1.復試學生名單于復試前一天公示在經濟管理學院網頁;
2.復試成績于復試結束后三個工作日內公示在經濟管理學院網頁,擬錄取推免生名單于復試結束后在經濟管理學院網頁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個工作日。
十、其它
1.如發現申請人存在材料不真實或不具備推免生資格等弄虛作假情況的,當即取消申請人面試資格或擬錄取資格。
2.入學前未取得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證書,或受到處分的,取消擬錄取資格。
3.考生接待電話和紀檢監察部門受理考生投訴的監督舉報電話。
接待電話:89733792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89733075
監督舉報電話:89733105
4、本細則與上級有關規定矛盾時,以上級文件為準。
5、其他未盡事項由經濟管理學院黨政聯席會議討論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