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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畢業生戶口遷移注意事項
時間:2013-05-23 作者:郭峰 閱讀次數:
畢業生戶口遷移注意事項
請各院系輔導員配合通知學生:
1、 注意戶口不能自動打回原籍,所有畢業生的戶口遷移證均需本人領取后到落戶地落戶。
2、 畢業生的戶口遷移地址需要學生本人自己落實。戶口遷到單位的以單位提供的戶口遷移地址為準。戶口遷回生源地的需本人到落戶地派出所確認戶口遷移地址。
3、 畢業生戶口遷移地址填寫準確無誤后及時反饋到就業指導中心。根據公安部門的相關規定,畢業生戶口遷出之后原則上不再辦理戶口變更手續。
4、 戶口遷移證必須本人領取并及時到落戶地辦理落戶手續。(遷移證有效期為一個月)
5、 戶口在學校的學生戶口所在地為:北京市昌平區府學路18號(或者以身份證上住址為準);所屬派出所為: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松園派出所。
6、 北京生源的畢業生不在戶口遷移范圍之內。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保衛處戶籍室
2013/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