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管理學院關于開展2021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評選工作的通知
為大力推進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國家自2012年起設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根據財政部、教育部《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財科教(2019)19號)、《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修訂)》(中石大京學〔2019〕123號)、《關于開展2021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現將我院2021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評范圍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每年評審1次,研究生在基本學制年限內原則上參評國家獎學金一次。
1.全日制學術型碩士學位研究生和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均可參評,分類評選。
2.本次評選原則上面向標準學制內碩士畢業班和博士三年級研究生(包括出國聯合培養學生,不包括延期、委培學生以及助管及輔導員),且正常參加本年度綜合測評。
3.碩博連讀生在注冊為博士生之前,按照碩士生身份參與評定,注冊為博士生后,按照博士生身份參與評定?!爸辈┥卑凑詹┦可矸輩⑴c評定。
4.研究生在同一學年只能獲得一項優秀研究生獎學金,獲得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學生,不能參評其它優秀研究生獎學金。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申請當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1)違反校紀校規,受到警告(含)以上處分且未被解除;
(2)有學術不端行為;
(3)所學課程有不及格科目;
(4)學籍狀態處于休學或保留學籍;
(5)超出學校規定基本學制年限;
(6)研究生中期考核未通過;
(7)因公派出國(境)攻讀學位或自費留學的研究生,出國前應辦理退學手續,不再享受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資格。
二、獎勵標準
碩士:20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
三、申請條件及申請名額
(1)符合《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修訂)》(中石大京學〔2019〕123號)中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基本申請條件和評選資格。
(2)綜合測評要求:原則上要求申請者碩士需符合當年專業綜合測評排名前20%,且智育排名在當學年排名專業年級前50%;博士符合前兩年專業綜合測評合并計算后的總排名前30%,且智育排名在合并計算后排名專業年級前50%。
(3)各專業具體能夠申請答辯的人數請參照《經濟管理學院2021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細則》中的分配辦法(詳見附件)。
四、名額分配
根據學校下發的總名額,學院本年度共有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名額14個,包括:博士2個,學術型碩士3個,專業型碩士9個。
五、評審程序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采取“自主申報—>資格審核—>公開答辯—>擇優推選—>公示確定”的方式產生。
1.學生申請階段
(1)登錄學生教育管理平臺(http://xgc.cup.edu.cn/Sys/)進行網上申報,申報時間:9月30日-10月8日。
(2)學生應如實填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見附件2,申請表中推薦人為研究生導師),同時提交成績單和當前學歷期間所有獲獎、成果(未正式出版的不予考慮)及證明材料的紙質版復印件,向所在單位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
(3)提供個人事跡材料電子版(見附件4),個人事跡將用于資助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宣傳。
2.學院(研究院)評審階段
學院評審委員會的主任委員負責組織全體委員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并組織答辯評審。
3.學院(研究院)公示階段
初審結果在學院網站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4.學校審核公示階段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將各單位推薦獲獎學生名單提交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進行審定,審定結果在全校范圍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學校將評審結果報送上級主管部門,并將獎金在12月31日前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同時頒發國家統一印制的榮譽證書。
六、報送材料
申請人在10月8日中午12點前將以下材料提交至輔導員處:
(1)《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紙質版和電子版,紙質版A4紙正反雙面打印,學生本人和推薦人簽字);
(2)《2021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匯總表》(電子版);
(3)獲獎學生個人事跡材料電子版(電子版);
(4)成績單和當前學歷期間所有獲獎、成果(未正式出版的不予考慮)及證明材料復印件,要求與綜合測評所用材料一致(紙質版)。
紙質版報送至B1114辦公室,電子版材料以“姓名+專業+學號”命名,打包發送至郵箱:183067742@qq.com。
七、工作要求
研究生國獎評選將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開展,在國獎評選過程中如發現有學生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經濟管理學院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