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管理學院2020年研究生綜合測評辦法
時間:2020-09-10 閱讀次數:
研究生綜合測評是對研究生的德、智、體等各方面素質的綜合評價,是評定獎學金、評選優秀研究生、直攻博士等的參考依據。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綜合測評辦法》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評估程序
(一)成立經濟管理學院研究生綜合測評領導小組:
組 長:沈慶寧
副組長:馬春愛
成 員:回淑玲 李明 紀爽
以班級為單位成立綜合測評小組,由輔導員、班委會、黨支部委員和學生代表等組成,小組成員數要占學生數1/3以上,輔導員任組長。
以班級為單位組織學習考核文件,進行個人總結、自我評價和同學互評。
每年綜合測評前由校團委和體育教學部提供年度各類獎項項目。
院(系、部)測評領導小組負責研究生綜合測評結果的統計、審核和公示。研究生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可在規定時間內向院(系、部)綜合測評領導小組申請復議。
綜合測評結束后,院(系、部)打印一式三份匯總表,由分黨委(黨總支)副書記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后,上報研究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培養辦公室各一份,院(系、部)存檔一份。
綜合測評結果上報學校中期考核小組復審。
(二)準備階段
學生上網查詢成績,提交需要申報的發表論文或成果及其他獎項分的相關材料。
(三)班級測評
測評小組采取有效的方式組織班級測評(包括德育分和體育分),成立班級測算委員會計算分數。
(四)院級評定
審核綜合測評成績,張榜公示三天。
(五)初選階段
院考核小組在審閱以上總結、鑒定、評價的基礎上填寫中期考核表及研究生綜合測評表,初步確定提前攻讀博士學位學生和優秀研究生。初步推薦為提前攻讀博士學位者參加本院綜合考核。
(六)綜合測評結果上報校中期考核復審小組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實施,解釋權在經濟管理學院學生工作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