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管理學院2022年研究生綜合測評辦法
研究生綜合測評是對研究生的德、智、體、美、勞各方面素質的綜合評價,是評定獎學金、評選優秀研究生、直攻博士等的參考依據。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綜合測評辦法》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一、測評程序
(一)成立經濟管理學院研究生綜合測評領導小組:
組 長:朱義清 唐旭
副組長:馬春愛
成 員:紀爽 李文亮 王圣嬌 王景莉
以班級為單位成立綜合測評小組,由輔導員、班委會、黨支部委員和學生代表等組成,小組成員數要占學生數1/3以上,輔導員任組長。
以班級為單位組織學習考核文件,進行個人總結、自我評價和同學互評。
每年綜合測評前由學生本人提供年度申請加分的獎項證明。
學院測評領導小組負責研究生綜合測評結果的統計、審核和公示。研究生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可在規定時間內向學院研究生綜合測評領導小組申請復議,研究生綜合測評領導小組接到學生的申請后,應在1個工作日內做出合理處理。
綜合測評結束后,學院打印一式二份匯總表,由學院黨委副書記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后,上報研究生工作部一份,學院存檔一份。
(二)準備階段
學生上網查詢成績,提交需要申報的發表論文或成果及其他獎項分的相關材料。
(三)班級測評
測評小組采取有效的方式組織班級測評(包括德育分和體育分),成立班級測算委員會計算分數。
(四)院級評定
審核綜合測評成績,公示三天。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實施,解釋權在經濟管理學院學生工作組。
二、參加綜合測評的對象
凡在本校正式注冊并參加正常學習活動的全日制學術型和專業型碩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其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不能參加綜合測評:
1.委培、定向學生;
2.學費和住宿費欠費者;
三、總成績
總成績=德育成績×20%+智育成績×70%+文體成績×10%
四、德育測評
德育成績=100分×個人德育總分/德育基準分
個人德育總分=基礎分+獎勵分+懲罰分
德育基準分取學生所在集體參評成員的最高個人德育總分
(一)基礎分=同學互評分×70%+導師評分×30%
同學互評分和導師評分主要參考參評同學以下10個方面的表現:
1.熱愛祖國,具有較高的政治覺悟和堅定的政治信念。能夠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分析問題、解決問題;(15分)
2.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具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和集體榮譽感,正確處理個人、集體和國家利益之間的關系;(15分)
3.自覺遵守校紀校規,在公共場所舉止文明得體。(10分)
4.學習目的明確、態度端正,具有良好的生活習慣,宿舍衛生情況良好;(5分)
5.積極參加學校、院及班級組織的各項活動;(5分)
6.自覺遵守實驗室的規定和安全規范;(15分)
7.自覺遵守科學道德和學術規范要求;(10分)
8. 尊敬實驗室教師,團結實驗室同學;(10分)
9.積極并認真完成導師交給的科研等任務;(10分)
10.科研工作進展良好,積極參與學術活動等。(5分)
互評原則:1.客觀公正;2.成績拉開差距(90-99區間,成績相似不合格);3.包括自己全部打分
(二)獎勵分
1.社會工作(此項必須經院(系、部)級測評小組審核并全院公示)
凡擔任學生工作干部或其它職務,任期滿一年(含)以上的,根據其工作表現,按下列標準酌情加分。
(1)校團委副書記、團委委員,院團委書記、副書記、團委委員,校研究生會主席、副主席,院研究生會正副主席、加0-10分。
(2)校研究生會正副部長、校級研究生社團正副職加0—6分。
(3)班長、副班長、團支部書記、黨支部正、副書記加0—6分。(輔導員打分占比50%)
(4)院研究生會正副部長加0—6分。(指導教師打分占比50%)
(5)校、院研究生會部委、黨支部委員、班級班委加0—4分。(輔導員打分占比50%)
(6)宿舍長加0-3分(由宿舍成員打分確定)、課代表加0-3分。
注:同時擔任兩項以上學生工作的,獎勵分可以累加,但最多只加兩項,取一個最高獎勵分,另一項獎勵分乘0.2系數后累加。
2.校級、市(部)、國家級先進集體成員分別加5、10、15分。
3.校級、市(部)、國家級先進個人分別加5、10、15分。
4.未擔任學生干部或其他職務,但關心他人,積極參加集體活動或向學校及有關部門提出合理化建議者經班級測評小組評議可加1-5分;(此項為有特殊貢獻者加分,一般情況不加分,由學院綜合測評小組負責確定加分和解釋)
5.宿舍管理獎勵分,按《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公寓宿舍衛生檢查細則》執行。
6.在校級以上有正式刊號的報刊、雜志上公開發表非學術性文章,每篇加1分。
上述2至6項不同類別獎勵可以累加。同類別取1個最高獎勵分后,其他獎勵分乘以0.5的系數后累加。
注:
1.各項榮譽均為校級及以上單位授予,并經過學院綜合測評領導小組認定后方可加分,學校各社團自行授予榮譽不計入;
2.學校所有社團活動中獲獎不加分;
3.校級社團組織加分需出具加蓋上級主管部門公章的加分表,并相關負責人簽字確認。所有社團成員加分必須由學院認定后才能加分,其中興趣愛好類社團一律不加分。
4.加分標準以學院綜合測評領導小組認定為準。
(三)懲罰分(可累加)
懲罰分由班級綜合測評小組核定??鄯旨殑t如下: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雖未受到刑事或行政處罰但被處理者,一次扣10分;
2.受到通報批評、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處分者,分別扣5、10、15、30、50分;
3.違反科學道德和學術規范并造成不良影響者,一次扣10分;
4.曠課或集體活動缺勤,一次扣2分,無故離???span lang="EN-US">10分,不按時注冊扣10分;
5.違反交通規則和公共道德,影響惡劣、受交通處罰者,每人次扣10分;
6.宿舍管理獎懲分,按《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公寓宿舍衛生檢查細則》執行。
上述懲罰分不同情況可以累加。
五、智育測評
智育成績=100分×個人智育總分/智育基準分
個人智育總分=學習成績分+獎懲分
智育基準分取學生所在集體參評成員的最高個人智育總分
(一)學習成績分(100分)
主要考核培養計劃中必修課和選修課完成情況,按考試成績和學分數加權計算。
學習成績=0.7*∑(Ti×Xi)/∑Ti+0.3*∑(Mi×Yi)/∑Mi
其中:Ti為培養計劃中所列的學位課學分數;Xi為各門課課程成績,Mi為選修課學分數,Yi為選修課成績,成績按百分制計算。成績記載為五級制時,按以下關系劃算:優=90;良=80;中=70;及格=60;不及格=50。
(二)獎懲分
獎勵分由班級綜合測評小組核定。加分細則如下:
1.獎勵分
(1)積極參加學術活動。讀研究生期間,在正式出版的學術刊物(有正式刊號)上以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或企業導師所在單位為第一單位發表論文(包括本科論文經修改后正式發表,不包括翻譯文章)、獲得科技成果獎、獲得專利授權、獲得軟件著作權、在校級及以上科技創新活動、國家發布的學科競賽白皮書中包含的學科競賽以及學校競賽庫包含的其他學科競賽及學術活動中獲獎的按附件加分。
為鼓勵廣大學生積極參加“互聯網+”、和“挑戰杯”全國性學科競賽和科技創新活動,凡是被學校推薦參加北京市及以上比賽活動將視作校級一等獎,加5分。
【特別說明】:全日制專業碩士學生除了按照上述學科競賽相關規定加分外,如有競賽庫外的重要比賽,以專碩中心的認定為準。
(2)同一內容的論文或成果取單項最高分,不累加。不同內容的論文或成果可累加。文章需見刊方可加分,錄用但未正式發表的不加分。所有發表的論文或成果獲獎均需附有復印件或有關證明。所有加分的材料必須有原始材料,經有關部門審核,院綜合測評小組審核合格方有效。
(3)智育獎勵分涉及多人排名的加分情況見附件。(詳見學院論文加分細則)
(4)論文被SCI、EI檢索;證明由圖書館查新處提供。SCI論文按照中科院分區,SSCI論文按照JCR期刊分區;每篇文章按最高加分項只核算一次;多索引、JCR多分類就高核算;論文數據統計以當年科技處統計數據為準。
(5)校級某一學術活動中取得的成績,不計入智育部分,如康菲學術之星。
(6)凡設選拔賽的項目,只取最高級別最高獎項獎勵。
(7)學科競賽級別認定標準見附件。
2.懲罰分
懲罰分由班級綜合測評小組核定??鄯旨殑t如下:
(1)文獻綜述,開題報告不能按時完成者(以學位與學科建設辦公室等職能部門規定的時間為準),扣10分。
(2)經鑒定確認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者或非法轉讓技術成果者,扣30分。
3.經鑒定確認個人考試成績造假者,扣30分。
上述獎勵和懲罰分可以累加。
六、文體活動測評
文體活動成績=100分×個人文體活動總分/文體活動基準分
個人文體活動總分=基本分+獎懲分
文體活動基準分取學生所在集體參評成員的最高個人文體活動總分
(一)基本分(100分)
基本分由班級同學互評評分確定,同學互評分主要參考參評同學以下2個方面的表現進行打分:(互評分區間90-99)
1.身心健康,有良好的生活習慣;
2.積極參加校、院和班級組織的文體活動。
(二)獎勵分
1.文體活動加分項僅依據校團委和學校體育教學部組織的校級及以上活動加分,各類興趣類社團單獨組織的活動不加分。
2.加分項目分文藝、體育兩類,每類最多選兩項進行加分,每類取一個最高獎勵分后,另一項獎勵分乘0.2系數后累加。
3.雖未獲名次但積極參加校、院組織的活動者,參加一次加1分,2分封頂,或以學院最終認定為準。
4.雖未獲名次但代表學校參加省部級各種文藝、體育比賽者加4分。
5.代表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參加體育比賽及文藝活動獲得名次者,按照下表加分。
等級 級別 |
一、二名 (特等獎、一等獎) |
三、四名 (二等獎) |
五、六名 (三等獎) |
七、八名 (鼓勵獎、優勝獎、各類單設獎等) |
國家級 |
30 |
20 |
15 |
10 |
省部級 |
20 |
15 |
10 |
5 |
校級 |
10 |
7 |
5 |
3 |
6.集體項目由參與者分享加分。集體項目的主力隊員按所得獎勵分的2/3加分,非主力隊員按所得獎勵分的1/3加分。主力隊員和非主力隊員身份有爭議的,根據比賽組織單位出具的證明認定。
7.凡設選拔賽的項目,只取最高級別最高獎項獎勵。
8.除校級運動會外,其他校級興趣類活動(如校級女生節、棋類比賽)不加名次分。
附件:論文或成果加分表
以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為唯一代表或唯一署名單位,取得下列成績,按下面規定分別加分。
1.參加科技創新活動取得各級獎勵者,按下表加分:
等 級 級 別 |
一等獎 |
二等獎 |
三等獎 |
鼓勵獎 |
國家級 |
12 |
8 |
6 |
5 |
省部級 |
8 |
6 |
5 |
4 |
校級 |
5 |
3 |
2 |
1 |
【特別說明】:互聯網+大賽、全國大學生“挑戰杯”系列賽事獲市級以上獎勵項目按照上述賦分雙倍加分。對于團隊項目,隊長分享按所得獎勵分的2/(n+1)加分,其他隊員均按所得獎勵分的1/(n+1)加分,n為參與項目學生總人數。
2.發表學術性文章,按下表加分:
(1)國際期刊分級及加分參考
論文級別 |
分級方案 |
加分 |
A++級期刊 |
(1)Nature正刊(學術類文章) (2)Science正刊(學術類文章) (5)MIS Quarterly (6)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7)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ics (8)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
200 |
A+級期刊 |
l 不屬于A++級期刊但屬于: (1)UT/DALLAS界定的24種期刊,或 (2)AJG(ABS) 4*星級期刊,或 (3)PNAS、Nature Climate Change、Nature Energy、Nature Sustainability (Nature其他子刊、Science子刊、Cell子刊參考本類的75%計算加分,此外,在這些子刊上發表的論文應屬于經管類文章類論文) |
120 |
A級期刊 |
不屬于A++、A+級期刊但屬于: (1)金融時報界定的50種期刊,或 (2)ABS 4星級期刊,或 (3)FMS Journal Rating Guide A類期刊 |
80 |
A-級期刊 |
不屬于A++、A+或A級期刊但屬于: (1)ABS 3星級期刊,或 (2)FMS Journal Rating Guide B類期刊,或 (3)SSCI/SCI一區期刊 注:UT/DALLAS、金融時報、ABS期刊、SSCI/SCI檢索源期刊的JCR分區列表,均按照論文出版年份所屬的版本(SSCI/SCI一區的TOP期刊參考本類的1.3倍計算加分)。 |
50 |
B級期刊 |
(1)ABS 2星級期刊,或 (2)FMS Journal Rating Guide C類期刊,或 (3)SSCI/SCI二區期刊(SSCI/SCI二區的TOP期刊參考本類的1.3倍計算績效)。 |
30 |
C級期刊 |
(1)ABS 1星級期刊,或 (2)FMS Journal Rating Guide D類期刊,或 (3)SSCI/SCI三區期刊 |
15 |
D級期刊 |
被SCI SSCI收錄的期刊 |
8 |
E級期刊 |
其他英文期刊 |
2 |
(2)中文期刊分級及加分參考
論文級別 |
分級方案 |
加分 |
A+級期刊 |
經濟研究 管理世界 中國社會科學 |
120 |
A級期刊 |
(1)FMS管理科學高質量期刊中其他T1類期刊,或 (2)國家自然基金委管理科學部認定的管理類A刊 |
80 |
A-級期刊 |
FMS/國家自然基金委管理科學部認定的其他管理科學領域高質量期刊。 |
50 |
B級期刊 |
除了A+、A和A-級期刊以外的CSSCI期刊/CSCD期刊,或EI期刊。 |
30 |
C級期刊 |
除了A、A-、B和C級期刊以外的各類中文核心期刊(含CSSCI擴展版)。 |
15 |
D級期刊 |
其他中文普刊 |
2 |
2.參與案例撰寫并獲獎,按下表加分:
分類 |
加分 |
入選全國專業碩士學位(MBA/MPACC)教育指導委員會“百篇優秀管理案例” |
80 |
入選“中國管理案例共享中心”案例庫、“中國專業學位教學案例中心”、北大案例庫、各專業學位教指委教學案例庫 |
50 |
入選“清華大學案例庫” |
15 |
3.在學術會議上宣讀并發表與本人所學專業有關的學術論文者:
會議級別 |
加分 |
國際會議 |
5 |
國家級 |
3 |
其他 |
1 |
(1)宣讀并發表:宣讀并發表論文者,按本規定的全額加分;宣讀并發表論文摘要者,按本規定的1/2加分;
(2)發表但未宣讀:只發表論文但未宣讀者,按本規定的1/2加分;發表論文摘要者,按本規定的1/4加分。
(3)宣讀但未發表:在國際會議宣讀論文但未發表者,按本規定的1/2加分;在國家級或其他會議宣讀論文但未發表者,按本規定的1/4加分;在國際會議宣讀論文摘要但未發表者,按本規定的1/4加分;在國家級或其他會議宣讀論文摘要但未發表者,按本規定的1/8加分;
(4)本條規定的文章如與第2條規定的文章重疊,按高分加分,不能重復計算加分。
(5)申請宣讀/發表學術論文者需提供會議材料,如:發表會議論文/摘要者,若為紙質版論文/摘要發表,需復印論文集封面、內容頁;若以電子版形式發表,需提供網頁截屏;宣讀會議論文者,需提供文章錄用通知或會議通知,其中議程上要明確寫明被錄用的文章題目和作者姓名。
4.獲得本人所學專業有關的國家專利者按下表加分:
專利類型 |
加分 |
獲得國際發明專利授權 |
30 |
獲得國家發明專利授權 |
15 |
獲得國家實用新型專利授權 |
5 |
只是申請并獲得公開號則按規定分值的1/2加分。不同排名的專利申請者參考論文發表規則獲得相應分值。
5.獲得科技成果獎者,最高按照下表加分:
級別 |
加分 |
|
國家級 |
特等獎 |
50 |
一等獎 |
45 |
|
二等獎 |
40 |
|
三等獎 |
30 |
|
省部級 |
特等獎 |
30 |
一等獎 |
20 |
|
二等獎 |
10 |
|
三等獎 |
5 |
同學獲得加分的前提是在上述規定的獲獎科研成果中,代表中國石油大學(北京)且有排名、有證書。
6.以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為唯一署名單位獲得注冊軟件版權者加4分,不同排名的注冊軟件版權者參考論文發表規則獲得相應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