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管理學院2023屆北京市及校級優秀畢業生評選細則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給克拉瑪依校區畢業生回信精神,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發揮榜樣人物的示范、激勵和引領作用,引導新時期青年學生樹立正確的擇業觀和成才觀,不畏艱難險阻,勇擔時代使命,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關于評選2023屆北京市及校級優秀畢業生的通知》,現制定學院2023屆優秀畢業生評選細則。
一、評選對象
“北京市優秀畢業生”和“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優秀畢業生”的評選對象均為2023屆畢業生。
二、評選原則
評選工作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按照評選條件進行。推薦的畢業生要具有先進性和代表性。
三、評選條件
(一)熱愛祖國,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思想進步,具有較高的思想道德素質;
(二)遵紀守法,品德優秀,有較強的誠信意識和良好的學術道德;在校期間無違紀行為、未受到過紀律處分、無不良信用記錄。
(三)學習認真刻苦,成績優良;所學課程無不及格科目;符合畢業要求;
(四)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和志愿服務,有較強的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
(五)積極參加體育鍛煉,身心健康;本科生體能測試需達到畢業標準;
(六)樹立正確的就業觀,積極就業;對響應國家號召獻身國防事業,自愿到西部、到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就業、創業的畢業生,可優先推薦評選;
(七)在校期間獲得一次及以上校級先進個人榮譽稱號(不包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八)在擇業過程中有就業違約記錄的畢業生,不得參加評選。
四、評選程序和標準
(一)總體評選程序
1.學院成立由主管學生工作的院領導、學院團委書記、輔導員以及學生代表組成的優秀畢業生評選工作小組,負責本學院的優秀畢業生評選工作。
2.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請;
3.學院工作小組對提出申請的學生展開評選工作;
4.學院對各班級上報的候選人名單進行審核并公示,經公示后確定名單同時報就業指導中心。
5.評選過程結束后,獲得學院推薦資格的畢業生在5月17日中午12:00前在學?!癊服務”平臺在線填寫“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優秀畢業生申請表”和“北京市優秀畢業生申請表”,申請材料要求敘述清晰,重點突出,寫明畢業生的優秀事跡,字數不少于500字。
(二)評定標準
1.綜合測評曾在前50%學生可向所在班級提出申請北京市優秀畢業生和校級優秀畢業生;
2.由申請學生所在班級對所有申報候選人進行評議,按班級評定最終擬定上報學院名單。
(三)其他說明
凡被評為優秀畢業生的學生,若在畢業離校前因違紀行為受到處分,或有就業違約行為,或不能按時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取消優秀畢業生資格。
六、評選比例
1.總體比例
按照學校要求,“北京市優秀畢業生”評選比例不超過畢業生總數的5%,“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優秀畢業生”評選比例不超過畢業生總數的10%,市級和校級優秀畢業生榮譽稱號不能兼得。
表1學校下發的優秀畢業生名額
2.具體指標分配
按班級學生數量分配指標,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計算取整,若各班級計算出的推薦名額加和小于學校下發的推薦剩余名額時,優先分配給指標計算中舍去小數點數值大的班級,若小數點相同,則各班級同時推薦人選,按照評定標準進行評定。若班級推薦人數小于按班級人數分配的指標時,則剩余指標由學院統一分配,優先保證具有突出貢獻的學生。
表2本科各班名額分配
表3研究生各班名額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