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講座:國際石油合作模式及其項目經濟評價
時間:2017-11-03 來源:學院辦公室 閱讀次數:
10月27日下午二教201教室,在工商管理學院郭海濤院長主持下,中國能源戰略研究院助理研究員、碩士生導師、美國路易斯安那州州立大學訪問學者——劉明明老師為同學們進行了一場主題為“國際石油合作模式及其項目經濟評價”的學術講座,來自不同學院的老師、同學以及對油氣行業發展前沿動態感興趣的石油公司工作人員參加了講座。
劉老師主要以國際石油合同模式及其演變、決定石油合同模式關鍵因素、國際石油合作項目經濟評價和國際石油合同模式發展趨勢四個方面內容與同學們進行了交流。首先,劉老師結合其課題組的相關研究成果,從石油合同模式本身、價值管理和委托-代理關系三個方面對該領域進行了系統性的分析。石油合同是資源國與外國石油公司合作開發本國石油資源而訂立的關于勘探、開發、生產和銷售的合同。資源國和外國石油公司作為參與的主體,雙方利益訴求存在顯著的差異,石油合同作為兩者的紐帶,在法律上規范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兩個主體在不同時期博弈力量的變化,決定了國際石油合同模式的演變,包括傳統租讓制、礦費合同、產品分成合同、服務合同等。進一步,資源國石油資源稟賦、技術水平、融資能力等關鍵戰略因素的組合,形成了資源國適用的合同模式。目前歐洲地區主要的合同形式是礦費稅收合同,非洲地區、亞太地區和中亞地區是“礦費稅收合同+產品分成”合同,美洲地區則以“礦費稅收合同+技術服務合同”為主,中東地區主流的合同形式是“回購合同+技術服務合同”。接著,對于合同的經濟評價方面,劉老師介紹了經濟評價的依據、目標、相關定義和流程等內容,指出經濟評價的核心是平衡各利益相關方(資源國、股東、銀行、經營者等)的利益。同時,就目前國際上現行的礦稅制、產品分成制、風險服務制等合同類型,劉老師結合典型油氣資源國的具體案例,詳細介紹了資源國和石油企業利潤的來源及分配等環節,并就經濟評價的趨勢進行了闡述。最后,劉老師分析了國際石油合同未來發展模式的趨勢,介紹了資源國石油合同調整的驅動因素。針對不同情況,未來油氣財稅條款將更加多樣化、復雜化,比如出現針對致密油氣等非常規油氣的特殊條款等等。
講座結束后,同學們與劉老師進行了認真的交流。通過講座,同學們對于決定石油行業關鍵因素的經濟、制度有了更深刻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