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學院2016年轉專業實施細則
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關于本科生轉專業的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結合《關于2016年本科生卓越計劃班、轉專業、雙學士學位、外語特色班報名及錄取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院特制訂相關轉專業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如下:
一、轉專業選拔工作領導小組
經學院領導班子決定,成立本科生轉專業選拔工作領導小組。理學院轉專業選拔工作領導小組由主管本科教學副院長和主管學生工作副書記任組長,成員由本科教學秘書、各專業負責人、學生輔導員組成。領導小組負責制定與學生轉專業有關的政策,執行轉專業的具體工作,并負責對專業情況及轉專業要求進行咨詢。
理學院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張 瑛 楊東杰
成員:王秀明 韓巧珍 王 祎 張 毅 宋昭崢 陳長風 夏振國
劉 峰 荊寶坤
二、審批流程
1.申請者需按照要求填寫《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本科生轉專業報名審批表》,輔導員填寫情況說明并加蓋所在院系公章,在規定時間內交到我院。
2.申請者需上交一份本人成績單,成績單需院系蓋章或教務處蓋章。
3.經過初審合格后的同學需按我院要求參加面試,不參加面試或面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根據初審及面試結果,初步確定轉入我院學生名單,并上報學校教務處進行公示。
5.擬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務必完成本學期原專業的教學所有要求(包括實踐環節),夏季學期的課程,按新專業班級的培養方案進行。我院將對已經錄取學生的資格進行復審,不合格的學生將取消錄取資格。
三、轉入學生要求
1.申請者必須心理健康、學習態度端正、學習成績良好,在以往的學習中無不及格課程。
2.申請者應模范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未受到過任何處分。
3.學生轉入新專業后,需按照培養計劃進行部分轉入專業的課程學習。
4.數學與應用數學、應用化學及材料科學與工程專業接受2015級學生及少數優秀的相近專業的2014級學生。
三、時間安排
1.5月20日前,申請學生將轉專業申請表、成績單交到我院教學秘書處,過期不再接受報名。
2.5月23日-5月27日,進行轉入學生初審工作,并在學院主頁公布面試名單。
3.6月4日前,學院安排面試,并根據初審和面試成績確定擬錄取名單進行公示。
4.6月10日前,學院將對已經錄取學生的資格進行復審,不合格的學生將取消錄取資格。
四、本辦法解釋權歸理學院轉專業選拔工作領導小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