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少數民族預科學生(以下簡稱預科生)的培養質量,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根據教育部《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學生自主培養工作的通知》(教民廳函[2018]6號)和《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少數民族預科班管理辦法(暫行)》(中石大京教〔2018〕19號)文件精神,制定本細則。
一、領導小組
學院成立預科生轉入本科專業分流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有關的政策,執行具體工作;成立申訴和紀檢小組負責對預科生轉入本科專業分流工作進行監督。
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梁景偉
副組長:劉建軍 張瀟
成員:胡銳 鄭偉博 王亞軍 張巖
申訴和紀檢小組:
組長:楊東杰 周廣剛
成員:張巖
二、學生基本要求
1. 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政治上積極要求進步。
2. 樹立了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祖國觀、價值觀、民族觀、宗教觀。
3. 有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為人民服務,為民族地區的共同繁榮服務的志向和責任感。
4. 具有遵紀守法、誠實守信、自強自立、艱苦求實、熱愛勞動、團結協作的品質。
5.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健康的身體,具有較強的適應能力。
6. 修完預科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并且課程成績全部合格者,可以參加專業分流;或補考后仍有不超過2門課程成績不合格者,經本人申請,學校同意后,可以參加專業分流;累計3門(含3門)以上課程成績不合格者,不允許參加專業分流。
三、招生與計劃
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2020級預科轉入專業招生計劃》,按照學生綜合測評成績排名和學生志愿順序,對非新疆生源與新疆生源分別確定本科專業,學生需服從專業調劑。
2020級預科轉入專業招生計劃 |
專業 |
預科轉入限額(非新疆) |
預科轉入限額(新疆) |
備注 |
安全工程 |
3 |
|
|
材料學科與工程 |
3 |
2 |
|
地球物理學類 |
5 |
4 |
地球物理學、勘查技術與工程 |
地質類 |
5 |
2 |
地質學、資源勘查工程 |
工商管理類 |
2 |
2 |
會計學、財務管理、市場營銷 |
海洋油氣工程 |
2 |
|
|
化工與制藥類 |
4 |
2 |
化學工程與工藝、能源化學工程 |
環境科學與工程類 |
3 |
|
環境科學、環境工程 |
機械類 |
4 |
3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過程裝備控制工程、機器人工程、能源與動力工程 |
經濟學類 |
2 |
1 |
能源經濟、金融學 |
石油工程 |
5 |
2 |
|
應用化學 |
2 |
|
|
油氣儲運工程 |
2 |
2 |
|
合計 |
42 |
20 |
|
四、時間安排
1. 2021年6月28日,學院開展學生綜合測評成績計算工作并對結果進行公示,綜合測評成績計算辦法參照《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本科生綜合測評辦法》執行。
2. 2021年7月1日,學生開始填報志愿,填寫紙質《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預科生專業分流志愿表》(附件1)和信息采集電子表,信息采集電子表填報截止2021年7月2日12:00。紙質版志愿表學生本人簽字后于2021年7月2日15:00點前交至輔導員處。紙質版志愿表與信息采集電子表中信息必須一致。
五、其他事項
1. 理學院紀委對少數民族預科生轉入本科專業分流工作進行監督。
2. 本實施細則由理學院負責解釋。
理學院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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