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理學院2017年推薦免試研究生工作辦法
2016[19]
2017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6] 8號)、《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實施辦法》(中石大京教[2015]22號)《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關于推薦2017年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務〔2016〕 21 號)和《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兼職輔導員選拔與管理辦法》(中石大京學[2006]144號)文件、結合理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工作辦法如下:
一、理學院成立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和申訴小組
1.學院成立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落實集體議事和集體決策制度,確定符合推免生條件的候選人名單,并在學院網站進行公示。
2.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組織召開推免工作會,對擬推薦的候選人名單進行審核。在審核無誤后,報送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審核。
3.學院成立推免生推薦階段申訴小組,接受學生對于推薦工作的申訴。
二、推免免試研究生的基本條件和基本原則
1.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思想道德素質、業務素質、文化素質、身體和心理素質等綜合素質高。
2.在校期間未受過紀律處分。
3.身體健康,符合研究生入學體格檢查標準。
4.外語四級成績或專業四級成績達到培養計劃要求。
5.所有課程正考成績合格,前三年必修課課程成績優良率達到70%。
6.在推薦階段不區分推免類型。
7.推薦的專業。所有學生(不含第二學位)按照在讀專業推薦,推薦的研究生專業由接收學校確定。
8.排名辦法。根據綜合排名成績,按照專業排名,綜合排名成績總分100分,其中,前三年必修課加權平均成績占70%(滿分70分),前三年綜合測評成績占30%(滿分30分)。
9.公示辦法。校內公示的人為理學院學院分配的推免生和每個專業推薦1-2名候補人選;公示信息包括:推薦辦法、推免生名單(含姓名、院系、綜合排名成績等)、咨詢申訴渠道等信息。
10.擬推免生遞補辦法。在校內公示期間,如有不合格或放棄資格的擬推免生,遞補順序為:本專業候補選人選、本院其它專業候補人選、其它學院候補選人選。
11.兼職輔導員選拔按照《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兼職輔導員選拔與管理辦法(試行)》執行。
三、推免名額分配
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關于推薦2017年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經過學校研究決定,分配理學院推免名額23名,其中輔導員2名。依據各專業現有人數,經理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我院推免名額分配如下:
理學院2013級推免名額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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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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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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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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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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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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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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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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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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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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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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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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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折算后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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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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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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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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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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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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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理學院推免生遴選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長:趙昆
成員:梁景偉 劉堅 張瑛 楊東杰 戈磊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理學院推免生工作小組成員名單
組長:張瑛
副組長:楊東杰
成員:各專業系主任 各學科負責人 王祎 潘滴 各專業學生干部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理學院推免生申訴小組成員名單
組長:梁景偉
成員:劉堅 戈磊 王秀明 韓巧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