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和做好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工作,保證生源質量不斷提高,以“保證基本、重點傾斜、協同創新” 為基本原則,合理配置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額,更好地體現導師的招生權責,加大導師在復試及錄取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復試及錄取組織領導機構
1.理學院成立由主管院長和書記擔任組長、副組長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制定理學院復試及錄取細則并組織實施,指導和培訓學科復試工作組和資格審查工作組。負責對復試、錄取政策的必要解釋和爭議問題的處理。
組 長:趙昆
副組長:梁景偉
成 員:李術元 趙震 崔立山 宋昭崢 陳長風 鄭樹啟 楊東杰
2. 資格審查工作小組,負責學生資格審查。
組長:趙昆
成員:邱東玲 胡景澤
3. 復試工作小組,負責具體實施對考生業務素質、實踐能力及思想政治品德等方面的考核、評分。
化學工程與技術專業和化學專業工作小組
組長:李術元
成員:蔣慶哲 郭紹輝 趙震 柯明 柯揚船 高芒來 劉堅 張瑛
秘書:宋昭崢
材料科學與工程專業工作小組
組長:崔立山
成員:趙昆 盧貴武 陳長風 周瓊 戈磊 鄭樹啟
秘書:邱萍
二、復試分數線、復試比例、復試人數
1.復試分數線和復試比例
理學院博士分數線按照學校要求的分數線執行,復試人數不超過120%。具體要求如下:
① 碩博連讀生按學校相關文件的要求參加復試。
② 博士復試分數線為:外語筆試+聽力≧50分;業務課一≧60分,業務課二≧60分
2.復試人數
化學專業和化學工程與技術專業:16人
材料科學與工程專業:12人
3.復試名單(附件1)
三、初試總成績的確定
化學工程與技術專業、化學專業、材料科學與工程專業:歸一化后的初試總成績 (100分)=外國語成績(100分)*50%+專業一成績(100分)*25%+專業二成績(100分)*25%
四、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時間:5月6日(周五) 地點:理學樓B座201
請各位考生注意:資格審查時,考生必須交齊材料,方可參加復試!
①對考生身份的審查
復試時,核查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學位證書原件等相關材料是否真實一致。
②對學位證書的審查
在復試時須對非應屆考生的學位證書原件及應屆考生的學生證進行認真審查。在職工程碩士考生除應審查已獲得專業碩士學位證書原件外,還應審查成績單原件。對有疑問的學歷、學位證件要通過網上查詢等方式進行確認,網上查詢不到的考生應通過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獲取書面認證報告。
③同等學力考生的審查
同等學力考生必須以“定向就業”類型報考。審查同等學力考生是否獲得學士學位后6年以上(含6年,從獲得學位到博士生入學之日);是否具有副高級以上技術職稱;近三年在全國核心刊物上發表2篇以上與所報考學科相關的學術論文(第一或第二作者)或獲得省部級(含省部級)以上與報考學科相關的科技成果獎勵(排名前五名);初試時是否加試兩門業務課和政治理論課。
③ 考生身體狀況的審查
所有參加復試考生須提前到校醫院體檢,詳細安排見校醫院通知。
五、體檢
1. 2016年5月6日,抽血時間:上午8:00-8:30 (空腹),其他項目體檢時間: 9:00---11:00,過時不候。
2. 體檢費
95元/人。(請于5月5日下午14:00——16:30到校醫院一層收費處交費領取化驗單)
3. 體檢表
考生持各學院(研究院)蓋章的體檢表按時到校醫院體檢;
本??忌堅隗w檢表左上角空白處寫明碩士時所在學院/班級/學號。
注:未按上述要求完成的體檢表無效,校醫院將不予體檢!
4. 體檢注意事項
①體檢前24小時內不要喝酒、不要吃油膩食物;不吃早餐,需空腹抽血。
②碩博連讀生中的應屆畢業生必須參加5月6日的博士體檢,不用參加“2016屆畢業生體檢”。
六、復試安排
1.化學工程與技術專業和化學專業
復試時間:2016年5月6日(周五) 下午2:00開始
復試地點:理學樓B座309
2. 材料科學與工程專業
復試時間:2016年5月7日(周六) 上午8:30開始
復試地點:能源材料微結構實驗室
注:請第一志愿報考且參加復試的考生看到通知后,與院辦邱老師聯系。電話:010-89732280
七、復試方法和復試成績的確定
1.復試方法
① 復試采用面試+綜合考查的方式進行,重點選拔綜合素質高、具有培養前途的學生。要求考生掌握本門學科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廣博的科學視野;對所報博士學科領域較為熟悉,有一定的理論與實踐基礎、具有創新能力、開拓精神和獨立從事科學研究的綜合能力;具有較好的文化素養和綜合素質。
② 復試重點考察學生外語應用能力、專業知識面、綜合能力、學科基礎知識、科研能力、科研發展潛力,以及對學科前沿的了解。
2.復試成績
① 復試小組成員對考生的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記分。
② 復試成績計算方法:化學工程與技術專業、化學專業、材料科學與工程專業:歸一化后的復試成績(100分)=除導師之外的面試小組成員給出的面試成績的平均分(100分)*30 %+導師給出的成績(100分)*70%。
③ 根據復試成績、初試成績計算總成績:化學工程與技術專業、化學專業、材料科學與工程專業:總成績=初試成績*40%+復試成績*60%。
④ 碩博連讀生:總成績等同于復試成績。
注:請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準備10分鐘的PPT,PPT內容為碩士科研工作、以往工作經歷以及未來工作展望等。
八、擬錄取名單的確定
1.招生規模數已包含公開招考、直博生和碩博連讀名額。其中定向委培博士研究生的錄取總數不得超過招生規模的10%,須報研招辦審核后方可錄取。
2. 根據擬錄取名額,以總成績為基礎,按照德智體全面衡量、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擇優錄取,碩博連讀生優先錄取。
3. 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5月9日理學院網站上公布復試成績。錄取原則:
① 按考生總成績(碩博連讀生按復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錄取,直到招生指標用完為止。
② 所有導師和具有被錄取資格的學生雙向選擇決定具體指導導師。
③ 如果具有被錄取資格的學生沒有被報考的導師錄取,而且不同意調劑導師,則失去被錄取資格。
6.材料科學與工程專業擬招生人數11人、化學工程與技術專業和化學專業擬招生人數13人(上述指標不包含專項招生計劃)。
7.擬錄取名單上報研究生院,審核通過后由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統一公示擬錄取名單。
8. 擬錄取的應屆碩士畢業生最遲應于2016年9月份入學之前獲得碩士學位,否則取消入學資格。
注:綜合考慮生源質量和各學科之間的差異,各學科專業最終擬錄取人數以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公式的擬錄取名單為準。
九、各類專項招生計劃(招生指標之外名額)
為提高我校博士生培養質量,更好地促進我??茖W研究工作,創新培養模式,鼓勵學科交叉、協同,特設以下專項招生計劃。(基礎項目和協同培養項目優先考慮)。
1.基礎研究項目
①學校為支持基礎科學研究特設置基礎研究博士招生計劃。
②在研項目若有一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省部級自然科學基金(不含行業各類基金),其前三年年均科研到帳經費至少為30萬元。
③在研項目若有二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省部級自然科學基金(不含行業各類基金),其前三年年均科研到帳經費可少于30萬元。
④按要求提交近2年以第一作者發表的被三大檢索系統收錄文章情況。
⑤由導師本人提出基礎研究資助招生需求書面申請,根據申請人的實際情況,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組織專家評審確定。
⑥獲得基礎研究資助的導師每年只能招1名博士生,3年內不得超過2次。
⑦獲得基礎研究資助的導師作為第二作者,獲得基礎研究資助的博士生論文答辯前必須發表2-3篇三大檢索收錄的高水平論文。
2.協同培養項目
為落實《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高等學?;A研究工作的指導意見》(教技〔2012〕2號)文件精神,凡與國內外協同創新、學科間的協同交叉、高水平導師間的協同創新的導師可申請此項目。根據申請人的實際情況,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組織專家評審確定。協同創新項目申請要求詳見附件。
3.重大研究項目
凡符合關于印發《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博士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方案(試行)》的通知(中石大京?!?span lang="EN-US">2008〕55號)要求的可申請。
若兼職博士研究生導師申請學校重大研究項目招生指標,可以突破三年內限招1人的規定。在讀博士生超過10人的導師不允許招收重大項目考生。
十、監督舉報電話:
理學院監督舉報電話:89732280(院辦)、89733159(院辦)
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89733075
學校監督舉報電話:89733105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理學院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