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規范研究生的教學工作和培養工作,鼓勵、促進和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升研究生的培養質量,經院學位分委員會討論通過,特作如下規定:
1.研究生導師需要按學院要求,積極認真地承擔研究生教學工作,完成院系下達的教學任務。在教學過程中遵照“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任課教師工作規范”(2009)、“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關于研究生課程調整的規定”(2009),避免教學事故的發生。造成教學事故的老師,除學校進行處理之外,學院將通報批評,在一個聘期內造成兩次教學事故者,停止其承擔研究生課堂教學任務;
2.研究生導師要認真、負責地進行研究生的培養工作,關心研究生的學習和科研工作的各個培養環節。對于不負責任者,將經院學位分委員會認定后通報批評,一個聘期內受到兩次通報批評者,次年停招研究生一年;
3.加強博士生論文開題的管理工作。院學位分委員會將組織專家對博士生的論文開題進行審查,審查不合格者推遲半年重新開題,其開題時間以審查合格之日起計;
4.對研究生學位論文查錯,在研究生進行答辯之前,對所有申請答辯的博士研究生的博士論文由專家檢查,碩士研究生各專業抽取20%的碩士論文進行抽查。凡被抽查學位論文出錯處在20個以內者,要求其修改完成后方可參加學位論文答辯;出錯處在20個以上者(以下簡稱為違規者),要求其重新修改論文且推遲答辯一個月。對于博士生導師指導的博士生連續2屆或同一屆中有2人次違規者,次年該博士生導師停招博士生一年。
5. 關于博士研究生參加全國性或國際性學術會議,宣讀或張貼并發表一篇學術論文會議的規定:原則上要求所發表的會議論文應具有刊號,但對于無刊號的、具有異議的會議論文,應由院學位分委員會根據相關的會議邀請信、會議日程安排及參會相關圖片等資料進行審定。
6. 為加強研究生學位論文質量管理,提升研究生培養質量,所有擬評審的博士、碩士(學術型、專業型、同等學歷)均必須進行文字重復率檢測。博士學位論文全文及各章節重復率不得高于10%,碩士論文前言不得高于30%,全文及其他各章節不得高于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