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和做好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工作,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2023年博士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方案》制定本細則。
一、成立復試及錄取組織領導機構
1.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岳長濤
副組長:楊東杰、陳君青
成 員:許韜、王立群、赫文豪、劉子龍、馬躍、宋衛余、孫源卿、王天
2. 材料審查小組
組 長:陳君青
成 員:高芒來、韋岳長、許韜、赫文豪
3. 資格審查小組
組 長:陳君青
成 員:邱東玲、崔瑩
4、復試工作監督小組
組 長:張瀟
成 員:高陽、高磊、馬躍、楊振清、王亞軍
二、復試比例、招生人數
1.復試比例
理學院博士復試比例120%。
2.招生人數
化學工程與技術專業擬招生人數 : 7人(含直博生1人)
化學專業擬招生人數 :10人
化學工程專業擬招生人數:12人(4個全日制工程博士,8個非全日制工程博士(含1個少數民族骨干計劃))
應用數學與能源數據科學專業擬招生人數:2人
能源物理科學與技術專業擬招生人數:2人
三、復試名單確定及英語分數線
1.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外語水平測試的考生,學術型博士英語分數線≧60,工程博士英語分數線≧60。
2.材料審查小組根據申請人的報名材料(包括:考生登記表、專家推薦書、成績單、近年來在科研領域中的科學研究論述、公開發表的論文、著作、獲獎等相應的證明材料等)對申請人的培養潛質、創新能力等方面進行初審,按百分制給出評價結果,并及時公示審查結果。
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材料審查結果,按實施細則確定進入復試人員名單并公示。碩博連讀考生直接進入復試。
四、資格審核
所有進入復試名單的考生均須在5月4日前通過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http://gmss.cup.edu.cn/logon),選擇“博士研究生報考”欄目完成“復試確認(資格審查材料上傳)。
資格審查材料的電子版(掃描件)要求如下:
①研究生復試考生誠信承諾書(簽字版見附件)。點擊鏈接
五、復試安排
1.筆試時間
A:“申請-審核”制考生筆試時間:
2023年5月5日晚上18:30-20:30 地點:東教601
B:同等學歷加試筆試時間:
專業課程考試時間:2023年5月5日13:00-15:00,地點:東教512
2.化學工程與技術、化學、化學工程、應用數學與能源數據科學、能源物理科學與技術專業
博士復試1組復試時間:2023年5月6日(周六)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9:00 地點:東教404
博士復試2組復試時間:2023年5月6日(周六)上午:8:00—12:00下午:13:00—19:00 地點:東教405
3.復試內容
①復試采用筆試+綜合能力考核的復試方式進行,重點選拔綜合素質高、具有培養前途的學生。其中,工程博士的選拔考核要積極推進校企緊密合作、協同育人,充分發揮企業導師的作用,共同參與選拔標準的制定和考核內容的設計,聯合開展選拔工作。
② 復試重點考察考生的專業素養、學業水平、科研能力、創新潛質、心理素質等進行全面考核或測評,包括外國語聽說能力測試。
③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④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筆試)思想政治理論和兩門本專業碩士學位主干課程。
注:請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準備15分鐘的PPT,PPT內容為碩士科研工作、以往工作經歷以及未來工作展望等。
六、復試成績的確定
1.復試小組成員對考生的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記分。
2.面試成績計算方法:面試成績(100分)="除導師之外的復試小組成員給出的復試成績的平均分(100分)*30 %+導師給出的成績(100分)*70%
復試成績=專業筆試成績20%+面試成績*80%
3.根據面試成績、材料審查成績、筆試成績計算總成績
總成績=材料審核成績*20%+復試成績*80%
4.碩博連讀生:總成績等同于面試成績。
七、錄取原則
1.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2.沒有參加復試或者復試成績不合格(低于60)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3.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成績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
注:綜合考慮生源質量和各學科之間的差異,各學科專業最終擬錄取人數以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公示的擬錄取名單為準。
八、擬錄取名單的確定
1.招生規模數包含直博生、申請-審核制考生和碩博連讀名額。
2. 為了切實營造招考過程的公開、公正、公平的招生環境,在保留導師一票否決權的錄取原則上,增加集體決策制。招生領導小組根據招生計劃,綜合考生申請材料審查和評價結果、專家情況等做出綜合判斷,按照“志愿優先、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
3.將擬錄取名單及申請人的申請、材料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匯總后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定,并將審定后的名單進行公示。
4.未經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定的名單,導師和單位不得向申請人承諾錄取。
5.定向就業的博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非定向就業博士須在錄取前將人事檔案遷入我校。
6.學院將在面試結束7個工作日內公布復試成績、總成績排名,同時通知未錄取考生。
九、考生咨詢電話和紀檢監察部門受理考生投訴的監督舉報電話
學院招生咨詢電話:010-89732280
學院招生監督電話:010-89732270
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電話:010-89733075
學校監督舉報電話:010-89733105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理學院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