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理學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考核”機制實施細則(試行)
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申請-考核”制博士生招生辦法(試行)》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加大博士生招生改革力度,擴大導師招生自主權,更加及時、準確地選拔優秀生源,探索多樣化的選拔人才途徑,特制定此工作細則。
本細則適用于非本校碩士研究生及獲得國外碩士學位研究生。
一、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趙昆
副組長:劉堅
組員:崔立山、張瑛、陳長風、鄭樹啟、盧貴武、郭紹輝、柯明
二、申請條件
1.符合我校當年博士生招生目錄上的報考條件。
2.通過“申請-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生為全日制培養,年齡不超過30歲。
3.本科或碩士研究生的畢業學校至少有一個為“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或所屬學科至少有一個是國家重點學科 (不含分校、函授、成人、夜大、遠程全日制學生),在國外獲得碩士學位的所屬高校需要在四大權威排名中至少有一個世界前200名,學位證書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畢業半年之內的學歷認證)。
4. 本科、碩士專業為材料科學與工程、化學工程與技術、化學、物理學一級學科所屬或相近專業。碩士階段課程學習無不及格成績或者重修記錄。
5.英語水平證明要求:至少有以下一項成績:TOEFL(不低于80分),雅思(不低于6.0分),全國大學英語六級通過。
6.滿足以下條件之一:至少在國內外SCI或EI收錄期刊發表論文1篇、或在國內核心期刊發表論文1篇(至少有編輯部接收函),或公開發明專利1項,或獲得挑戰杯等國家級或國際科技創新活動一等獎及以上獎勵(個人排名前3)。要求成果必須以第一作者或者導師為第一作者、本人為第二作者身份發表,不含會議論文??萍紕撔禄顒拥恼J定和解釋權歸理學院。
7.必須提前聯系博士生指導教師,并取得導師同意并簽字;應屆生應該取得原碩士生指導教師的推薦信。
三、申請-考核制選拔程序
(一)申請人必須在網上完成報名,提交相關材料到學院,作為資格篩選。
1.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從報名系統打?。?;
2.報考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現實表現情況表(從報名系統下載,需要學生培養部門簽字蓋章或檔案所在單位蓋章);
3.兩名與本門學科有關的副教授(或相當職稱)以上的專家推薦信(從報名系統下載);
4.本科和碩士階段課程學習成績單(學院或學校蓋章)。
5.學歷學位材料:學士學位證書復印件,本科學歷證書復印件;研究生階段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持國外學歷學位證書報考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學生服務中心”的證明復印件。
6.英語水平證明。
7.科研成果和能力證明材料,碩士學位論文初稿、發表論文目錄和全文、論文正式錄用函和論文全文、專利、獲獎證書復印件、出國參加會議的邀請函和會議論文全文等(以上如果有才提供,沒有不用提供);
8.擬接收導師簽名確認書。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昌平區府學路18號理學院研究生秘書收。聯系電話:010-89732280。為保證材料準確送到,請使用 EMS。
申請人須保證所有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能虛作假者,取消考試資格、錄取資格或取消學籍,且3年內不再接受其報考。
(二)考核程序
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必須參加學校安排的資格審查、體檢、面試等,并按照學院公布的復試細則參與復試和錄取工作。
1.基本資格審查:學院收到考生的申請材料后,院系研究生招生秘書負責申請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初審,將符合要求的材料遞交學科專家組考核。
2.專家組考查:由二級學科組織不少于3名博導組成專家組,根據考生提供的申請材料所體現的專業基礎、學術背景、科研經歷及成果、英語水平、專家推薦情況、擬攻讀博士學位的科學研究計劃等,進行認真評審,按評審結果推薦面試名單。
學院在網上公示進入復試的學生名單。
3.綜合能力面試、體檢、心理測試
面試。五名博導和報考導師組成面試小組,考核個人素質、科研能力、培養潛力,面試小組就考生綜合能力水平打分,并投票。打分細則見附表,打分表中應包含考核小組成員是否同意,考生綜合考核不同意票數超過半數不予錄取。每位申請者準備基本情況、碩士論文的工作進展及博士期間的研究設想等報告15分鐘(以PPT形式)。
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體檢和心理測試。
4.成績計算
培養潛力水平分(百分制)=資格審查專家組平均分
英語成績(百分制)=雅思*100/9或TOEFL/1.2或六級*100/710
科研能力水平(百分制)=面試小組(含導師)平均分
總分=培養潛力水平分*20%+英語成績*20%+科研能力水平*60%
(三)錄取名單的確定
1.每名導師最能接收1名申請審核制考生。
2.招生領導小組根據招生計劃,綜合考生申請材料審查和評價結果、專家情況等做出綜合判斷,按照“志愿優先、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
3.各項成績有不及格的考生不予錄取,無導師接收的學生不予錄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心理測試不過關者不予錄取。
4.根據面試投票結果和總分擇優錄取。
5.將擬錄取名單及申請人的申請、材料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匯總后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定,并將審定后的名單進行公示。
6.擬錄取名單在網上公示一周(7個工作日)。未錄取學生學院通知本人。
7.未經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定的名單,導師和單位不得向申請人承諾錄取。
四、其它
1. 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及錄取過程的公平、公正全面負責。
2. 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研究生院聯合紀委要對復試及錄取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要選派專門人員組成巡查和和督導小組,到復試現場巡視。
3. 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辦法、復試名單等信息應及時公布。對于不予錄取的考生,學院將及時通知考生本人。
4. 實行復議制度。學院復試及錄取領導小組負責在招生過程中對投訴和申訴問題調查核實,必要時可責成復試工作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考生接待電話和紀檢監察部門受理考生申訴的監督舉報電話。
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招生專用監督電話:82837217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89733075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監督舉報電話:89733105
理學院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