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理學院文件
〔2017〕33 號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理學院
2018年推薦免試研究生工作辦法
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關于做好推薦2014級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石大京教[2017]12號)、《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教務處關于推薦2014級本科生免試攻讀研究生的工作安排》(教務[2017]24號)及學工處和人事處相關文件、結合理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工作辦法如下:
一、理學院成立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和申訴小組
1.學院成立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落實集體議事和集體決策制度,確定符合推免生條件的候選人名單,并在學院網站進行公示。
2.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組織召開推免工作會,對擬推薦的候選人名單進行審核。在審核無誤后,報送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審核。
3.學院成立推免生推薦階段申訴小組,接受學生對于推薦工作的申訴。
二、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的基本條件和基本原則
1.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思想道德素質、業務素質、文化素質、身體和心理素質等綜合素質高。
2.在校期間未受過紀律處分。
3.身體健康,符合研究生入學體格檢查標準。
4.外語四級成績或專業四級成績達到培養計劃要求。
5.所有課程正考成績合格,前三年必修課課程成績優良率達到70%。
6.學生須自主申請參加推薦獲得推免生資格,并填寫2014級本科生申請參加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申請表(附件1)。未申請的學生不能獲得推免生資格。
7.在推薦階段不區分推免類型。
8.推薦的專業。所有學生按照在讀專業推薦,推薦的研究生錄取專業由接收學校確定。
9.排名辦法。根據考生綜合成績進行專業排名。綜合成績總分100分,其中,前三年必修課加權平均成績占70%(滿分70分),前三年綜合測評成績占20%(滿分20分),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考核成績占10%(滿分10分),其考核辦法見附件2。學院先按照前兩項加和成績排序和分配名額的1.2倍確定參加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考核的學生名單,然后綜合三項成績確定具有推免資格的排名。
10.公示辦法。校內公示的人為理學院分配的推免生和每個專業推薦1-2名候補人選;公示信息包括:推薦辦法、推免生名單(含姓名、院系、綜合排名成績等)、咨詢申訴渠道等信息。
11.擬推免生遞補辦法。在校內公示期間,如有不合格或放棄資格的擬推免生,遞補順序為:本專業候補選人選、本院其它專業候補人選、其它學院候補選人選。
12.兼職輔導員選拔按照《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兼職輔導員選拔與管理辦法(試行)》執行。
13. 助管選拔按照人事處發布的行政助理(助管)推薦工作相關通知執行。
三、推免名額分配
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關于推薦2018年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學校分配給各專業推免生名額的1.2倍確定各專業推免生的名額。如果某專業達到推薦免試研究生條件的學生人數少于分配的名額,則剩余的名額將調劑給學院其它專業。申請推免(含直博生)到本校的,須將簽訂好的《推薦免試攻讀本校研究生協議書》附件3和《導師接收函》附件4(自主聯系導師)交至輔導員,名單于考核前在理學院網站公示。依各專業現有人數,經理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我院推免名額分配如下:
理學院2014級推免名額分配表
專業名稱 |
材料 |
應化 |
數學 |
輔導員 |
助管 |
合計 |
總人數 |
48 |
45 |
37 |
|
|
130 |
按照比例折算后的推免人數 |
7 |
7 |
6 |
2 |
3 |
25 |
參加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考核的人數 |
9 |
8 |
7 |
2 |
4 |
30 |
理 學 院
2017年9月7日
附件: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理學院 推免生遴選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長:趙昆
成員:梁景偉 張瑛 劉堅 楊東杰 戈磊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理學院 推免生工作小組成員名單:
組長:張瑛 副組長:楊東杰 劉堅
成員:各專業系主任 各學科負責人 各專業學生干部邱東玲 周廣剛 劉峰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理學院 推免生申訴小組成員名單:
組長:梁景偉
成員:劉堅 張瑛 楊東杰 戈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