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與人文藝術學院本科教學常規
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本科教學教師工作規范》、《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本科教學教師工作基本要求》(中石大京教[2006]24號)文件的規定,為使教師明確每學期不同階段教學工作的具體要求,制定本工作細則。
一、人文藝術學科
(一)開學前的教學準備工作
1.任課教師需要準備的教學資料包括:課程表、校歷、教學記錄表、教學日歷、教學文件等。其中,課程表、教學紀錄表于學期末到所在院(系、部)辦公室領??;校歷、教學日歷分別從學校和教務處網頁下載或查閱。
2.填寫完的教學日歷一式兩份,一份于開學的第一周內交所在院(系、部)(書面和電子文檔)檢查,另一份自存并執行;教學日歷填寫應依據教學大綱要求,按照每次課程的進度填寫。
3.理論課教師至少準備好2/3以上課程的講稿。
(二)課程進行期間的工作要求
1.任課教師需在上課前準備好多媒體設備、教具等。
2.任課教師第一次上課須向學生進行自我介紹。
3.任課教師第一次上課須給學生明確以下幾項要求。
(1)開設該課程的目的、該課程與先修、后繼課程的密切關系、課程講述的主要內容;
(2)課程考核辦法、考核方式、時間安排,成績評定辦法(平時作業、平時測驗、實驗、期末成績所占比例)等;
(3)考勤辦法、考勤方式,取消考試資格的標準(見《學生手冊》中“課程考核與成績記載”的規定或“考試工作管理規定”)??记跁r發現非本班學生上課,應檢查是否有教務處開具的“聽課證”,若無聽課證,請其離開教室;
(4)明確輔導答疑時間、地點;
(5)對作業的要求:用紙規格、收發時間、完成標準、撰寫格式。
4.教案講義編寫要求
(1)教學目標
要有明確的教學目標,在制定課的目標時做到明確、可行、具體。在編寫教案時,在文字表達上力求簡潔。注重發展學生的人文藝術素養,培養學生的思想品德。
(2)教法方法
應正確運用講解、示范、啟發式教學等教法,還應根據學生的不同水平,考慮在教法的運用和步驟安排上做到靈活運用,因材施教。
(3)教學內容與重點、難點
教學內容要緊密結合教學大綱,課程教材制定。教學內容要明確教學中的重點與難點,內容設計要符合學生的認知規律與學習的接受力,要注重培養學生自主學習與思考的能力。
(4)教學學時
各章節教學學時要根據課程的章節教學內容進行科學劃分,注重將課堂教學與課堂實踐相結合。
(5)課后任務
各課程在章節后都要對學生有明確的課后任務或推薦的藝術鑒賞作品、人文閱讀書籍等,來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鞏固課堂學習的知識或技能,提高學生自主學習的能力。
5.有關調課的規定,請參照《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關于本科教學調課的管理規定》。
6.如有特殊原因要變更、借用教室或機房,須到教務科或實踐與實驗教學管理科辦理相關手續。
7.教學日歷執行期間,如有變動,請至少提前三天通知院(系、部)教學秘書,并填寫《教學日歷內容變更登記表》,否則,查課時以教學事故論處。
8.課程如進行平時測驗、期中考試,請任課教師與本院(系、部)教學秘書聯系印刷試卷事宜。
9.是否期中考試由系(教研室)教師共同商定。
10.教師應配合教務處、院系的開學初及期中教學檢查工作。
(三)課程結束階段(考試前)的工作要求
1.必修課擬A、B、C三份試卷,選修課擬A、B卷,做好標準答案,格式請登錄教務處網頁查詢“本科課程考試試卷格式”、“本科課程考核標準答案格式”。A、B卷用于期末考試,C卷作為備用和補考。命題要求等請參照《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本科考試工作管理規定》。
2.填寫試卷采用通知單。
3.教務科統一進行考試安排。課內考試的課程試卷印刷及保存由課程所在院(系、部)負責,主考教師確保在考試前15分鐘將試卷送到各考場;期末集中考試的試卷由院(系、部)指定的專人在考試前3天送學校印刷廠印刷,主考教師在考試前30分鐘到教務科領取試卷,確保在考試前15分鐘將試卷送到各考場。
(四)課程結束階段(監考)的工作要求
1.教師在考試前應參加考前培訓,熟悉《本科考試工作管理規定》。
2.教師應提前15分鐘進入考場,劃分座位,安排考場;集中考試的課程須提前30分鐘到教務科領取試卷。
3.考試前必須清場,所有與考試要求無關的資料(書、筆記本、紙)、手機等通信設備一律放在講臺或窗臺上,學生座位上只留筆、計算器等文具。
4.考試前檢查考試證,并要求學生將考試證放在桌子左上角。
5.監考教師要宣讀考試紀律。
6.考試期間,如發現有違反考場紀律的考生應當場指出、做好考場記錄、請違紀考生簽名,并令其退場。
7.監考教師應將發給學生的試題、草稿紙一律收回,以免漏題。
8.監考教師應清點試卷份數,試卷份數務必與考試人數相符。
9.考試結束后,監考教師須將考場記錄交主考教師,由主考教師將其中的一份交教務科。
(五)課程結束階段(考試后)的工作要求
1.成績評定與登錄成績應按照下列規定程序辦理
(1)考試課的成績評定采用百分制;
(2)原則上考試結束一周內應評閱完試卷并登錄成績;
(3)登錄成績前請查詢教務處網頁“教師錄入成績說明”,了解成績系數的維護、打印等操作,錄入過程中如有問題與所在院(系、部)教學秘書聯系。
2.教學資料保存應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理論課程:A、B、C試卷、標準答案、學生試卷(試卷順序與成績單上學生的順序一致)、教學大綱、教學日歷、教學記錄表、課程小結、成績單、考試結果分析表、試卷采用通知單、考場記錄、流水作業評閱試卷登記表;以上資料均在考核結束后交所在院(系、部)保存。
3.落實新學期的教學準備工作
(1)領取課程表等教學資料;
(2)開新課和新開課教師須在學期末進行試講。
二、體育學科
1.教師應在學期授課前一周根據教學大綱編寫、提交學期教學日歷,由體育教研室批準后備案,教學日歷一經備案,教師在授課時應認真執行,不得擅自更改。
2.教師上課前應深入鉆研教材,嚴格按教學大綱認真備課,寫好教案,充分掌握授課內容,組織教法。上課時教案和點名冊帶入課堂并隨時接受教學檢查。
3.教師應提前五分鐘到達教學現場,檢查場地與教學器材的布置和安全,確保課程的正常進行,按時上課,不得擅自停課、調課。
4.教師在開課的第一周應自我介紹并向學生介紹本學期該體育課程的教學安排,使學生對本課程的教學內容和教學進度有大致的了解。
5.教師上課應注重加強學生的組織紀律教育和安全教育,確保各種場地和器材的安全使用,防止各種意外事故的發生。
6.教師上課必須穿運動服、運動鞋,著裝要整潔大方;上課時師生互致問好,嚴格考勤,合理安排見習生的學習內容。
7.授課中教師要教書育人,嚴于律己,語言文明規范, 為人師表;作技術講解應簡明扼要,示范準確,教法得當。
8.上課時,教師不得隨身攜帶手機、隨身聽;不得坐、蹲、靠;不允許接電話、扎堆聊天、酒后上課;不允許佩戴影響運動的飾物;不得離開教學現場。
9.教師因故不能上課時,應提前一天向體育教研室請假,并提供相關證明、教學進度、教案和點名冊,由體育教研室主任安排代課。如有擅自委托給其他教師,將視為曠課處理;如遇突發事件不能當面請假,必須在課前15分鐘電話請假,并在事后及時銷假。
10.如遇大風、雨、雪天氣或教學場地因特殊情況不能使用,由體育教學研究室主任統一安排,教師不得擅自停課。
11.教師要按時下課,保證規定的教學時間。課結束時,集合隊伍,作課程小結,布置課后作業,預告下節課的課程內容。
12.課后教師應安排學生整理教學場地和清點教學器材并送還器材室,若器材丟失或損壞,教師須向體育器材室說明原因并按有關規定及時處理。
13.認真做好課后小結,對課堂出現的問題及學生的意見、建議及時記錄總結,必要時向院領導匯報,以便改進教學。
14.教師應按照文體學院體育教研室規定的時間和教學大綱的評分標準對學生進行考核,評定成績。
15.教師應在停課兩周內配合體育部教學秘書完成學生考試成績網上登錄工作,按規定裝訂教學文件和考勤表并上交體育教研室存檔。
16.教師應停課兩周內認真填寫體育課程分析和課程小結,并與該學期教案一起上交存檔。
17.如有特殊情況,教師應服從文體學院統一安排。
本規范自頒布之日起實施。未盡事宜由學院教學主管領導和學院教學與科研委員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