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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選舉共青團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第十六代表大會代表的通知

            各團委(團總支):

            共青團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第十六代表大會計劃于2012年05月18日召開。根據《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基層組織選舉規則(暫行)》(以下簡稱《選舉規則》)的有關規定,經共青團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第十五屆委員會研究,報校黨委和共青團北京市委同意,將本次團代會代表選舉工作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額及分配原則

            根據有關規定和我校團員人數,本次代表大會將選舉產生代表225名,代表名額分配按《團章》和《選舉規則》有關規定執行,原則上根據各單位團員人數按比例確定(各選舉單位具體分配名額見附件一)。

            二、代表條件:

            ()代表應是有選舉權被選舉權的共青團員(包括保留團籍的共產黨員),而且應是共青團中的優秀分子。一般應具備以下條件:

            1.有堅定的共產主義信念,在重大問題上立場堅定,旗幟鮮明。

            2.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 重要思想,有為人民服務的本領和議事能力。

            3.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實踐,完成黨團組織交辦的任務,在學習、勞動和工作及其他社會活動中起模范作用并做出突出成績。

            4.清正廉潔、公道正派,同廣大團員保持密切聯系,受到團員青年的擁護和信任。

            5.堅持原則,有對團的事業負責的精神,如實反映團組織和團員青年的意見,正確行使團員的權利。

             ()團代表大會不僅可以選舉其所屬團組織范圍內的團員,還可以經上級團組織委托選舉其所屬團組織范圍以外的團員,但所選人員必須是上級團代表大會所屬范圍以內的。

            三、代表的產生辦法

            ()大會正式代表的產生按以下辦法進行:

            1.所有代表以團委(團總支)為選舉單位均按《團章》及《選舉規則》的規定民主選舉產生。

            2.代表選舉工作在各團委(團總支)的組織領導下進行。

            3.各團委(團總支)分配團代表名額應與本單位各團支部討論,在廣泛征求廣大青年團員意見的基礎上,充分結合本單位共青團工作的具體情況,確定各團支部的代表分配名額。

            4.代表候選人由各團支部按分配名額組織團員醞釀提名,根據多數團員的意見,在充分征求上級團組織等各方意見后確定代表候選人名單,上報團委(團總支)。

            5.各團委(團總支)對團支部提交的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進行審查,結合本單位團學工作的具體情況和要求,在征詢同級黨組織及校團委等各方意見的基礎上予以批復,各團支部根據各團總支的批復意見召開團員大會,選舉產生代表。

            6.選舉代表時,到會的團員數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五分之四,方可進行選舉。

            7.代表選舉采取舉手表決的方式進行等額選舉,代表候選人須在團支部團員大會選舉中得票超過半數方可當選為代表,選舉設監票人一人。

            8.代表候選人得票未過半數者不得當選,由團支部再次征求團員等各方意見醞釀確定新的候選人并經團總支批準后向團員大會提出,由團員大會予以舉手表決。

            ()選舉團代會代表時須注意:

            1.團代會代表均應由選舉產生,黨、團組織不能指定出席團的代表大會的代表,任何人都不能不經選舉而作為團代會的當然代表。

            2.團員因重大問題接受組織審查期間不宜被提名為代表候選人。

            3.代表選舉應具有廣泛性,需兼顧男女比例和少數民族比例,女性代表比例不低于35%,少數民族代表比例不低于7%。

            四、代表選舉日程安排。

            1.0428日,發出選舉工作的通知;

            2.0502-10日,各選舉單位根據通知規定組織選舉,并將選出代表名單以書面和電子版形式上報校團委(代表名單見附件二、代表登記表見附件三);

            3.0510-12日,校團委審查各院上報名單,并起草資格審查報告;

            4.0513日,編制代表名冊。
            五、選舉辦法由校團委負責解釋。

             

             

             

             

                                                            共青團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委員會

                           2012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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