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團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委員會
團委〔2020〕1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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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在學生社團成立臨時團支部的指導意見
(試行)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進一步落實團學改革要求,將學生社團發展融入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群團工作整體格局,充分發揮學生社團骨干帶頭作用,強化“四個意識”,促進健康發展,特制定學生社團臨時團支部成立指導意見。
一、臨時團支部的成立條件
學生社團有3名及以上正式團員,經申請和審批,可在社團內建立臨時團支部。
二、臨時團支部的申請建立
1.在滿足條件的情況下,經指導教師批準,學生社團可向校團委申請成立臨時團支部。
2.收到申請后,學工部、校團委將對成立臨時團支部的學生社團進行審核,具備成立條件的,經審批同意后可組織籌備成立。
3.學生社團獲得成立臨時團支部的資格后,需按照要求召開全體團員大會,選舉產生團支部委員;召開團支部委員會議,進行團支部委員分工。
4.臨時團支部成立后須向學工部、校團委報備全體團員名單、團支部委員名單及分工,校團委匯總后進行備案并公示。
三、臨時團支部的主要任務
1.擁護黨的領導,加強理論學習。認真學習宣傳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理論成果,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臨時團支部團員大會,學習宣傳黨團理論知識,做好支部大會記錄。
2.引領社團發展,提升活動品質。在社團內發揮團支部戰斗堡壘作用和團員先鋒模范作用,帶頭執行上級團組織的決議,按時完成上級團組織交辦的各項工作;牽頭研究決定社團重要事項,推動學生社團的重點工作開展;對學生社團的發展規劃和重要決定,需通過支委會或支部大會充分討論,共同研究和推進社團特色活動和精品項目建設。
3.團員培養教育,發揮育人作用。臨時團支部要結合自身情況,把社團活動開展與團員培養教育相結合,通過理論學習、專業培訓、技能比賽、社會實踐、志愿服務等對社團團員、積極分子等進行培養教育;對學生社團中入團意愿強烈的積極分子或申請人,臨時團支部經討論后決議,可對其形成綜合考察材料,經學工部、校團委審核后,供學生所在學院團委和團支部參考。
4.做好管理監督,守好底線紅線。發揮團支部戰斗堡壘作用和團員先鋒模范作用,掌握社團成員的工作、學習、生活情況,并對有困難的社團成員進行幫扶;針對社團全體成員,每學年至少開展一次思想狀況分析,并形成總結報告。
四、臨時團支部負責人的工作內容
1.負責召集、主持支部委員會和團員大會,學習宣傳黨團理論路線方針政策,按時開展團支部理論學習,主持重大事項的討論和決策。
2.積極配合學生社團指導老師,抓好團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完成好臨時團支部的各項工作任務。
3.積極研究和探索新時代下學生社團臨時團支部工作方法和發展途徑,推動學生社團良性健康發展。
五、臨時團支部的指導管理
臨時團支部成立后由學工部、校團委具體負責指導和管理。學生社團指導教師承擔臨時團支部的指導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