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學年度團委各項先進個人及獎學金評定工作已經全面啟動,請參照學生手冊《中國石油大學(北京)評優辦法》、《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學生獎學金管理及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開展工作。具體事宜提示說明如下:
1.“優秀學生干部”:各院學生會、研究生會、社團聯合會各5個名額,院級每個社團0-1個名額;人數較少學院各2個名額;具體評定條件參見《學生手冊》。校級學生組織和學生社團由團委負責評定。(注:不能與學工處下發到班級的優干指標名額兼得,否則浪費指標,不予補報)
2.“優秀團員”:僅限本科生,按照班級團員數的10%評選,體能測試及格,綜合測評專業前30%,未受過紀律處分,發揮先鋒模范作用。
3.“社會實踐先進個人”:二年級以上在校生中評定;按在校實際參與社會實踐學生人數的2%評選;在校、院社會實踐團隊中表現突出者。
4.“科技創新先進個人”:參加學生科技學術活動和學科競賽獲獎(市級以上);公開發表科技學術論文(僅限本科生)、發明創造等;分主責賽事學院集中申報和學生自主參賽個人申報兩類,具體要求見附件4《2016-2017學年度團委各項先進個人及獎學金評定注意事項》及附件1《上報格式》。
5.“大學生科技創新優秀指導教師”:指導學生參加科技學術活動或學科競賽獲得市級以上獎勵的教師;由各學院團委書記負責申報;具體要求見附件1《上報格式》。
6.“文體活動先進個人”:參加市級以上文藝或體育比賽,成績優秀,為學校爭得榮譽或為學校文體工作做出較大貢獻者;無比例限制。(文藝需獲一、二、三等獎;體育需獲前八名;體育特長生不參加此項評選。)
7.“優秀青年志愿者”:二年級以上在校生;分一等、二等兩個等級;按照本院青協實際注冊且參與志愿服務活動時間大于24小時的志愿者人數為基數,一等為基數的1%,二等為基數的4%評定。
要求:1.所有先進個人和獎項均要求不能有違紀。以上獎項其他條件請參照《學生手冊》要求執行。2.學院需公示3天,核實匯總后于10月20日前將附件1和附件3匯總上報團委,團委審核后公示。
聯系人:王老師
聯系電話:89739101
共青團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委員會
2017年10月10日